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工资福利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十、项目支出预算总表
十一、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A)
十二、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B)
十三、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C)
十四、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十五、“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十六、非税收入计划表
十七、上年结转支出预算表
十八、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九、单位人员情况表
二十、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政府预算)
二十一、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政府预算)
二十二、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政府预算)
二十三、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政府预算)
二十四、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A)(政府预算)
二十五、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B)(政府预算)
二十六、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C)(政府预算)
二十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预算)
二十八、上年结转支出预算表(政府预算)
二十九、部门(单位)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三十、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关于城市管理及其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协调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执法,研究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牵头组织和拟订城市管理及其行政执法发展战略、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对全市城镇管理及其综合执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2.参与城市规划、建设工作,参与城市建设规划设计的评审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和参与城市“绿线”的划定;负责城市建城区范围内交由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管理的市政基设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3.负责城市维护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组织拟订城市风景园林、绿化、市政维护、环境卫生、路灯照明、综合执法、禁放烟花爆竹等方面专项经费的年度计划;负责本系统各单位财务情况的监督管理;审核风景园林、绿化、市政维护、环境卫生、路灯照明维护建设工程预(决)算;负责本系统各种规费征收的监管。
4.维护保障相关城市服务功能正常运行,负责城市市政设施、公用事业、环境卫生、市政秩序、园林绿化的管理和监察;负责城区路灯照明及亮化工程的规划设计、建设、审查、审批移交、质量监管、日常维护、管理和监察。负责城市防洪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排水许可证的颁发。
5.依照批准的权力清单和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清单,负责临时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等方面的审批和管理;负责城市地下管线信息平台管理工作,相关信息数据与有关部门单位实行资源共享;负责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建设和运营管理,以及停车、洗车场(点)的定点设置和管理。
6.负责城市绿化规划、绿线指标的执行和监督管理,负责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参与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配套附属绿化工程的规划审查,负责绿化工程的建设、验收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区占用、挖掘绿地和砍伐、修剪、移栽树木花草的审批、管理;负责城市古树名木的管理;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设和养护工作;负责国家级园林城市创建及省级园林城市复查验收工作;负责湖南省级、岳阳市级园林式单位(小区)的评选组织和绿化建设养护的业务指导。
7.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指导城区街道清扫保洁、铲除冰雪、公厕管理及垃圾、渣士、固体废弃物的收运、处理、利用;负责城市建设渣土运输、消纳处置、土石方调配管理,以及渣土运输企业(机构)的资质与归口管理;负责建筑物立面、公共设施、牌匾广告等容貌管理;负责城区内条福标语、牌匾、街道和广场重要景观及灯饰亮化工程的管理;负责施工现场监督和管理;负责对单位、社区、居住小区的环境卫生、秩序管理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8.负责制定城区公共广场管理规定;负责广场基础设施管理;负责对在广场开展大型活动的审批和管理。
9.依照规划、公共资源公开出让等法律程序,负责城区户外广告经营、制作和悬挂的审批和管理;负责对庆典、促销、展览宣传咨询、演出及门店门头、招牌的装饰装修、亮化等活动占用道路、广场等管理工作。
10.负责宣传贯彻燃气行业的法律、法规;负责全市从事燃气行业的企业资质管理及许可证制度管理工作;负责依法管理全市燃气市场;负责燃气发展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审查各乡镇然气发展规划及备案工作;负责组织编制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依法指导和行使各乡镇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和行执法工作。
11.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工作人员的技术、业务培训、考核;指导城市管理各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12.负责指导、监督、检査、考核和协调全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承担有关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方面的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13.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内设机构9个,包括:办公室、城市管理指挥中心、财计股、行政法规审批股、综治维稳办公室、环境卫生股、园林绿化股、基础设施建设股、党建办公室。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为一级预算单位,下属汨罗市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大队、汨罗市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汨罗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汨罗市城市路灯管理所、汨罗市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汨罗市城市公园管理服务中心、汨罗市燃气管理所7个二级预算单位,均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第二部分 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含预算单位在内的汇总情况。本单位2020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公共财政拨款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城乡社区支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 8386.43万元。无2019年预算,原因是我单位为机构改革新增单位,未编制2019年预算。
2、关于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的说明
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0年预算总收入8386.43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8386.15万元,占99.99%,其他收入0.28万元,占0.01%。无上下年对比情况,原因为2019年3月机构改革新增单位,未编制2019年预算,无法比对。
3、关于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的说明
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0年支出预算8386.43万元,全部为城乡社区支出,其中:基本支出3183.43万元,占37.96%,项目支出5203万元,占62.04%。无上下年对比情况,原因为2019年3月机构改革新增单位,未编制2019年预算,无法比对。
4、关于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说明
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8386.15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为城乡社区支出。无上下年对比情况,原因为2019年3月机构改革新增单位,未编制2019年预算,无法比对。
5、关于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386.43万元,无上下年对比情况,原因为2019年3月机构改革新增单位,未编制2019年预算,无法比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全部为城乡社区支出8386.43万元,占支出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①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1715.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支出的20.47%。
②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2020年预算数为1602.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支出的19.11%。
③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0年预算数为5067.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支出的60.42%。
6、关于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183.4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763.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公用经费420.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7、关于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年初预算数5203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
主要用于城市综合管理175万元,城市管理执法专项经费125万元,城市路灯电费、路灯、燃气监管、维护438万元, 风景园林建设养护210万元, 城市公园维护130万元,环境卫生运行经费2625万元、城乡一体化营运1500万元。
8、关于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合计为68.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8.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无上下年对比情况,原因为2019年3月机构改革新增单位,未编制2019年预算,无法比对。
9、关于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10、其他重要事项
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本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20.29万元,无上下年对比情况,原因为2019年3月机构改革新增单位,未编制2019年预算,无法比对。
②2020年会议费预算43.1万元,拟召开40次会议,人数1860人次,内容为拟召开局系统2020年工作动员大会、党总支委员选举、建党节、建军节、重大活动、迎检工作部署、安全生产及环卫工人节会议等,2020年培训费预算0万元。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③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无上下年对比情况,原因为2019年3月机构改革新增单位,未编制2019年预算,无法比对。
④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本单位无公务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2020年拟新增配置车辆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⑤预算绩效情况说明。按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0年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8386.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83.43万元,项目支出5203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2020年无纳入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详见预算30表和31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