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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汨罗市医疗保障局部门预算

来源:汨罗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12-26 15:56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五、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二十一、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二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三、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四、政府采购预算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公开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汨罗市医疗保障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贯彻落实中央、省、岳阳市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上级社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拟定相关社会职能的地方性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

  (2)组织实施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各项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落实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执行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的支付标准。

  (5)根据上级部门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确定合理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执行国家和省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

  (7)制定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指导和监督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工作,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9)执行国家和省城乡医疗救助和医保扶贫政策,负责全市医疗救助和医保扶贫政策的制定、监督、实施工作。

  (10)完成国家、省、岳阳市医疗保障局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组织推进本部门转变政府职能。执行全市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按照职责分工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2)与市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市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有5个,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法规股、待遇保障股、医药服务管理股、基金监管股。下设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信息中心,均为不独立核算机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包括医保局部门本级、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信息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含预算单位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部门资金;支出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本部门(单位)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16-18(政府性基金)、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表为空。

  2023年度本部门(单位)收支总预算1359.38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502.61万元,增加58.66%,主要原因是基金专项经费纳入预算。

  (一)收入预算

  2023年度本部门(单位)预算1359.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59.38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299.38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6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社会保障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单位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502.61万元,原因主要是基金专项经费纳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2023年度本部门(单位)支出预算1359.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23.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14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502.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较去年增加51.41万元,原因主要是人员待遇提升,项目支出较去年增加451.2万元,原因主要是基金专项经费纳入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359.38万元,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7.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4.23%。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8.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2.11%。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0.48%。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30.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2.25%。

  5、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379.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27.89%。

  6、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813.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59.87%。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43.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3.17%。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2023年度本部门(单位)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78.1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55.85万元,公用经费122.33万元。

  (二)项目支出:是指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业务工作经费、运行维护经费等。2023年本部门(单位)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81.2万元,其中:   城乡居民征收工作经费项目193万元, 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经费项目20万元,公务员医疗基金补助项目400万元,特殊门诊专家评审费项目5万元,建国初期参保退休干部医疗补助项目项目3.2万元,离休人员医保参保补助项目6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度本部门(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2023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023年度本部门(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2023年度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度本部门(单位)机关运行经费122.33万元,比上年增加22.28万元,增长22.27%。主要原因是:人均公用经费提标。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3年度本部门(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5.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5.9万元,降低50.8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单位)会议费预算5.7万元,拟召开3次会议,人数120人,内容为城乡居民参保启动会议1次、业务工作会议2次;培训费预算0万元,拟开展0次培训,人数0人,内容为无。拟开展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情况,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9万元,其中工程类0万元,货物类68万元,服务类2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9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上一年12月底,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主要用于无,资金来源为无。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3年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1359.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8.18万元,项目支出681.2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详见附表中部门预算公开表的第23张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项目支出681.2万元,其中30万元以上绩效目标的项目3个, 包括城乡居民医保征收工作经费项目193万元、包括公务员医疗基金补助项目400万元、包括离休人员医保参保补助项目60万元,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详见附表中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的第22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八、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附后)

2023年度汨罗市医疗保障局部门预算公开表格.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