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五、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二十一、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二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三、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四、政府采购预算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公开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组织实施退役军人事务发展规划和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市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退役军人的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协调落实全市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市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全市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和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全市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指导实施。
(八)负责全市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市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关于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开展全市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机构设置
汨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办公室、移交安置股、就业创业股、军休服务管理股、拥军优抚股、机关党委(人事教育股)。下设二级机构4个:汨罗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汨罗市光荣院,汨罗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汨罗市烈士陵园保护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汨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含预算单位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包括经费拨款,也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退役安置、抚恤等专项经费。本单位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11、12、16、17、18、19、20表均为空。
2024年度本部门(单位)收支总预算2337.55万元,比2023预算增加89.62万元,增加3.83%,主要原因是2024年各项专项资金纳入预算,专项预算增加。
(一)收入预算
2024年度本部门(单位)预算2337.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37.55万元(其中经费拨款2337.55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社会保障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单位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89.62万元,增加3.83%,原因主要是2024年增加专项项目经费。
(二)支出预算
2024年度本部门(单位)支出预算2337.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1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89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89.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较去年增加6.93万元,原因主要是2024年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较去年增加82.7万元,原因主要是2024年增加专项项目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337.55万元,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1.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0.91%。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0.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0.45%。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
年初预算为4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17.24%。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95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40.95%。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
年初预算为2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11.25%。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16.68%。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80.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7.73%。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3.42%。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0.2%。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1.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0.48%。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5.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0.69%。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2024年度本部门(单位)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4.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3.55万元,公用经费40.8万元。
(二)项目支出:是指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业务工作经费、运行维护经费等。2024年本部门(单位)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93.2万元,其中: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项目403万元,部分退役士兵保险接续医保资金项目5
万元,两类人员优抚抚恤补助资金项目545万元, 退役士兵优抚对象城乡医疗保险项目115.6万元, 退役士兵优抚对象城乡医疗保险.项目69.6万元,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险及补助(1-6级伤残军人)项目222万元,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最低生活补助资金项目33万元, 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项目230万元,1-6级伤残军人护理费项目40万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参军企业退休的军队退役士兵生活困难补助项目20万元, 困难企业军转干部解三难资金维稳工作经费项目20万元,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资金及体检门诊住院等经费项目197万元,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住房公积金补贴及慰问等资金项目113万元,9.30公祭日活动经费项目10万元,双拥模范城创建项目20万元,乡镇解三难及帮扶资金和两节驻汨部队慰问等资金项目5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度本部门(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2024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024年度本部门(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2022年度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度本部门(单位)机关运行经费40.8万元,比上年减少15.3万元,降低37.5%。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减少变动。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4年度本部门(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1万元,降低33.33%,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精神,厉行节约。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单位)会议费预算1万元,拟召开5次会议,人数160人,内容为退役军人维稳协调等;培训费预算0万元,拟开展0次培训,人数0人。拟开展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情况,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2万元,其中工程类0万元,货物类8.2万元,服务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2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上一年12月底,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4年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2337.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4.35万元,项目支出2093.2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详见附表中部门预算公开表的第23张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项目支出2093.2万元,其中30万元以上绩效目标的项目11个, 包括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项目403万元,包括两类人员优抚抚恤补助资金项目545万元, 包括退役士兵优抚对象城乡医疗保险项目115.6万元, 包括退役士兵优抚对象城乡医疗保险.项目69.6万元,包括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险及补助(1-6级伤残军人)项目222万元,包括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最低生活补助资金项目33万元,包括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项目230万元,包括1-6级伤残军人护理费项目40万元, 包括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资金及体检门诊住院等经费项目197万元,包括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住房公积金补贴及慰问等资金项目113万元,包括乡镇解三难及帮扶资金和两节驻汨部队慰问等资金项目50万元,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详见附表中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的第22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八、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