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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汨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决算

来源:汨罗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08-12 10:26

目   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汨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组织实施退役军人事务发展规划和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市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退役军人的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协调落实全市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市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全市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和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全市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指导实施。

  (八)负责全市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市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关于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开展全市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汨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移交安置股、就业创业股、军休服务管理股、拥军优抚股、机关党委(人事教育股)。下设汨罗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汨罗市光荣院、汨罗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汨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6261.7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长126.38万元,增长2.06%,主要是因为专项项目增加,经费提标。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5558.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58.37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6261.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7.59万元,占4.43%;项目支出5984.16万元,占95.5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261.7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长126.38万元,增长2.06%,主要是因为专项项目增加,经费提标。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261.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长126.38万元,增长2.06%,主要是因为项目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261.7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49万元,占0.4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111.86万元,占97.61%;卫生健康(类)支出107.3万元,占1.71%;住房保障(类)支出14.1万元,占0.2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91.3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261.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1.65%,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8.4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优抚事业单位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01万元,支出决算为442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02.1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

  年初预算为478万元,支出决算为40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情况使用经费,厉行节约。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

  年初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326.7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11.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6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10、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其他优抚对象医疗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7.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7.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4.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0.0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等支出;公用经费83.1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9.97%,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8万元,支出决算为4.41万元,完成预算的64.85%,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6.8万元,支出决算为4.41万元,完成预算的64.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与上年相比减少0.49万元,减少1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与决算(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与决算(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41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41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59个、来宾652人次,主要是执行公务及开展业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汨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是无支出,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3.1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5.95 万元,降低6.67%。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经费开支。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61万元,用于召开退役安置会议,人数52人,内容为退役军人安置问题;开支培训费1万元,用于开展自主择业退役士兵就业技能培训,人数46人,内容为自主择业退役士兵各项就业技能培训;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开支0万元,主要是无。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外出使用;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7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7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5.06%。2021年度我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对2021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对2021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困难企业军转干部解三难及慰问”“困难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资金及体检门诊住院等经费”“退役军人待安置期间最低生活补助”“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险及补助(1-6级伤残)”“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住房公积金补贴及慰问”“乡镇解三难及帮扶资金”等7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5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较好地完成部门预算工作,严格按照进度执行预算,各项指标完成较好,实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达到了预期目标。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绩效目标明确合理,预算执行及时有效,为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了较为有力的支撑,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

  组织对“退役军人事务局”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91.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较好地完成部门预算工作,严格按照进度执行预算,各项指标完成较好,实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达到了预期目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在部门决算中反映“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补助资金及体检门诊住院等“经费”、“退役军人待安置期间最低生活补助资金”、“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和“优抚对象医疗医疗保险及补助(1-6级伤残军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住房公积金补贴及慰问等资金”“困难企业军转干部解三难维稳”“乡镇解三难及帮扶资金”7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补助资金及体检门诊住院等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9万元,执行数为18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时足额发放企业退休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等资金,保障医疗待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部门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还存在绩效目标申报不够全面,绩效指标量化不够,绩效评价手段和方法有待优化,绩效自评组织实施还不够规范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经费使用管理,提高绩效指标设置的准确性。

  退役军人待安置期间最低生活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1年待安置的退役士兵发放生活费,保障资金发放到位。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经费使用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经费使用管理,提高绩效指标设置的准确性,提高退役安置工作的满意度。

  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30万元,执行数为2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下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保障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退役后的基本生活,并为退役士兵退役后进行就业、创业、学历提升等提供资金保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工作经验仍有欠缺。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制度管理和工作高效开展,三是提高绩效指标设置的准确性,提高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工作的满意度。

  优抚对象医疗医疗保险及补助(1-6级伤残军人)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1万元,执行数为15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面提高优抚对象医疗待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目涉及人员广,预算内人员变化大,预算编制难度大。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经费使用管理,提高绩效指标设置的准确性,提高优抚工作的满意度。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住房公积金补贴及慰问等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时足额发放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住房公积金补贴及慰问等资金。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经费使用管理,提高绩效指标设置的准确性。

  困难企业军转干部解三难维稳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时足额发放困难企业军转干部解三难维稳等资金,解决军转干部实际困难。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经费使用管理,提高绩效指标设置的准确性.

  乡镇解三难及帮扶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时发放乡镇解三难和帮扶资金50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经费使用管理,提高绩效指标设置的准确性。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财预〔2020〕10号)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补助资金及体检门诊住院等经费项目”,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99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退役军人待安置期间最低生活补助资金项目”,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100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优抚对象医疗医疗保险及补助(1-6级伤残军人)项目”,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98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 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21年度汨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