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退役军人事务局
单位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退役军人事务局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0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退役军人事务局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组织实施退役军人事务发展规划和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市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退役军人的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协调落实全市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市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全市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和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全市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指导实施。
(八)负责全市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市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关于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开展全市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汨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移交安置股、就业创业股、军休服务管理股、拥军优抚股、机关党委(人事教育股)。
(二)决算单位构成。汨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第二部分
单位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6135.3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950.78万元,增长31.8%,主要是因为机构划转,增加了专项项目收入。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135.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35.37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135.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98万元,占0.05%;项目支出5834.39万元,占99.9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135.3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950.78万元,增长31.8%,主要是因为机构划转,增加了专项经费收入。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135.3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950.78万元,减少31.8%,主要是因为项目支出减少,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135.3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6万元,占0.6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45.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9%,卫生健康支出136.2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22%,住房保障支出11.0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0.5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135.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61.4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2.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上级专项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上级专项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上级专项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上级专项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0,支出决算为92.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上级专项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支出决算为82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上级专项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金(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4.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上级专项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30.53万元,支出决算为4058.99万元,完成预算的176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部分上级专项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上级专项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9.1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上级专项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24.4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上级专项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上级专项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6.1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上级专项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14、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6.2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上级专项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0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上级专项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0.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1.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0.3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等;公用经费89.1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9.6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1万元,支出决算为9.9万元,完成预算的98.02%,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长)0%,减少(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未出国。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6.8万元,支出决算为4.9万元,完成预算的72.0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与上年相比减少1.9万元,减少38.76%,减少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3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51.5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租用公车开展退役军人专项活动等,与上年相比增加5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租用公车开展退役军人专项活动等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9万元,占49.5%,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万元,占50.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9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68个、来宾743人次,主要是执行公务及开展业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退役军人事务局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主要是租用公车开展退役军人专项活动等,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9.1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71.53 万元,增长80.2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办公室,会议室等很多地方进行维修改造。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67万元,用于召开退役安置会议,人数36人,内容为退役军人安置问题;开支培训费0万元,人数0人,内容无;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主要是无。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外出使用;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规定,对照绩效目标,对预算执行过程以及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跟踪监控。认真执行了年初部门预算和财政政策要求,有效防止了超预算;认真学习了财经法规,严格执行了财经纪律,防止了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认真落实了有关资金要求。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八、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十一、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十四、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十五、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十六、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十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十八、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十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十、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二十一、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二、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二十三、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二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二十五、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二十六、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二十七、手续费: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二十八、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二十九、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三十、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三十一、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二、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三十三、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三十四、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三十五、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三十六、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三十七、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三十八、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三十九、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四十、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四十一、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四十二、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四十三、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四十四、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四十五、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四十六、税金及附加费用:反映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费用,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附加等。
四十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四十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四十九、离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和其他补贴。
五十、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五十一、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
五十二、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五十三、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
五十四、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五十五、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五十六、专用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五十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反映政府用于信息网络方面的支出。如计算机硬件、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如果购建的计算机硬件、软件等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不在此科目反映。
五十八、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上述科目中未包括的资本性支出。(名词解释应包含本部门专有名词,如省财政厅应有对“财政事务”科目的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