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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河道砂石综合执法局部门决算

来源: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8-10-23 10:05

汨罗市砂石综合执法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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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   河道砂石综合执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河道砂石综合执法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附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河道砂石综合执法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河道砂石综合执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能

为河道采砂生产经营提供管理和服务保障 。负责本市水域采砂的统一管理,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执法工作; 采砂许可的初步审查工作;负责采区现场生产安全管理;协助河道采砂涉及的税费、政府性基金等费用的征缴。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机构编报范围

我单位为2017年新进入的财政全额拨款一级预算单位,共设内务组、湘沅组、汨罗江组、内河组四个部门。共计在编人员50人,实际50人,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二级机构,所公开数据为本级单位数据。

第二部分  河道砂石综合执法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河道砂石综合执法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汨罗市河道砂石综合执法局2017年度决算总收入994.78万元;本年决算总支出994.78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汨罗市河道砂石综合执法局2017年度收入994.78万元,全部为经费拨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汨罗市河道砂石综合执法局2017年度支出994.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8.87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96.4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2.43万元),占比34%。项目支出655.90万元,占比66%。

(一)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16.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14%.

(二) 公共安全支出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01%

(三) 农林水支出78.0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84%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汨罗市河道砂石综合执法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我部门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合计为59.00万元(砂石资源管理及协调项目费用)。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00万元,占比58%,保有车辆6台,主要用于日常河道管理的巡查和执法(车辆的保养和保险)。公务接待费25.00万元,占比66%。主要为省、市单位河道采砂管理及禁采、环保等工作的交流,工作误餐发生的接待支出。全年共接待496批次、5150人次。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汨罗市河道砂石综合执法局2017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绩效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及市财政局的统一部署,我局对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认真开展绩效自评,按财政要求及时报送了《汨罗市河道砂石综合执法局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等相关表格及佐证资料,并在市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公开。

2017年,我局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既有效保障机关运转,又坚决制止铺张浪费,切实规范公务消费行为,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压减一般性支出,保障重点支出,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圆满完成了全年任务,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以及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汨罗市河道砂石综合执法局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8.87万元(今年成立)。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汨罗市河道砂石综合执法局共有车辆6辆,公务用船2艘。

(三)本单位2017年无政府采购。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

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

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

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

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砂石资源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