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工资福利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十、项目支出预算总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十四、非税收入计划表
十五、上年结转支出预算表
十六、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七、支出总体情况表(政府预算)
十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工资福利支出(政府预算)
十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政府预算)
二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政府预算)
二十一、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预算)
二十二、上年结转支出预算表(政府预算)
二十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预算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二十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预算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二十五、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预算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二十六、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预算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二十七、部门(单位)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二十八、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公开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单位)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指导、监督和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研究全市敌情、社情,为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整治社会治安的对策。
3、组织侦破危害国内安全案件和刑事、经济犯罪案件,组织、指导、监督相关重大侦查行动,协调处置相关重大案件、重大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防范处置邪教、非法宗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4、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加强社会治安管理,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枪支弹药、危险爆炸药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的治安工作;依法管理居民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在华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组织、协调涉外案件的查处。
5、指导和监督全市消防工作。
6、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组织、指导群众性治安防范工作;指导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经济民警队伍的建设和业务工作;监督管理保安机构和保安人员。
7、依法管理全市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卫工作,打击信息网络违法犯罪。
8、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依法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管理与考察;管理市看守所、拘留所等监管场所。
9、组织实施对来本市或途经本市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及重要外宾的警卫工作及重大经贸、文化、竞赛活动的保卫工作;守卫重要的场地和设施。
10、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开展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1、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网络安全技术和行动技术、指挥系统筹建设。
12、负责并指导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的计划、申报、分配、管理工作;负责申报市公安局及直属单位、派出机构的公安业务经费和其他专项拨款的经费计划,并监督其管理、使用情况。
13、负责全市公安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组织、管理全市公安民警培训、教育、奖惩、优抚及公安宣传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民警的警衔和警察证件管理;按规定权限审核公安机构和管理干部。
14、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指导、督促、检查全市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严重违纪案件。
15、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市公安局设28个内设机构,分别为指挥中心、政工室、工会、警务保障室、党廉纪检监察室、警务督察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刑事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巡特警大队、禁毒大队、法制大队、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看守所、拘留所、禁赌办、保安监管大队、执法办案中心、城市执法大队、工业园分局、情报信息大队、食药环大队、反恐大队、基建办、行政审批股、森林警察大队。
2.派出机构:根据行政区划和社会治安情况设立18个派出所,分别为城关、城北、归义、汨罗、白水、古培、川山坪、神鼎山、新市、弼时、长乐、三江、大荆、罗江、桃林、屈子祠、白塘、水上。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二级机构,纳入2022年单位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为汨罗市公安局,包括内设机构和派出机构。
三、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含预算单位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包括经费拨款,也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和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支出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辅警配置、扫黑除恶等项目经费等专项经费。本部门2022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11、12、21、25表均为空。
2022年度本部门(单位)收支总预算8824.66万元,比2021预算增加582.32万元,增长了7.06%,主要是项目增加了专项特情费和人员的增加。
(一)收入预算
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
2022年度本部门(单位)收入预算8824.66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8774.66(其中经费拨款7974.66万元、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8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5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比2021预算增加582.32万元,增长了7.06%,主要是项目增加了专项特情费和人员增加。
(二)支出预算
2022年度本部门(单位)支出预算8824.66万元,其中:其中,公共安全支出7550.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5.5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4.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3.48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582.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较去年增加582.32万元,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和工资调资,项目支出较去年增加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8824.66万元,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5584.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63.29%。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19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22.28%。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57.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5.19%。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28.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2.59%。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8.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0.32%。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214.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2.44%。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343.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3.89%。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858.6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5216.85万元,公用经费1641.81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2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66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业务工作经费和运行维护经费。其中:各大队专项经费89万元:人口与出入境队4万元,反恐及扫黑除恶专项30万元,禁毒办工作经费40万元、巡警大队城市快警15万元;给养费36万元:看守所给养费23万元、拘留所给养费:13万元;辅警经费900万元;驻村辅警配置经费801万元;城市监控90万元;特情费5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年度本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2022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022年度本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2022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41.81万元,比上年增加71.6万元,增长4.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
本单位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4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0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04万元)。比上年增加4.2万元,增长1.24%,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费比上年增加4.2万元,增加了扫黑除恶等专项增加了公务车执勤次数。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2年会议费预算30万元,拟召开50次会议,人数为800人次,内容为全市扫黑除恶会议、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反恐怖工作会议、禁毒工作部署会等。培训费预算30万元,拟召开45次培训,人数为600人次,内容为警衔职务套改、晋升,干、辅村辅警培训。拟开展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情况,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10万元,其中工程类0万元,货物类910万元,服务类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1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1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上一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车辆38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33辆、特种专业及技术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1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2年度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8824.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58.66万元,项目支出1966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详见附表中部门预算公开表的第27张表《部门(单位)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项目支出1966万元,其中30万元以上绩效目标的项目8个, 包括各大队专项经费项目89万元、反恐及扫黑除恶项目30万元、禁毒办工作经费40万元、给养费36万元、辅警经费900万元、驻村辅警配置经费801万元、城市监控90万元、特情费50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详见附表中部门预算公开表的第28张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八、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