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汨罗市公安局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公安局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工资福利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十、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十一、“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十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三、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指导、监督和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研究全市敌情、社情,为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整治社会治安的对策。
3、组织侦破危害国内安全案件和刑事、经济犯罪案件,组织、指导、监督相关重大侦查行动,协调处置相关重大案件、重大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防范处置邪教、非法宗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4、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加强社会治安管理,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枪支弹药、危险爆炸药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的治安工作;依法管理居民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在华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组织、协调涉外案件的查处。
5、指导和监督全市消防工作。
6、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组织、指导群众性治安防范工作;指导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经济民警队伍的建设和业务工作;监督管理保安机构和保安人员。
7、依法管理全市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卫工作,打击信息网络违法犯罪。
8、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依法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管理与考察;管理市看守所、拘留所等监管场所。
9、组织实施对来本市或途经本市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及重要外宾的警卫工作及重大经贸、文化、竞赛活动的保卫工作;守卫重要的场地和设施。
10、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开展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1、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网络安全技术和行动技术、指挥系统筹建设。
12、负责并指导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的计划、申报、分配、管理工作;负责申报市公安局及直属单位、派出机构的公安业务经费和其他专项拨款的经费计划,并监督其管理、使用情况。
13、负责全市公安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组织、管理全市公安民警培训、教育、奖惩、优抚及公安宣传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民警的警衔和警察证件管理;按规定权限审核公安机构和管理干部。
14、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指导、督促、检查全市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严重违纪案件。
15、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市公安局设27个内设机构,分别为指挥中心、政工室、工会、警务保障室、党廉纪检监察室、警务督察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刑事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巡特警大队、禁毒大队、法制大队、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看守所、拘留所、禁赌办、保安监管大队、执法办案中心、城市执法大队、工业园分局、情报信息大队、食药环大队、反恐大队、基建办、行政审批股。
2.派出机构:根据行政区划和社会治安情况设立18个派出所,分别为城关、城北、归义、汨罗、白水、古培、川山坪、神鼎山、新市、弼时、长乐、三江、大荆、罗江、桃林、屈子祠、白塘、水上。派出机构与公安局本级一并编制部门预算。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公安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公安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即本级预算情况。本单位2019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收入包括经费拨款,也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项目经费。
(一)收入预算
2019年预算总收入8278.98万元。其中:经费拨款7918.98万元,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360万元。比2018预算增加1724.54万元,增长26.31%,主要是增加了驻村辅警经费。
(二)支出预算
2019年预算总支出8278.98万元。全部为公共安全支出,占100%,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784.27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433.8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41万元;项目支出2044.50万元。比2018预算增加1724.54万元,增长26.31%,主要是人员增加,公车补贴增加和项目辅警经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8278.98万元,全部为公共安全支出,占10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234.4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44.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业务工作经费和运行维护经费。业务工作经费2044.5万元,主要用于看守所给养费20万元、拘留所给养费10万元、辅警配置经费855万元、驻村辅警配置经费979万元、反恐及扫黑除恶专项45万元,户籍科免收户口簿工本费、户口迁移证和准迁证工本费8万元,禁毒办工作经费50万元,公安人脸应用系统350兆数字基站77.5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33.8万元,比上年减少20万元,降低1.38%。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其他交通费用。
(二)“三公”经费预算
本部门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417.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6.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90.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4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3.8万元)。比上年减少1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9.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2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30.8万元),降低2.68%,主要原因是2019年无公务车购置预算,同时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会议费预算98.75万元,拟召开20次会议,人数为3000人次,内容为全市扫黑除恶会议、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反恐怖工作会议、禁毒工作部署会等。培训费预算0万元,拟开展0次培训,人数0人。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42万元,其中工程类60万元,货物类282万元,服务类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上一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车辆38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33辆、特种专业及技术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1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固定资产4261.28万元,办公用房24767平方米。2019年拟新增配置车辆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其他用车0辆,主要用于执法办案,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8278.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34.48万元,项目支出2044.5万元。纳入2019年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006.5万元。详见预算12表《部门(单位)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预算13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