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汨罗市公安局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目 录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六、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指导、监督和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研究全市敌情、社情,为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整治社会治安的对策。
3、组织侦破危害国内安全案件和刑事、经济犯罪案件,组织、指导、监督相关重大侦查行动,协调处置相关重大案件、重大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防范处置邪教、非法宗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4、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加强社会治安管理,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枪支弹药、危险爆炸药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的治安工作;依法管理居民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在华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组织、协调涉外案件的查处。
5、指导和监督全市消防工作。
6、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组织、指导群众性治安防范工作;指导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经济民警队伍的建设和业务工作;监督管理保安机构和保安人员。
7、依法管理全市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卫工作,打击信息网络违法犯罪。
8、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依法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管理与考察;管理市看守所、拘留所等监管场所。
9、组织实施对来本市或途经本市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及重要外宾的警卫工作及重大经贸、文化、竞赛活动的保卫工作;守卫重要的场地和设施。
10、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开展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1、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网络安全技术和行动技术、指挥系统等建设。
12、负责并指导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的计划、申报、分配、管理工作;负责申报市公安局及直属单位、派出机构的公安业务经费和其他专项拨款的经费计划,并监督其管理、使用情况。
13、负责全市公安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组织、管理全市公安民警培训、教育、奖惩、优抚及公安宣传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民警的警衔和警察证件管理;按规定权限审核公安机构和管理干部。
14、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指导、督促、检查全市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严重违纪案件。
15、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市公安局设22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指挥中心、政工室、警务保障室、纪委监察室、警务督察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刑事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巡特警大队、禁毒大队、法制大队、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看守所、拘留所、禁赌办、保安监管大队、执法办案中心、城市执法大队、工业园分局。
2.派出机构:根据行政区划和社会治安情况设立18个派出所,分别为城关、城北、归义、汨罗、白水、古培、川山坪、神鼎山、新市、弼时、长乐、三江、大荆、罗江、桃林、屈子祠、白塘、水上。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内设机构和派出机构。
三、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8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收入为经费拨款和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既包括保障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用于辅警配置、扫黑除恶等专项经费。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2018年预算总收入6554.44万元,2018年预算总支出6554.44万元。比2017预算减少83.59万元,主要是项目辅警配置经费减少。
(一)收入预算。2018年预算总收入6554.44万元。其中: 经费拨款6236.44万元,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31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8年预算总支出6554.44万元。全部为公共安全支出-行政运行(公安)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069.69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453.8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95万元;项目支出101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6554.4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预算5539.4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物业管理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4085.64万元,公用经费1453.80万元。其中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如下:本单位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比2017年有所增加,因为增加了公车补贴等项目。
(二)项目支出。是指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1015万元,其中:看守所给养费37万元、拘留所给养费3万元、治安巡逻100万元、辅警配置经费792万元、警察基金会会费60万元、刑侦大队扫黑除恶专项5万元,户籍科免收户口簿工本费、户口迁移证和准迁证工本费18万元。
六、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28.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6.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92.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74.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14.4万元。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减少了公务接待费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
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453.8万元,比2017年减少38.77万元,原因主要是减少了其他交通费用。
②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2018年度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3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29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万元。
③国有资产占用情况。2018年初本单位公务用车38台,全部为一般执法执勤用车。固定资产3914.63万元,办公用房24767平方米。
④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我单位按要求填报了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并按照要求在网上公开了绩效目标申报表。2018年我单位整体支出6554.44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项目支出981万元,共有项目3个,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部分名称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