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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汨罗市交通警察大队部门决算

来源:汨罗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08-12 11:07

  目 录

  第一部分汨罗市交通警察大队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汨罗市交通警察大队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订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的发展计划。

  2、组织指导全市公安交警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参与研究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参与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监督、管理,依法打击破坏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等违法犯罪活动。

  3、参与对涉及交通安全、交通秩序的停车场(库)、车辆依靠站点的规划建设和挖掘、占用道路的审批管理工作。

  4、负责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和调处工作,参与查处特大交通事故;组织建设和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5、组织全市公安交警队伍的纪律作风建设、宣传教育、思想政治工作和业务培训。

  6、负责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管理科学技术的研究、规划和组织推广、应用,以及通信、计算机应用的规划指导。

  7、组织、参与各协调重大交通警(保)卫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路巡逻民警的执法活动和处置重大突发性事件;协同其他警种维护道路治安秩序,打击车匪路霸。

  8、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汨罗市交警大队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车辆管理所,处罚中心,行财科,法宣科,监控中心,及城区中队,新市中队,弼时中队,范家园中队,白水中队,长乐中队,秩序中队,事故处理中队,上述机构全部纳入交警大队统一核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汨罗市交警大队单位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汨罗市交警大队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4120.7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62.81万元,增长22.72%,主要是因为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3314.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14.08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4120.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4.43万元,占34.08%;项目支出2716.28万元,占65.9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120.7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62.81万元,增长22.72%,主要是因为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120.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62.81万元万元,增长22.72%,主要是因为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120.7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类)4055.12万元,占98.41%;住房保障支出65.59万元,占1.5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18.4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120.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4.79%,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705.83万元,支出决算为705.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06.27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经费增加。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212.62万元,支出决算为1643.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4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5.59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04.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85.3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0.1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公用经费419.0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9.84%,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41.15万元,支出决算为116.63万元,完成预算的48.36%,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40.15万元,支出决算为10.61万元,完成预算的26.4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央八项规定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与上年相比减少5.89万元,减少35.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96万元,支出决算为35.69万元,完成预算的37.1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计划更新8辆车只更新了3辆执法车,与上年相比增加35.69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更新了3两辆执法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05万元,支出决算为70.33万元,完成预算的66.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改革公务用车制度,严格压缩公车开支,与上年相比减少34.67万元,减少33.0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改革公务用车制度,严格压缩公车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61万元,占9.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6.02万元,占90.9%。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61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60个、来宾1821人次,主要是处理事故,交通安保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06.0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35.69万元,汨罗市交警大队更新公务用车3辆执法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33万元,主要是交通执法产生的燃油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维修支出支出,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6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9.0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16.61万元,降低21.7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行政支出成本,严控”三公“经费。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2万元,用于召开重大活动安保工作会议,人数180人,内容为重大活动安保布置费;开支培训费4.15万元,用于开展交通辅警、协警培训,人数200人,内容为辅警岗前培训,职后继续学习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7.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7.4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16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7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4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4.72%。2021年度我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对2021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对2021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道路交通事故鉴定费”“人民调解委员会”“事故隐患、危害路段排查整治费”“拖车费”“协警”“交通信号灯及电子监控维护”“道安云”建设项目等7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较好的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绩效指标,达到了预期的目的。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绩效目标明确合理,预算执行及时有效,为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了较为有力的支撑,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

  组织对汨罗市交通警察大队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20.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较好的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绩效指标,达到了预期的目的,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实现事故发生率、死人事故全面下降的目标,最大程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拖车费”、“事故隐患、维护路段排查整治经费项目”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拖车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万元,执行数为39.04万元,完成预算的26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施救拖移事故车辆900辆;二是为疏导城区交通,整治乱停乱靠交通违法行为,全年共拖移违规停放车辆700余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财政对该项资金预算不足,造成超预算情况;二是事故施救收费标准上级职能部门未能统一,造成支付该项施救费时没有统一标准。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预算加大投入;二是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三是提高绩效指标设置的准确性,提高拖车工作的满意度。

  事故隐患、维护路段排查整治经费项目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万元,执行数为2.21万元,完成预算的22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年整改道路安全隐患55起,增设警示标牌84块,加装凸面镜19面,设置减速带942米,施划交通标线1200平方米。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还有待健全,某些方面制度执行还不严格。二是项目所依赖的政策制度可持续执行运用率不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制度。二是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财预〔2020〕10号)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拖车费”,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99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事故隐患、维护路段排查整治经费项目”,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97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 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21年度汨罗市交警大队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