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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汨罗市林业局系统部门预算

来源:汨罗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12-26 16:27

  目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单位预算公开表格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五、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二十一、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二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三、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四、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2023年度汨罗市林业局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有关市级标准和规程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并统一发布相关信息;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造林绿化工作;制定全市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组织拟订相关市级标准和规程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管各类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工作;组织指导林木种苗、林木花卉工作,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监督全市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3、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监督林业资源保护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依法承担应由市政府审核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的审核;协助管理国有林场的国有森林资源。

  4、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湿地保护工作;拟订区域性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组织、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组织、协调全市湿地保护和有关国际湿地公约的履约工作。

  5、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殖、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栽培、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国家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陆生野生植物或其产品出口和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限制进出口的野生动物、野生植物进出口的审核工作。

  6、负责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在国家和省级自然保护区区划、规划原则的指导下,依法指导森林、湿地、荒漠化和陆生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林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

  7、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的合法权益的责任;拟订集体林权制度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全市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集体林场、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8、合理调整林业产业发展布局,促进林业产业协调发展;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制定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指导山区综合开发;负责油茶等经济树种的开发利用工作。

  9、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专业森林扑火队伍开展防扑火工作;承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10、参与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提出市级财政林业专项转支付资金的预算建议,管理监督市级林业资金,管理市级林业国有资产;负责提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编制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生产计划。

  11、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市林业队伍的建设。

  12、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汨罗市林业局隶属于汨罗市人民政府,为正科级行政机关单位,实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下设行政股室和事业单位28个,分别为办公室、人事股、党建室、规划财务股、造林种苗股(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森林资源管理股、野生动植物保护股、自然保护地管理股、政策法规和改革发展股(行政审批股)、湖南省汨罗江湿地公园管理局(副科)、林业科技推广站、新市中心林业工作站、白水中心林业工作站、桃林中心林业工作站、长乐中心林业工作站、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林业信息中心、种苗站、林业基金管理站、八景木材检查站、林业科学研究所、木材运输巡查大队、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林权交易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23年部门预算由林业局机关、桃林林场、玉池林场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含预算单位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部门资金;支出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本部门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16-18(政府性基金)、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表为空。”)

  2023年度本部门收支总预算2074.54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1.05万元,减少0.05%,主要原因是专项减少。

  (一)收入预算

  2023年度本部门预算2074.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74.54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847.54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社会保障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单位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4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1.05万元,原因主要是专项减少。

  (二)支出预算

  2023年度本部门支出预算2074.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4.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0.7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5.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0.34万元,农林水支出1343.98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1.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较去年增加81.95万元,原因主要是人员有变动,经费预算有所增加。项目支出较去年减少83万元,原因主要是项目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029.54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74.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13.52%。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60.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7.9%。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80.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3.95%。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0.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0.49%。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85.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4.2%。

  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863.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42.54%。

  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

  年初预算为19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9.49%。

  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湿地保护(项)。

  年初预算为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0.25%。

  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

  年初预算为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0.74%。

  1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2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10.74%。

  1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项)。

  年初预算为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0.25%。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20.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5.93%。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2023年度本部门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86.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02.83万元,公用经费283.71万元。

  (二)项目支出:是指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业务工作经费、运行维护经费等。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3元,其中:林长制工作专项支出200万元,古树名木及大树养护支出3万元、森林防火支出15万元、野生动物保护支出5万元、神鼎山森林公园管理中心专项支出10万元、玉池山风景名胜区支出5万元、湿地公园管理局支出5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2023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三)2023年度本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2023年度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度本部门(单位)机关运行经费283.71万元,比上年增加7.22万元,增长2.614%。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3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15.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16万元,降低51.2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会议费预算15.2万元,拟召开24次会议,人数500人,内容为森林防火、湿地保护、森林资源管理、野生动物保护、林长制工作会议、;培训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910万元,其中工程类1500万元,货物类610万元,服务类8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1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91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上一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车辆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3年本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2074.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31.54万元,项目支出243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详见附表中部门预算公开表的第23张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项目支243万元,其中30万元以上绩效目标的项目1个, 包括林长制工作专项项目200万元,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详见附表中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的第22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八、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附后)

2023年度汨罗市林业系统部门预算公开表格.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