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汨罗市水利局系统部门决算
来源:汨罗市财政局   日期:2024-08-28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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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第一部分 汨罗市水利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汨罗市水利局概况

  一、 单位职责

  1、负责保障全市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组织贯彻实施水法律法规,指导全市水利普法工作,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编制区域内主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市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水资源监测,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负责全市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负责入河排污口设置审定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水生态系统修复与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4、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对洞庭湖和主要河流及全市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5、负责全市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的统一监督管理;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水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

  6、负责计划、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计划、节约用水的政策措施,编制全市计划节约用水规划,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7、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组织指导江河、湖泊、水库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负责河道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水库、水力发电站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水库、水力发电站大坝等安全监管。

  8、负责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调处水土保持防治纠纷,查处违反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案件,负责水土保持规费的征收和管理。

  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和实施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电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10、指导全市水利行业固定资产监管工作;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指导水利经济和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工作。

  11、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乡镇场水事纠纷,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2、负责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相关工作,指导和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指导全市水利队伍建设和全市水利信息化建设。

  13、拟定水利行业经济调节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水利行业的固定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管,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和监管。指导全市水利行业的供水、水力发电及多种经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利行业的收费、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控意见。

  14、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汨罗市水利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局办公室、人事股、财计股、建管股、规计股、会管中心、工会、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办公室、河湖股、水资源股、水行政执法股等办公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汨罗市水利局单位2023年决算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汨罗市水利局单位本级以及汨罗市水政监察大队、汨罗市水利建设事务中心、汨罗市城区防汛电排管理中心站、汨罗市库区移民事务中心、汨罗水库管理所。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24189.0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380.22万元,增长28.6%,主要是因为水利项目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24189.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189.02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24189.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56.5万元,占12.6%;项目支出21132.52万元,占87.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4189.0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380.22万元,增加28.6%,主要是因为水利项目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797.9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976.12万元,增加50.5%,主要是因为水利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797.9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2万元,占0.03%;社会保障就业支出303.2万元,占1.5%;卫生健康支出142.46万元,占0.9%;农林水支出类支出20139.91万元,占96.8%;住房保障支出153.34万元,占0.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51万元,占0.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839.0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0797.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工会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8.02万元,支出决算为8.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70.75万元,支出决算为270.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73万元,支出决算为2.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9.72万元,支出决算为29.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99.6万元,支出决算为9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42.86万元,支出决算为42.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94.03万元,支出决算为194.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6.17万元,支出决算为82.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8%,。

  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839.96万元,支出决算为1839.9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151.87万元,支出决算为151.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410.06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包括中央、省级拨款的项目资金。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475.63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包括中央、省级拨款的项目资金。

  1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7.56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包括中央、省级拨款的项目资金。

  1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9.95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包括中央、省级拨款的项目资金。

  1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1.4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包括中央、省级拨款的项目资金。

  1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抗旱(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48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包括中央、省级拨款的项目资金。

  1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水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13.52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包括中央、省级拨款的项目资金。

  1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7.83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包括中央、省级拨款的项目资金。

  1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22.01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包括中央、省级拨款的项目资金。

  2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建设征地及移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42.40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包括中央、省级拨款的项目资金。

  2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3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包括中央、省级拨款的项目资金。

  22、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030.44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包括中央、省级拨款的项目资金。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53.34万元,支出决算为153.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款)其他粮油物资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1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包括中央、省级拨款的项目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56.5元,其中:人员经费2616.6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439.8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一般商品和服务支。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9.1万元,支出决算为5.94万元,完成预算的31%,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9.1万元,支出决算为5.94万元,完成预算的3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持续减少,与上年相比减少1.8万元,减少2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持续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94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94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32批次、来宾320人次,主要是工作餐接待包括防汛、抗旱、河长制、各项目检查及督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91.0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3391.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391.0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移民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89.46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60.39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安排的支出(款)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44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80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农林水支出(类)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安排的支出(款)三峡后续工作(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6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9.8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37.39万元,增长45%。主要原因是:我局部门职能增加,重大项目前期经费增加,办公设备添置、办公室维修,机关庭院修缮绿化、工会活动等开支使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3年本单位开支会议费4.77万元,用于召开河长制工作安排、防汛抗旱工作安排、水利系统工作安排、乡水电站各项工作安排、扶贫工作安排等会议开支,人数约450人;开支培训费2.38万元,用于开展防汛抗旱、河长制、灌溉水利有效利用系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强制性条文培训、安全生产等培训开支。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2.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5.5万。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2.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22.2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24.7%,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39.5%,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35.8%。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是单位公务车辆1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认真总结归纳支出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实现产出和取得效益的情况。围绕单位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总结单位资产管理和开展业务情况,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衡量单位整体及核心业务实施效果。

  我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797.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391.0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基本支出经费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保障职工基本工资及津补贴等工资福利待遇,保障日常工作任务的完成。项目支出用于全市水利事业管理及水利项目建设,支持我市水利建设,对改善水利基础设施,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发挥积极的推进作用。严格落实上级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既有效保障机关运转,又坚决制止铺张浪费,切实规范公务消费行为,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压减一般性支出,保障重点支出,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圆满完成了全年任务。

  我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本级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7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174.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84%。2023年度我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3391.08万元、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对2023年度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391.08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对2023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兰家洞水利工伤人员伤残补助”“兰家洞电力自供区移交量补偿”“防汛物资储备”“河长制、河道保洁”“水政执法专项经费”“城区电排及滨江拦河闸维修养护”“库区移民专项配套”7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4.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391.0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支出用于全市水利事业管理及水利项目建设,支持我市水利建设,对改善水利基础设施,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发挥积极的推进作用。2023年我单位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绩效目标明确合理,预算执行及时有效,为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了较为有力的支撑,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在部门决算中反映“库区移民专项配套”“河长制、河道保洁”等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库区移民专项配套”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0万元,执行数为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建设重点移民村整村推进,改善移民居住环境及移民的维稳工作,保证了移民群体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较大提升,解决了移民生产生活实际困难。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提高绩效指标设置的准确性,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2、“河长制、河道保洁”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水质、水体生态系统恢复、污染源减排量等指标得到改善,水资源利用率、水资源节约量得到提高,对河流生态系统保护有所成效。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提高绩效指标设置的准确性,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财预〔2020〕10号)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库区移民专项配套”,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95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 河长制、河道保洁”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96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具体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4)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我部门从预算和预算绩效管理、部门履职效能、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资产和财务管理、政府采购等方面归纳存在的问题;反映各种预算支出执行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并分析其原因。

  整体支出绩效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为:由于项目前期工作涉及发改、财政、国土、规划、环保等多个部门,审批手续繁琐。国家对一些特定程序的法定时间有明确规定,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来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在部分环节的协调上存在不顺畅的情况,工作的开展难度较大,影响到项目前期工作的进展。

  项目支出绩效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为:预算执行进度和效率有待加强,需更加注重预算项目的支出效益,进一步优化预算项目的支出,保证支出的科学性,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保证绩效管理在预算项目支出中真正的发挥作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 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本级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一、2023年度汨罗市水利局系统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二、2023年度汨罗市水利局系统部门绩效自评公开.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