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汨罗市城区电排河闸管理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汨罗市城区电排河闸管理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职能职责
1、城区电排河闸管理所职责:指挥城区防汛排渍,减轻灾害损失。负责城区防洪排渍工作,维护城区电排正常运行,负责汨罗江拦河闸工程的运行、维护、调度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规划、市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定全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区域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全市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有感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市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定节约用水办公,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负责编制并发布水资源公报。
7、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承担河(湖)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8、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和运行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9、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10、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11、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参与拟订水利行业的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1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水情旱情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13、完成水利局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汨罗市城区电排河闸管理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滨江拦河闸和电排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汨罗市城区电排河闸管理所单位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滨江拦河闸和电排站。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343.2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6.48万元,增长10.78%,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338.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8.28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343.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8.09万元,占92.66%;项目支出25.19万元,占7.3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43.2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6.48万元,增长10.78%,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43.2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6.48万元,增长10.78%,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43.2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51万元,占6.56%;农林水支出299.67万元,占87.3%,住房保障支出21.10万元,占6.1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1.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43.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7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22.51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全部安排在农林水,实际在此科目中安排支出。
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支出(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301.80万元,支出决算为254.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5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全部安排在农林水,实际在其他科目中安排支出。
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全部安排在农林水,实际在此科目中安排支出项目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支出(款)其他水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5.19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全部安排在农林水,实际在其他水利支出科目中安排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10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安排在农林水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8.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9.6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9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等;公用经费38.4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08%,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工会经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与上年对比持平 。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与决算(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与决算(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与上年对比持平 。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55个、来宾550人次主要是用于业务往来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万元,未举办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为0万元。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1 个,共涉及资金25.19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9%。2021年度我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对2021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对2021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汨罗市城区河闸管理所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3.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1年,我单位严格落实上级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既有效保障机关运转,又坚决制止铺张浪费,切实规范公务消费行为,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压减一般性支出,保障重点支出,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圆满完成了全年任务。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资金未超过30万元,无项目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 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本级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