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汨罗市水政监察大队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汨罗市水政监察大队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汨罗市水政监察大队为水利局财务单独核算二级机构,属行政执法单位,主要职能是水行政执法、河道管理、砂石禁采、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和涉水行政审批。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定全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区域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全市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4、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定节约用水办公,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负责编制并发布水资源公报。
7、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和运行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9、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10、负责全市范围内的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跨乡镇水事纠纷。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等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监管。
11、完成水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汨罗市水政监察大队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水资源办,水保办,水政执法办,规费征缴办。
(二)决算单位构成。汨罗市水政监察大队单位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汨罗市水政监察大队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562.6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5.7万元,减少5.87%,主要是因为人员减少,项目资金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552.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2.62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562.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2.62万元,占98.22%;项目支出10万元,占1.7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62.6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5.7万元,减少5.87%,主要是因为主要是因为人员减少,项目资金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62.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5.7万元,减少5.87%,主要是因为主要是因为人员减少,项目资金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62.6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35万元,占4.33%;农林水支出(类)支出508.68万元,占90.41%;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29.59万元,占5.2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48.2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62.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5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4.35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安排此科目经费在农林水科目中安排,本年实际发生此科目支出。
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368.33万元,支出决算为339.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3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人员公用经费都在此科目中安排,实际有部分经费支出在其他水利支出科目中支出。
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水政执法经费包括执法船巡视各项经费开支,实际支出超年初预算。
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8.69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安排此科目,实际部分人员经费在此科目中安排。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9.59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安排此科目都在行政运行科目中安排支出,当年实际在住房公积金科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2.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38.2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9.3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公用经费114.3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0.69%,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8万元,支出决算为2.45万元,完成预算的31.42%,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7.8万元,支出决算为2.45万元,完成预算的31.4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与上年相比减少6.15万元,减少72.7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与决算(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与决算(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45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5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5个、来宾95人次,主要是业务往来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汨罗市水政监察大队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4.33万元,比年上年决算数减少2.45 万元,降低2.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和人员减少,新增3人退休。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28万元,用于召开执法会议会议,人数40人,内容为整治河道采砂;开支培训费0.62万元,用于开展执法职能培训,人数80人,内容为执法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8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2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3.0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3.03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35.45%,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64.55%。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2021年度我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对2021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对2021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汨罗市水政监察大队1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62.6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均已按计划实施完成达到预期效果。一是加大收费力度,完成水资源费和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的年度征收任务,征收300万;二是加大巡查力度,查处水事违法行为10宗;三是加大水法宣传力度、整治河道水事环境、认真开展水资源及水土保持保护。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年无项目绩效自评。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财预〔2020〕10号)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本年无项目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 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