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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汨罗市供销社部门决算

来源:汨罗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08-12 10:33

  目  录

  第一部分汨罗市供销社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汨罗市供销社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研究制定我市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基层供销合作社的发展和改革;

  (二)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进行组织、协调、管理;维护各基层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三)协调同有关部门的关系;指导基层供销合作社的业务活动,促进城乡物资交流;

  (四)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代表合作社参与各省市合作社联盟的各项活动;

  (五)在推动供销合作社组织农民进入市场,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提供服务,成为政府与农民密切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促进合作经济发展等发挥了重要的协调、指导和促进作用;

  (六)承办省社,岳阳下达的关于深化改革及惠农服务中心项目创建等相关事宜。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供销社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计股,政工股,保卫股,业务股,工会,资产管理股,统计股8个股室。我社下辖包括:汨罗市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公司、汨罗市民安日用杂品有限公司、汨罗市食杂果品有限公司、汨罗市鑫龙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汨罗市工业品有限公司、汨罗市商源生活资料有限公司6个公司和桃林区社、弼时区社、新市区社、越江区社4个基层社。已建成并开始运营的13个惠农服务中心:白水九牛,神鼎山农盛,屈子祠峰登,罗江火红,弼时腾博,长乐广农,白塘军田,大荆宏腾,汨罗镇群策,川山坪中晖,古培荣胜,桃林寺,三江;一个电子商务平台乐村淘和一个农资配送公司弘大。

  (二)决算单位构成。供销社单位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供销社单位本级。公司区社及惠农服务中心等都是独立经营个体,未纳入决算。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759.1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7.57万元,增长8.21%,主要是因为本年追加的土地返还款增多了。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759.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9.15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759.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7.62万元,占36.57%;项目支出481.53万元,占63.4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59.1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7.57万元,增长8.21%,主要是因为本年追加的土地返还款增多了。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59.1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7.57万元,增长8.21%,主要是因为本年追加的土地返还款增多了。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59.1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79万元,占2.74%;卫生健康(类)支出3万元,占0.4%;城乡社区(类)支出306.53万元,占40.38%;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410.35万元,占54.05%;住房保障(类)支出18.48万元,占2.4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78.6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59.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8%,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79万元,因无年初预算数,无法计算预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为单独核算数据。

  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因无年初预算数,无法计算预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为单独核算数据。

  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6.53万元,因无年初预算数,无法计算预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为单独核算数据。

  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478.67万元,支出决算为185.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7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为单独核算数据,年初预算都在事业运行项中。

  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5万元,因无年初预算数,无法计算预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为单独核算数据。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48万元,因无年初预算数,无法计算预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为单独核算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7.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1.1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9.6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公用经费56.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0.34%,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4.36万元,完成预算的95.73%,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和决算数(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4.36万元,完成预算的95.7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社厉行节约,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减少公务接待开支,与上年相比减少0.64万元,减少4.27%,主要原因是我社厉行节约,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减少公务接待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与决算(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与决算(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36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我单位全年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36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80个、来宾880人次,主要是来我单位学习考察综合改革及建设运营乡镇惠农服务中心相关成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6.5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306.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06.5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6.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6.5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这是年中追加的土地返还款,已经拨款到区社。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4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66.2万元,降低63.31%。主要原因是:今年综合改革相关费用比去年有所减少。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5.29万元,用于召开综合改革会议,人数529人,内容为供销社综合改革相关事宜;开支培训费5.12万元,用于开展综合改革学习培训,人数512人,内容为去各地学习培训,实地考察。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0,无法计算各类百分比占比情况)。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二级项目0 个,共涉及资金175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2021年度我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对2021年度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06.53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对2021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乡镇惠农服务中心奖扶资金”“农资淡储资金” “土地返还款”等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06.5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基本符合绩效评价要求,达到目标。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绩效目标明确合理,预算执行及时有效,为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了较为有力的支撑,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

  组织对“汨罗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1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2.6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06.5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支出跟预算支出相差不大,在可控范围内。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在部门决算中反映“乡镇惠农服务中心奖扶资金”1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乡镇惠农服务中心奖扶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0万元,执行数为1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此次项目资金分别给三江,汨罗镇还有川山坪各50万奖扶资金。用于完成惠农服务中心的建设与运营。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财预〔2020〕10号)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乡镇惠农服务中心奖扶资金项目”,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99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 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21年度汨罗市供销社部门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