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供销社 2018年度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目 录
一、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二、 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三、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 年度收支预算情况
2、 年度收入预算情况
3、 年度支出预算情况
4、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5、 其他重要事项
四、 专业名词解释
五、部门预算公开的表格(见附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工资福利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九)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三公经费预算表
一、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研究制定我市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基层供销合作社的发展和改革;
2、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进行组织、协调、管理;维护各基层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3、协调同有关部门的关系;指导基层供销合作社的业务活动,促进城乡物资交流;
4、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代表合作社参与各省市合作社联盟的各项活动;
5、在推动供销合作社组织农民进入市场,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提供服务,成为政府与农民密切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促进合作经济发展等发挥了重要的协调、指导和促进作用;
6、承办省社,岳阳下达的关于深化改革及惠农服务中心项目创建等相关事宜。
7、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社直属市人民政府,下设汨罗市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公司、汨罗市民安日用杂品有限公司、汨罗市食杂果品有限公司、汨罗市鑫龙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汨罗市工业品有限公司、汨罗市商源生活资料有限公司6个公司和桃林区社、弼时区社、新市区社、越江区社4个基层社。内设办公室,财计股,政工股,保卫股,业务股,工会,资产管理股,统计股8个股室。现有在编人员63人,其中:在职26人,离休2人,退休35人。无编人数26人,遗属3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是汨罗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本级机关。
三、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我部门2018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收入由经费拨款及纳入预算的非税拨款两项组成;支出既包括保障市社机关属于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用于深化改革及商品流通乡镇惠农服务中心专项经费。
1、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我部门2018年度预算总收入1794.77万元,比2017年增加1446.87万元;本年预算总支出1794.77万元,比2017年增加1446.87万元。收支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今年供销社深化改革及乡镇惠农服务中心建立,增加了项目资金。
2、年度收入预算情况。我部门2018年度收入1794.77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739.77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55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3、年度支出预算情况。我部门2018年度支出1794.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4.77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26.8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93万元),项目支出1530万元。
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我部门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合计为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 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持平。
5、其他重要事项。
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7.93万元,比2017年减少0.37 万元,原因是在职人员的减少,退休1人,调出2人。
②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2018年度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③国有资产占用情况。2018年本单位无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④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按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18年我局整体支出1794.77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项目支出1530万元,实行项目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2018年度预算安排1530万元供销深化改革专项180万元和乡镇惠农服务商品流通奖扶资金1350万元,共计1530万元,用于供销社深化改革及创建扶持为农服务的十四个惠农服务中心。数量指标为所建惠农服务中心各点,质量指标为建成惠农服务中心的达标率和建成后资金占有率及利润分配率等。)
四、专业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部门预算公开的表格(见附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工资福利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九)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三公经费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