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汨罗市环保局单位决算
来源:财政局   日期:2019-07-29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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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汨罗市环保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汨罗市环保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汨罗市环保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环境保护政策、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市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2、负责全市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调处污染纠纷,处理污染事故。

3、负责我市污染减排工作。组织开展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督查减排项目任务完成情况,负责环境保护责任目标、总量减排考核。

4、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负责全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三同时”制度落实监督检查。

5、负责全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6、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生态保护工作。拟订全市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

7、负责全市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实施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划、标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8、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执行国家、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编制全市环境状况公报。

9、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0、承办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许可、审批、审核、核准等事项。

11、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我局直属市人民政府,下设环境监察大队和环境保护监测站两个二级机构(非独立预算),内设办公室(加挂人事股牌子)、环境管理股(加挂行政审批股牌子)、财计股、法制宣教股4个股室。现有在职人员104人,退休14人,临聘人员5人,遗属6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本单位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汨罗市环保局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8625.75万元,比2017年增加3877.93万元,增加81.6%,其原因为在职退休人员增资,以及项目经费的增加。本年度决算总支出8625.75万元,比2017年增加3877.93万元,增加81.6%。因为在职退休人员增资,以及项目支出的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度收入8625.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25.75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决算总支出8625.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4.10万元,占16.28%,项目支出7221.65万元,占83.7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8625.75万元。比2017年增加3877.93万元,增加81.6%,其原因为在职退休人员增资,以及项目支出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我单位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8625.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比2017年增加3877.93万元,其原因为在职退休人员增资,以及项目支出的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625.7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4万元,占0.39%;社会和保障就业(类)支出101.18万元,占1.17%;节能环保(类)支出8490.44万元,占98.43%;交通运输(类)支出0.13万元,占0.0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8625.75,支出决算数为8625.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4万元,支出决算为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73.89万元,支出决算为73.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18.68万元,支出决算为18.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8.61万元,支出决算为8.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753.03万元,支出决算为753.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65.72万元,支出决算为65.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09.28万元,支出决算为609.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

年初预算为5695.48万元,支出决算为5695.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32.96万元,支出决算为532.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

年初预算为575万元,支出决算为5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环境执法监察(项)

年初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38.98万元,支出决算为238.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13万元,支出决算为0.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开支140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28.28万元,占73.23%,【基本工资446.30万元,津贴301.70万元,养老保险73.89万元,社会保障192.7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3.69万元】。公用经费支出314.50万元,占22.4%【办公费15.30万元,印刷费26.19万元,电费5.12万元,咨询费22.76万元,水费0.70万元,邮电费16.43万元,物业管理费1.76万元,差旅费32.76万元,维修费8.14万元,租赁费27.88万元,会议费4.35万元,培训费6.05万元,公务接待费11.8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6万元,工会经费62.44万元,其他交通费69.36万元,其他商品服务费0.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1.32万元,占4.37%【生活补贴费8.63万元,抚恤费18.68万元,奖励金34万元】。

七、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7.6万元,支出决算为15.13万元,完成预算的31.8%,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度数据一致。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8.5万元,支出决算为11.87万元,减少26.63万元,完成预算30.8%,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实行预算控制制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接待标准等。与上年对比减少26.63万元,减少69.2%,公务接待费11.87万元,减少26.63万元,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以及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实行预算控制制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接待标准等。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9.1万元,支出决算为3.26万元,完成预算的35.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中央八项规定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公务用车购置列支0万元,与去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6万元,比去年减少5.91万元,减少64%,减少的主要原因公车改革和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87万元,占78.5%,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26万元,占21.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87万元,主要是为省、市环保整治和环保工作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全年共接待批次237次,接待人数1500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2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6万元,主要是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环保监测督查。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项目基本概况

2018年度预算安排国祯污水检测经费,城乡环境治理经费及农村环境整治、污染减排工作经费、废弃物电子检测经费,环保整治办工作经费、监测工作经费、人才引进工作经费、行业整治专项、饮用水源地划分技术报告和安全防护设施建设、第二次污染普查工作经费265.72万元。

2、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专门用于专项支出。

3、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完善专项资金管理,从源头人入手,落实责任,完善制度,合理使用,加强监管,确保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高效率。一是加强领导,增强责任意识。落实管理责任,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二是加强资金管理制度建设。结合单位的实际,制定出各项规章制度,将各项经济活动划分到具体工作岗位,按照岗位确定任务、职责和全县,贯彻执行所制订的相关财务制度,加强制度执行监督,使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有章可循。三是加强资金的支出管理。监测“专项核算、专款专用”的原则,严禁挤占、挪用专项资金。

3、项目主要绩效情况分析

建立了环境计划执法制度,开展了环境保护大检查、环境隐患排查、坚决纠正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以及生态环境、危险废物执法检查等活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保障环境信访事项及时妥善处理。群众投诉办结率100%,满意率100%。全面清理了本部门的行政权力和责任,建立了相应的清单。建立了建设项目环评综合把关机制,严格新建项目环评审批。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按照财政绩效部门要求已公开或其他有关部门要求需随同部门决算一同公开的绩效信息,已作为附件公开。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4.50万元,年初预算一致。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2018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4.35万元,人数352人,用于召开市单位市环保整治大会。培训费开支6.05万元,用于开展环保业务培训,人数800人,内容为环境保护大检查、环境隐患排查、坚决纠正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以及生态环境、危险废物执法检查等。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环境保护监测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汨罗市环境保护局(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汨罗市环境保护局)运行,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汨罗市环境保护局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汨罗市环境保护局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汨罗市环境保护局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18年度汨罗市环保局部门决算.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