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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汨罗市纪委部门决算

来源:汨罗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08-12 11:06

目 录

  第一部分汨罗市纪委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汨罗市纪委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市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工作模式。市纪委、市监委是党统一领导下的反腐败工作机构,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共同设立内设机构。按照党章规定,市纪委作为党内纪律检查机关要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市监委负责对本市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实施监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监督检查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调查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并作出处置决定,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为履行上述职权,监委可以采取谈话、讯问、询问、查询、冻结、调取、查封、扣押、搜查、勘验检查、鉴定、留置等措施。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汨罗市纪委(市监委)内设机构包括:13个副科级内设机构、1个副科级事业单位、1个正股级公益类事业单位,设13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市委巡察办和3个巡察组、1个下属事业单位设在市纪委。

  13个副科级内设机构依次为:办公室(加挂宣传部、调研法规室)、组织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副科级事业单位为汨罗市纪委廉政警示教育中心。正股级公益类事业单位为汨罗市纪委信息中心及市委巡察办信息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汨罗市纪委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汨罗市纪委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2497.02万元,与 上年相比,增加508.23万元,增长25.55%,主要是因为办案业务量增加、经费支出增大。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2487.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为2487.02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2497.02万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715.38万元,占总支出的68.7%;项目支出781.64万元,占总支出的31.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497.0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08.23万元,增长25.55%,主要是因为办案业务量增加、经费支出增大。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97.0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08.23万元,增长25.55%,主要是因为办案业务量增加、经费支出增大。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97.0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2406.7万元,占96.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0.34万元,占0.01%;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14万元,占0.56%;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75.99万元,占3.0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91.4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497.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67.4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405.48万元,支出决算为1192.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84.8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局将年初列在本项内的213.44万元的资金调整为在以下类款项中拨款: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项)支出137.45万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75.99万元。

  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86万元,支出决算为760.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884.4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办案数增加,办案成本增加,为保障办案工作开展,年中追加了办案等多个专项业务费财政拨款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大案要案查处(项)

    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系财政年中追加的办案专项资金。(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

  4.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3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系为保障派驻派出机构工作开展,年中追加了该专项业务费财政拨款资金。(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

  5.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25.6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系年初预算拨款及2020年度绩效考核政府奖励金。(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3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上级文件应增发离休干部一个月基本工资,财政拨款追加此项资金。(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

  7.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5.9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系财政将年初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中的住房公积金在此类款项中进行拨款。(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15.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52.2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6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263.0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34%,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0.2万元,支出决算为16.89万元,完成预算的24.06%,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64.2万元,支出决算为5.08万元,完成预算的7.9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增加1.87万元,增长70.2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人数及批次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预决算。(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11.81万元,完成预算的196.8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租车费增加,与上年相比增加3.55万元,增长42.9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办案业务量增大,为满足办案需求,公务租车量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08 万元,占30.08%,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1.81万元,占69.92%。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08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71个、来宾366人次,主要是上级领导、其他市县局领导交流工作来访、办案业务交流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1.8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未更新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81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保险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维修费支出,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3.0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05.25万元,降低43.82%。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把关费用审核,严控开支。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开支会议费4.33万元,用于召开纪委全会、视频会议,人数650人,内容为传达上级文件精神、部署工作任务、年度总结嘉奖等;开支培训费3.07万元,用于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培训和业务培训,人数300人,内容为增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意识、学习办案业务知识等;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0次,开支0万元。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1.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2.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9.0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7.8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2.8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87.97%,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7个,二级项目0 个,共涉及资金781.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2021年度我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对2021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对2021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大要案专项业务费”“巡察办经费”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5.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绩效目标明确合理,预算执行及时有效,为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了较为有力的支撑,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

  组织对“汨罗市纪委”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97.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履职效益情况良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扎实推进、成效显著,办案数量显著提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在部门决算中反映“大要案专项业务费”“巡察办经费”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大要案专项业务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1万元,执行数为350.4万元,完成预算的1668.5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全年共受理问题线索694件,立案247件,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760人次。二是承办了岳阳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的“901”专案,留置11人,处理处分14人,移送起诉4人。坚决落实市委出台的违规吃喝“八禁止”纪律规定,督促相关部门开展酒驾醉驾整治行动,通报曝光了一批典型案件,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三是紧盯重要节点,发送“廉节”短信,开展节前督查、日常督查,加强对上级交办问题线索的查办,处置“四风”问题线索56件,督促整改问题65个,处理处分46人,通报曝光6期。2021年,汨罗市纪委监委共留置12人、指定监视居住13人,未发生一例安全事故。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可用财力偏小、资金预算不足,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办案工作需要;二是办案成本还有待压缩,资金使用效率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预算管理,结合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编制预算草案;二是进一步细化办案费用管理制度,提高执行效率。

  “巡察办经费”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8万元,执行数为44.81万元,完成预算的117.9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1年共组织实施了2轮,对8个单位进行了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单位1个,开展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和清廉医保专项巡察。开展回访督查,反馈的69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确保问题整改率和线索办结率均达10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可用财力偏小、资金预算不足,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巡察工作需要。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预算管理,结合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编制预算草案;二是提高绩效指标设置的准确性,提高巡察工作的满意度。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财预〔2021〕10号)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1〕7号),2021年部门绩效自评经财政局审核后,将按要求在汨罗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大要案专项业务费”,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95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巡察办经费”,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95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 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21年度汨罗市纪委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