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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汨罗市商务粮食局系统部门预算

来源:汨罗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12-26 10:38

  目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五、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二十一、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二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三、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四、政府采购预算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公开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起草我市国内外贸易、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战略物资储备、对外援助、对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的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和实施办法,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2.拟订全市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有关规定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全市粮食宏观调控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拟订全市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及发展规划,承担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

  3.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促进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4.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订规范市场秩序的政策;协调全市消除地区封锁、打破行业垄断的有关工作,规范商贸企业交易行为;推动商贸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5.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根据全市战略物资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全市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6.管理全市粮食、棉花和食糖储备,负责行政管理和监督检查,按照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严格组织实施。监测粮食和战略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保障军队粮食供应。承担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所属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7.根据国家与省、岳阳市战略物资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市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

  8.贯彻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承担会展业促进与管理有关工作。

  9.贯彻执行我国多双边(含区域、自由贸易区)经贸合作战略和政策,推进我市与其他国家(地区)的经贸往来与投资贸易合作;负责全市商贸领域涉及世界贸易组织事务的协调工作。执行有关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组织实施促进服务出口、服务外包的政策措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10.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协助开展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协助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11.指导全市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政策;依权限核准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依法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投资促进及全市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规范招商引资活动;指导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工作。

  12.拟订并组织实施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劳务合作等工作;组织实施市内人员出境就业管理政策,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拟订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13.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援助政策和方案,协调管理全市承担的对外援助项目;协调管理多双边对我市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目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的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14.负责全市商务粮食系统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的管理。按有关规定监督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确保国有资产提质增值,依法依规完成所属企业事业单位改制改革工作。

  15.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商务粮食局局机关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加挂法规股牌子)

  拟订局机关工作制度;组织起草本局重要综合性文稿;负责编发全市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工作动态和信息;负责文电、会务、调研、机要、档案、政务公开、宣传和应急管理等日常行政事务工作;承担机关接待、后勤保障和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综合协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负责本系统绩效考核工作;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市场体系和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并提出对策建议;组织拟订全市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发展战略、规划;综合分析商务粮食运行状况,研究商务粮食运行和结构调整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商务粮食法律法规及规章的实施;承担执法监督、商务粮食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工作;拟订全市商务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全市有关商务粮食规范性文稿;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法制建设和法律事务的有关工作。

  (二)财务股

  拟订全市商务粮食行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研究提出与商务粮食工作相关的财税、金融、审计监管等政策建议;承担与商务粮食工作相关的各项业务资金、专项资金的具体使用和管理工作,编制、申报和监督执行资金预决算;负责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和基本建设工作;负责对局属单位的财务、资产、基建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局机关内部审计和局属单位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

  (三)人事股(加挂离退休管理办公室牌子)

  拟订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规章制度;协助局领导抓好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及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和考核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考核奖惩、社会保障、职称考评、人事档案及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等工作;负责本局管理的临时出国(境)派遣人员的政审工作;负责本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工作;负责统战、侨务工作,加挂离退休管理办公室牌子,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本系统复退军人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四)内贸股

  拟订市场运行调节的政策措施;监测分析商品市场运行和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和行业发展状况,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市内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监测分析工作;负责重要商品(肉类、食糖、边销茶、小包装食品等)储备管理;监测分析重要生产资料市场运行,统筹全市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提出商务领域促进消费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议。执行有关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组织实施促进服务出口、服务外包的政策措施;负责全市商贸服务业(包括餐饮业、住宿业)行业管理与促进工作;拟订推动流通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推动流通标准化和流通行业科技进步的相关工作;推动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负责商业特许经营相关管理工作;推进商贸物流体系建设,促进物流加工、供应链管理等新兴业态发展;促进品牌建设和绿色流通发展,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和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负责会展业行业管理与促进工作;负责直销及内资直销企业市场准入的监督管理;指导行业协会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拍卖、租赁、旧货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成品油管理股

  按照有关规定对石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编制全市成品油分销体系发展规划和实施意见;拟订全市成品油市场管理规范性文件;承担成品油零售企业资质申报、变更、年检等的审核转报工作;负责指导全市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成品油经营行为,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

  (六)市场建设管理股

  拟订促进市场体系建设和城乡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拟定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指导城乡商业体系建设和社区商业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制定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推进各类商品市场建设;推进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促进产销对接;承担汽车(含二手车、报废车)流通行业监督管理工作。拟订规范市场秩序的政策措施;牵头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牵头全市消除地区封锁、打破行业垄断的有关工作;推进商务诚信建设,促进信用销售和信用服务业发展;牵头商务领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和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相关工作,推动追溯体系建设,负责药品流通行业管理相关工作;建设和管理市场秩序举报投诉服务网络;规范商贸企业交易行为;监督检查储备粮和军粮计划、数量、质量和技术规范的执行情况,负责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承担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处理市内重要监督检查专案事项;负责全市粮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及粮食质量标准化工作;负责制定粮食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并执行;负责制定粮食卫生监督抽查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商务粮食行政执法工作。

  (七)电子商务股

  统筹全市跨境和境内电子商务工作,制订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拟订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支持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促进面向消费者的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电子商务统计和评价体系。

  (八)外经外贸股

  组织拟订全市对外贸易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对外贸易促进体系建设;统筹制订在境内外举办的国际性商品展览会等外贸促进活动的参展计划;负责市辖企业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开展外贸企业权益保护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及境外经贸合作区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管理全市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设计咨询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依法对市内企业开展对外投资业务进行初核;拟订市内人员出境就业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 协调管理我市承担的对外援助项目;协调管理多双边对我市的无偿援助和捐赠项目(不含财政合作项目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的赠款);承担全市商务领域涉及世界贸易组织事务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协助开展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协助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有关工作;拟订全市加工贸易、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加工贸易、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工作;指导科技兴贸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优化机电产品进口结构的政策措施。

  (九)行政审批股

  依法负责权限范围内的粮食收购资格认定;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等行政许可事项,组织开展调研论证、评审评估,承担审批、送达、信息统计等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全市招商引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规范招商引资活动,指导投资促进活动;负责市级重大经贸合作项目的调度、跟踪和服务工作;依权限核准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依法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全市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组织全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申报;受理、协调外来投资企业投诉。

  (十)粮食和物资储备股

  拟订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有关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最低收购价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承担本市储备粮的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军粮供应政策,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保障军队粮食供应,做好相关工作;承担全市社会粮食行业统计工作;负责实施粮食收购行政许可的有关行政管理和指导;监督实施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研究提出地方储备粮的规模、布局、收购、销售、轮换计划的建议;承担本级储备粮的数量、质量、补贴和储存安全等工作;承担全市粮食仓储管理工作和安全储存工作;承担中央和地方储备粮承储资格的申报认定工作;协调在汨中央储备粮相关工作。拟订战略物资储备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健全战略物资储备体系的建议,研究提出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计划的建议,组织实施战略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拟订成品油、天然气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的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制定救灾物资储备政策和制度,组织实施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制定物资储备的仓储管理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相关储备统计工作。

  (十一)粮食行业发展股

  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粮食行业发展及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推动全市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与发展,调查了解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经营管理状况并进行指导;承担重点项目的立项审查、申报和验收等有关工作;指导全市粮食行业质量、计量、安全生产和加工统计工作;承担粮食行业科技管理、科技创新和新技术推广工作。

  (十二)综治股(加挂国资管理股牌子)

  承担系统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协调处理本系统直属的改革改制企业遗留问题;负责本系统的信访、综治维稳和安全生产工作。

  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组织按有关章程设置。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包含汨罗市市场建设管理中心一个二级机构。全部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其中:汨罗市商务粮食局机关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汨罗市市场建设管理中心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汨罗市商务粮食局本级

  2.汨罗市市场建设管理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含预算单位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包括经费拨款,也包括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拨款和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拨款、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也包括电商、粮食专项、成品油专项、冷冻猪肉储备补贴、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粮食商务执法、粮食质量安全检测费用万元、粮食应急保障工作经费、县级储备粮补贴资金、县级成品粮补贴资金、社零等专项经费。。本单位2024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拨款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拨款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16、17、18、19、20表均为空。

  2024年度本单位收支总预算1661.16万元,比2023预算增加225.98万元,增加15.75%,主要原因是主要是粮食应急保障工作经费、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费用、县级储备粮、应急成品粮等专项资金的增加。

  (一)收入预算

  2024年度商务粮食局预算1661.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61.16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661.16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225.98万元,原因主要是粮食应急保障工作经费、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费用、县级储备粮、应急成品粮等专项资金的增加。

  (二)支出预算

  2024年度商务粮食局支出预算1661.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15.6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5.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0.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5.1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225.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较去年减少2.86万元,原因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资金的减少,项目支出较去年增加228.82万元,原因主要是粮食应急保障工作经费、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费用、县级储备粮、应急成品粮补贴资金等专项的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661.16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业(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25.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31.62%。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349.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21.04%。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业(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40.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26.54%。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13.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6.83%。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6.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3.42%。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4.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1.49%。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1.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1.92%。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8.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1.71%。

  9、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年初预算为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0.3%。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85.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5.13%。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2024年度本单位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06.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14.21万元,公用经费192.43万元。

  (二)项目支出:是指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业务工作经费、运行维护经费等。2024年本单位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54.52万元,其中:成品油专项资金2万元,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专项资金2.5万元,粮食应急保障工作经费10万元,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费用15.2万元,粮食专项资金4万元,商务粮食执法2万元,社零企业统计员补助7万元,数商兴农专项及电子商务发展70万元,县级成品粮补贴资金56.2万元,县级储备粮补贴资金162.62万元,县级冷冻猪肉储备补贴18万元,市场管理资金5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024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192.43万元,比上年增加8.3万元,增长4.51%。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4年度本部门(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5.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5.7万元,降低51.35%,主要原因是: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支出管理,努力降低行政成本。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会议费预算6.84万元,拟召开10次会议,人数171人,内容为电商扶贫、成品油安全知识、早晚稻扦样、早晚稻收购、市场监测、粮食质量监测、云闪付促消费等;培训费预算0万元,拟开展0次培训,人数0人。拟开展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情况,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2万元,其中工程类0万元,货物类112万元,服务类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上一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4年本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1661.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6.64万元,项目支出354.52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详见附表中部门预算公开表的第23张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项目支出354.52万元,其中30万元以上绩效目标的项目3个, 包括数商兴农专项及电子商务发展项目70万元、包括县级成品粮补贴资金项目56.2万元、包括县级储备粮补贴资金项目162.62万元,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详见附表中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的第22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八、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附后)

2024年度汨罗市商务粮食局系统预算公开表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