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汨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汨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是:
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工作。
3、负责组织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
4、依委托开展反垄断统一执法调查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
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
14、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
15、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领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16、负责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
17、负责保护知识产权。
18、负责知识产权创造运用。
19、负责组织开展有关商品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20、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
21、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22、负责权限范围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
23、负责权限范围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
24、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
2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6、职能转变。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汨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科技信息化股、信用监督管理股、网络交易监管股、广告监管股、登记注册股(行政审批股)、市场规范管理股、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股(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价格监督、投诉举报股股(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质量发展股、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协调股(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食品生产安全监管股、食品经营安全监管股(酒类产销管理办公室)、特殊食品和化妆品安全监管股、餐饮食品安全监管股、抽检监测管理股、药品监管股、医疗器械监管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股、计量股、标准化认证认可股、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和保护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财务股、人事股、机关党委、老干办;派出机构16个:高泉所、归义所、罗城所、长乐所、新市所、大荆所、桃林所、弼时所、白水所、白塘所、屈子祠所、古培所、川山所、神鼎山所、罗江所、三江所;直属事业机构6个:汨罗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汨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汨罗市计量所、汨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会;挂靠机构2个:市消费者委员会、市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
(二)决算单位构成。汨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汨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5084.24元。与上年相比,增长189.06万元,增长3.9%,主要是因为工作职能增强,监管责任加重,人员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5084.2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80.84元,占97.9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03.4万元,占2.0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5084.24元,其中:基本支出3624.88万元,占71.3%;项目支出1459.36万元,占28.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084.24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9.06万元,增长10%,主要是因为工作职能增强,监管责任加重,人员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084.2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89.06万元,增加10%,主要是因为工作职能增强,监管责任加重,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084.24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279.51万元,占84.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6.72万元,占6.23%;卫生健康支出168.07万元,占3.31%;住房保障支出219.29万元,占4.31%,其他支出100.66万元,占1.9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084.24元,支出决算数为5084.2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知识产权事务(款)知识产权宏观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0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账务处理功能科目选择界定不清,部分支出在行政运行中列支。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工会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8.8元,支出决算为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512.74万元,支出决算为2579.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6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账务处理功能科目选择界定不清,部分支出在其他项目中列支。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460.8万元,支出决算为429.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2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账务处理功能科目选择界定不清,部分支出在行政运行中列支。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基础(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7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账务处理功能科目选择界定不清,部分支出在行政运行中列支。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账务处理功能科目选择界定不清,部分支出在行政运行中列支。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64.34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账务处理功能科目选择界定不清,部分支出在行政运行中列支。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95.0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账务处理功能科目选择界定不清,部分支出在行政运行中列支。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17.5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账务处理功能科目选择界定不清,部分支出在行政运行中列支。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92.39万元,支出决算为292.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46.19万元,支出决算为6.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账务处理功能科目选择界定不清,部分支出在行政运行中列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8.27万元,支出决算为18.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74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账务处理功能科目选择界定不清,部分支出在行政运行中列支。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55.33万元,支出决算为155.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219.29元,支出决算为219.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66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账务处理功能科目选择界定不清,部分支出在行政运行中列支。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04.1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169.7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9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
公用经费434.4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0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5.3万元,支出决算45.64万元,支出决算为45.64万元,完成预算的82.53%,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8.3万元,支出决算为19.59万元,完成预算的69.2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3.17万元,减少13.9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杜绝浪费,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7万元,支出决算为26.05万元,完成预算的96.4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9.13万元,减少25.9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合理使用资源,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9.59万元,占42.92%,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6.05万元,占57.08%。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59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48个、来宾2450人次,主要是市场监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6.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05万元,主要是油料费、维修费等支出,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4.4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35.4万元,减少23.7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同时部份支出在项目经费中列支。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3.18万元,用于召开市场监督管理会议,人数1850人,内容为市场监督管理业务学习相关会议;开支培训费2.68万元,用于开展市场监督管理业务学习相关培训,人数3620人,内容为市场监督管理业务学习相关培训;没有举办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3.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4.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5.9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3.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13.99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42%,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58%。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9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
十四、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认真总结归纳支出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实现产出和取得效益的情况。围绕单位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总结单位资产管理和开展业务情况,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衡量单位整体及核心业务实施效果。
我部门组织对本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84.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看,2023年我局始终坚持以预算管理为中心,重点从“保障人员经费、执法办案经费、基层所基本经费、严格执行审批报销程序、重大开支及专项开支先预算报告后报局党组审批”等方面着手推行精细化管理,加强了财务日常监管,严格执行了预算。
支出做到了以下几点:
1、预算计划执行到位,特别是公务接待出国(境)、车辆购置、车辆运行经费、招待费、会议费等经费的支出,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实行了压缩支出。
2、资金的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3、按规定内容、时限公开了预决算信息,且保证了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的真实性。
我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8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1459.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支出总额的100%。2023年度我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对2023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对2023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因项目支出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组织对汨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84.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保证了我局工作人员工资、津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住房公积金、医保金及时足额上缴;保证我局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全力推动商事制度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力推动安全监管,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全力推动品牌建设,提高地域品牌知名度,提升地方产业价值链;全力推动市场监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和谐消费环境。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绩效目标明确合理,预算执行及时有效,为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了较为有力的支撑,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在部门决算中反映“食品安全抽检专项”、“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和“质量强市和质量考核”等3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食品安全抽检专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5万元,执行数为5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根据省、市局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文件精神及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抽检数量不少于3.3批次/千人的要求,今年共计需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00批次,其中食品监督抽检1300批次,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700批次,抽检场所包括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加工生产小作坊、大(中)型餐馆、农贸市场、超市、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商店、企事业单位食堂、小食杂店和其他场所的普通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共26大类。全年具体完成食品监督抽检1300批次,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700批次,完成率100%。其中餐饮环节监督抽检404批次、流通环节监督抽检1353批次、生产环节监督抽检243批次。抽检合格1965批次,合格率98.25%。抽检不合格35批次,不合格率1.75%,其中食品22批次,食用农产品13批次。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市场监管职能增强,食品领域的隐患不容忽视;二是市场主体、消费者对市场监管部门期待很高,财政专项还需更加大财政投入。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积极争取财政对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的经费支持,保障费用缺口。二是提高绩效指标设置的准确性,提高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的满意度。
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专项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3万元,执行数为12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3年度结合本局的实际情况,对照专项绩效预算目标要求,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合理使用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专项资金。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专项资金为123万元,资金分配为:1.全力推进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宣传工作;2.加大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的抽检率;3.加强基层市监所标准化建设;4.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发放到位、加强食品安全协管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5.推进学校、大型酒店、大型餐饮的“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及食品相关人员培训;6.加强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及农村集体聚餐厨师培训和管理;7.加强推进农贸市场、大型商超的快检中心的建设和食品检测中心建设;8.推进学校、食品相关企业、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责任险的普及;9.示范县创建其他日常工作。资金已全部下达。
上述资金已全部按专项要求足额支出。主要是用于推进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宣传工作、加大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的抽检率、加强基层市监所标准化建设、加强食品安全协管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推进学校、大型酒店、大型餐饮的“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及食品相关人员培训、加强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及农村集体聚餐厨师培训和管理、加强推进农贸市场、大型商超的快检中心的建设和食品检测中心建设、推进学校、食品相关企业、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责任险的普及、示范县创建其他日常工作经费支出。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市场监管职能增强,食品领域的隐患不容忽视;二是市场主体、消费者对市场监管部门期待很高,财政专项还需更加大财政投入。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积极争取财政对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的支持。二是提高绩效指标设置的准确性,提高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的满意度。
质量强市和质量考核(含知识产权)专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执行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是质量基础不断提升,汨罗获批湖南省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首批试点地2023年11月21日,顺利通过省市场监管局验收。激励机制有效健全,出台《汨罗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汨罗市支持工业企业十条措施》、《关于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问题的会议纪要》等文件,建立了政府质量奖励机制。二是据岳阳市局重点企业质量提升精准帮扶三年行动计划,上报“汨罗市屈原酒业有限公司”为市局重点帮扶企业,力争通过三年精准帮扶,使企业质量品牌效应彰显,产品质量稳定提高,企业实现卓越绩效管理,采标制标水平明显提升,打造质量管理标杆企业。为落实《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南省工业信息化厅关于持续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的通知》全面推广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试点经验,推进小微企业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汨罗产业特定,遴选汨罗市凯胜塑业有限公司参与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确保行动工作任务落实。三是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工作,以园区所在地市监所为基础,以局相关股室为依托,设置了三个园区服务窗口,实现一窗口受理、一站式服务,同时将相关制度和联系方式在服务大厅上墙公示。服务窗口安排固定工作人员,统一受理企业质量服务需求信息,对在窗口无法解决的,及时流转至相关股室、各市场监管所、相关团体或机构开展工作。工作人员主动与被服务企业保持联系,跟进服务进度,协调解决服务中遇到的问题,在服务周期结束后,邀请企业进行服务满意度测评并提出服务建议。形成企业自觉抓质量提升的内动力和良好生态。持续深入开展“质量月”“质量官培训”“质量体检进企业”活动,广泛宣传培育先进质量文化。
2、效益完成情况。全市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直线服务乡镇试点服务能力持续增长,服务意识及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3、满意度完成情况。通过调查,全市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满意度 ≥90%,并逐步提高。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全市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工作需要加强;二是市场主体、消费者对市场监管部门期待很高,财政专项还需更加大财政投入。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积极争取财政对质量强市和质量考核及知识产权工作的经费支持,保障费用缺口。二是提高绩效指标设置的准确性,提高全市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工作的满意度。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财预〔2020〕10号)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
食品安全抽检专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我部门从预算和预算绩效管理、部门履职效能、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资产和财务管理、政府采购等方面归纳存在的问题;反映各种预算支出执行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并分析其原因。
整体支出绩效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为:
财务工作是一个单位的命脉,我局人员多,机构多,职能多,要求财务人员工作水平越来越高。缺少全方面的培训。
会计基础工作需要不断完善,报表数据与实际情况存在小误差。
市场监管职能增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领域的隐患不容忽视,市场主体、消费者对市场监管部门期待很高,财政专项还需更加大财政投入。
项目支出绩效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为:
进一步完善财务制度,规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财务人员工作水平。
2、加强学习,充实财务人员,加强财务人员培训,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素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 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