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五、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二十一、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二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三、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四、政府采购预算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公开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市场监督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实施质量强市、食品安全、和知识产权等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工作。负责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查处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4、依委托开展反垄断统一执法调查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委托协助开展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竟争等反垄断执法调查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依法监督处理合同违法行为,依法实施对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指导广告业的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承担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贯彻国家、省、岳阳市质量发展的有关政策,拟订推进质理发展战略的措施并组织实施,对全市质理管理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积极推进质量强市战略的品牌建设,推动建立产品质理诚信制度;组织实施产品的服务质量提升、开展服务质理监测;按规定权限组织对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配合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制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检验工作。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是。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销售环节环境保护标准的执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市食品安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立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等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负责食盐专营管理和食盐安全监督管理。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依职权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推进本行政区域内标准化战略的实施;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立项、编号和发布等工作,依法协调指导本市级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依法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管理全市商品条码工作;依据法定职责,对标准的制定进行指导监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推行采用国际标准
13、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协助检验检机构资质认定监督管理;协调推进检验检机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迥行业发展。
14、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全市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有关活动
15、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领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16、负责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制定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建设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建设知识产权人才队伍
17、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落实严格保护专利、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相关工作,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负责监督商标、专利及原产地地理标志执法
18、负责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开展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指导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规范知识产权交易和无形资产评估,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
19、负责组织开展有关商品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假冒伪劣等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者、消费者合法权益。指导市消费者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20、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入、医疗器械和化品安全监督管理。贾行国家、省关于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1、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22、负责权限范围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经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23、负责权限范围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24、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制定检査制度,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依职责组织查处其他环节的违法行为
2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包含48个机构,其中内设机构19个:办公室、人事股、财务股、法规股、食品监管一股、食品监管二股、食品监管三股、药品监管股、医疗器械监管股、保健品和化妆品监管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申投诉举报指挥中心)、企业和个体经济监管股、网络交易监管股、商标监管股、广告监管股、标准质量管理股、计量股、产品质量监督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股;直属行政机构4个:市场规范管理所、注册登记中心、公平交易所、经济检查所(打击传销办公室);派出机构16个:高泉所、归义所、罗城所、长乐所、新市所、大荆所、桃林所、弼时所、白水所、白塘所、屈子祠所、古培所、川山所、神鼎山所、罗江所、三江所;直属事业机构6个:汨罗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汨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汨罗市ADR监测中心、汨罗市市场管理信息中心、汨罗市酒类产销管理办公室、汨罗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挂靠机构3个:汨罗市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指导中心、市消费者委员会、市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汨罗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只有本级,无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汨罗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含预算单位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部门资金;支出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本部门(单位)2023年为本级预算,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16-18(政府性基金)、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均为空。
2023年度本部门(单位)收支总预算3805.01万元,比2022预算增加276万元,增加8%,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市场监督管理职能增加。
(一)收入预算
2023年度本部门(单位)收入预算3805.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05.01万元(其中经费拨款3645.01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6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社会保障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单位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76万元,原因主要是单位人员增加,市场监督管理职能增加。
(二)支出预算
2023年度本部门(单位)支出预算3805.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73.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6.8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5.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9.29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与去年持平,项目支出较去年增加24万元,原因主要是原因主要是单位人员增加,市场监督管理职能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3805.01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512.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66.04%。
2、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460.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12.11%。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92.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7.68%。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46.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3.84%。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8.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0.48%。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款)
年初预算为155.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4.08%。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219.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5.76%。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2023年度本部门(单位)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388.0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18.17万元,公用经费569.85万元。
(二)项目支出:是指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业务工作经费、运行维护经费等。2023年年度本部门(单位)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17万元,其中:市场监管专项7万元,价格监督检查专项10万元,网络监管专项15万元,查处取缔无照经营15万元,打假治劣专项10万元,化妆品事务管理4万元,药品事务管理10万元,工商信息检索专项10万元,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1万元,检测能力提升专项1万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专项2万元,食品安全抽检专项55万元,食品安全事务管理15万元,食品快检车配套试剂装备9万元,电子商务监管5万元,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123万元,智慧监管指挥中心25万元,质量强市和质量考核10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度本部门(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2023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023年度本部门(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2023年度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度本部门(单位)机关运行经费569.85万元,比上年增加6.47万元,增长1.15%。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市场监督管理职能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3年度本部门(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55.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8.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7万元)。比上年减少27.5万元,降低33.22%,主要原因是:缩减公务接待费。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单位)会议费预算28.3万元,拟召开36次会议,人数2950人,内容为市场监督管理工作部署和现场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视频会议等;培训费预算0万元,拟开展0次培训,人数0人,预算0万元;未计划开展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情况,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万元,其中工程类0万元,货物类20万元,服务类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上一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车辆9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9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3年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3805.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88.01万元,项目支出417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详见附表中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的第23张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项目支出417万元,其中30万元以上绩效目标的项目3个,包括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123万元,食品安全抽检专项55万元,质量强市和质量考核100万元,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详见附表中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的第22张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八、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单位预算公开表格(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