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汨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预算单位构成
三、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单位预算公开表格
一、单位预算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基本算支出情况表—工资福利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十、项目支出预算总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十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十三、非税收入计划表
十四、上年结转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六、单位人员情况表
十七、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政府预算)
十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工资福利支出(政府预算)
十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政府预算)
二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政府预算)
二十一、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预算)
二十二、上年结转支出预算表(政府预算)
二十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预算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二十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预算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二十五、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预算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二十六、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预算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二十七、部门单位(单位)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二十八、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汨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市场监督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实施质量强市、食品安全、和知识产权等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工作。负责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查处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4、依委托开展反垄断统一执法调查工作。统筹推进竟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委托协助开展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竟争等反垄断执法调查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竟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依法监督处理合同违法行为,依法实施对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指导广告业的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承担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贯彻国家、省、岳阳市质量发展的有关政策,拟订推进质理发展战略的措施并组织实施,对全市质理管理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积极推进质量强市战略的品牌建设,推动建立产品质理诚信制度;组织实施产品的服务质量提升、开展服务质理监测;按规定权限组织对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配合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制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检验工作。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是。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销售环节环境保护标准的执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市食品安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立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等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负责食盐专营管理和食盐安全监督管理。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依职权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推进本行政区域内标准化战略的实施;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立项、编号和发布等工作,依法协调指导本市级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依法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管理全市商品条码工作;依据法定职责,对标准的制定进行指导监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推行采用国际标准。
13、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协助检验检机构资质认定监督管理;协调推进检验检机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迥行业发展。
14、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全市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有关活动。
15、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领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16、负责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制定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建设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建设知识产权人才队伍。
17、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落实严格保护专利、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相关工作,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负责监督商标、专利及原产地地理标志执法。
18、负责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开展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指导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规范知识产权交易和无形资产评估,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
19、负责组织开展有关商品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假冒伪劣等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者、消费者合法权益。指导市消费者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20、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入、医疗器械和化品安全监督管理。贾行国家、省关于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1、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单位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22、负责权限范围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经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23、负责权限范围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24、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査制定检査制度,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依职责组织查处其他环节的违法行为。
2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包含48个机构,其中内设机构19个:办公室、人事股、财务股、法规股、食品监管一股、食品监管二股、食品监管三股、药品监管股、医疗器械监管股、保健品和化妆品监管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申投诉举报指挥中心)、企业和个体经济监管股、网络交易监管股、商标监管股、广告监管股、标准质量管理股、计量股、产品质量监督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股;直属行政机构4个:市场规范管理所、注册登记中心、公平交易所、经济检查所(打击传销办公室);派出机构16个:高泉所、归义所、罗城所、长乐所、新市所、大荆所、桃林所、弼时所、白水所、白塘所、屈子祠所、古培所、川山所、神鼎山所、罗江所、三江所;直属事业机构6个:汨罗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汨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汨罗市ADR监测中心、汨罗市市场管理信息中心、汨罗市酒类产销管理办公室、汨罗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挂靠机构3个:汨罗市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指导中心、市消费者委员会、市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
二、预算单位构成
汨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由2个单位组成,即市场监督管理局、质监所组成。现有人数362人,其中:在职274人,退休88人。遗属9人。公务用车实有数9辆。
三、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含预算单位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包括经费拨款,也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市场监督管理、食品安全等专项经费。本单位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160万元,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11、21表均为空。
汨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收支总预算3112.94万元,比2020预算增加了86.94万元,增加2.76%。主要原因是:2021年起,原35个差额拨款编制人员解决为全额拨款编制人员
(一)收入预算
汨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收入3112.94万元,其中:经费拨款2952.94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60万元。比2020预算增加了86.94万元,原因主要是2021年起,原35个差额拨款编制人员解决为全额拨款编制人员。
(二)支出预算
汨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基本支出2923.94万元(工福利支出2425.10万元,商品服务支出491.54万元,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7.3万元);项目支出189万元(基层所日常维护5万元,市场监管专项7万元,计量检定检专项6万元,企业年报专项2万元,商标广告监管专项1万元,市场监管网络建设专项1万元,打假治劣专项2万元等)。比2020预算增加86.94万元,原因主要是2021年起,原35个差额拨款编制人员解决为全额拨款编制人员。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3112.94元,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工资福利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425.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7.9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491.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79%。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7.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2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专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07%。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923.9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2432.4万元,公用经费491.54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1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9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业务工作经费和运行维护经费。其中:基层所日常维护5万元,市场监管专项7万元,计量检定检专项6万元,企业年报专项2万元,商标广告监管专项1万元,市场监管网络建设专项1万元,打假治劣专项2万元,打击传销专项3万元,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1万元,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1万元,医疗器械免费检定费2万元,检测能力提升经费1万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经费2万元,重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1万元,医疗器械事务管理1万元,乡镇食品安全监管经费5万元,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建设3万元,食品安全抽检专项55万元,化妆品事务管理1万元,食品安全事务管理15万元,药品事务管理3万元,盐业监管专项经费4万元,食品快检车配套试剂、装备4万元,制服购置费30万元,知识产权保护专项7万元,专利购买及维护费20万元,电子商务监管1万元,商品质量定期抽检5万。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91.54万元,比上年增加61.76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2021年起原35个差额拨款编制人员解决为全额拨款编制人员。
(二)“三公”经费预算
本单位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81.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4.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7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7万元)。比上年增加6.4万元,增长8.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业务增强。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会议费预算27.4万元,拟召开12次会议,人数3288人,内容为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商事登记改革、打击传销、电子商务、医疗器械等;培训费预算15.8万元,拟开展12次培训,人数3200人,内容为食品安全、药品事务、知识产权、检测能力提升、打假治劣等;拟开展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万元,其中工程类0万元,货物类19万元,服务类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上一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车辆9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9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1年本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3112.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23.94万元,项目支出189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详见附表中单位预算公开表格的第27张表《部门(单位)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项目支出189万元,其中30万元以上绩效目标的项目2个, 包括食品安全抽检专项55万,制服购置费30万,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详见附表中单位预算公开表格的第28张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单位预算公开表格(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