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工资福利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十、项目支出预算总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十四、非税收入计划表
十五、上年结转支出预算表
十六、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七、支出总体情况表(政府预算)
十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工资福利支出(政府预算)
十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政府预算)
二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政府预算)
二十一、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预算)
二十二、上年结转支出预算表(政府预算)
二十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预算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二十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预算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二十五、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预算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二十六、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预算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二十七、部门(单位)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二十八、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公开报表中,空表表示本单位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指导全市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市政府及其单位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工作;受理有关规范性文件审查申请;负责市政府各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报送备案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负责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对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或论证说明;承办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3、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市政府各单位、各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负责行政执法证件监管工作;承办市政府为行政复议机关和市政府为被申请人、第三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市政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市政府行政应诉事项;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4、负责对政府合同订立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负责政府重大合同订立之前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市政府有关民事法律事务;
5、承担统筹规划全市法治社会建设工作;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建设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6、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7、指导、监督本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和戒毒康复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管理市强制隔离戒毒机构;管理汨罗市特殊人群涉毒人员收治中心;
8、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市法律服务资源;指导和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9、负责全市法治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对外合作交流;
10、负责本系统警用设备、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11、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司法局内设办公室、法治调研与督察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规范性文件管理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行政复议股(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行政应诉股、政府合同管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公室)、社区矫正管理股、戒毒管理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律师工作股(行政审批股)、装备财务保障股、政工室。派出机构15个:归义司法所、屈子祠司法所、桃林寺司法所、白塘司法所、罗江司法所、大荆司法所、三江司法所、长乐司法所、新市司法所、神鼎山司法所、弼时司法所、白水司法所、川山坪司法所、汨罗司法所、古培司法所。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汨罗市司法局只有本级,无二级机构,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包括内设股室和15个派出机构。
三、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2022年本部门预算仅包括本级预算。收入包括经费拨款,也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和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支出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司法局专项、特殊人群人员收治中心项目、刑事诉讼全覆盖法律援助项目等专项经费。本部门2022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11、12、14、21、25、26表均为空。
2022年度本单位收支总预算1223.8万元,比2021预算增加81.22万元,增加7.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一)收入预算
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
2022年度本单位收入预算1223.8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1223.8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223.8万元、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81.22万元,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
2022年度本单位支出预算1223.8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005.85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8.77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81.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较去年增加91.22万元,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较去年减少10万元,原因主要是项目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223.8万元,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892.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72.96%。
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113.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9.23%。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78.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6.4%。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9.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3.2%。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0.4%。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36.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3%。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58.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4.8%。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度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10.8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841.1万元,公用经费269.71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2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3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业务工作经费、运行维护经费等。其中:司法局专项33万元、人民调解7万元、特殊涉毒人群收治中心30万元、政府购买社区矫正社会服务及社区矫正专项经费10万元、刑事诉讼全覆盖法律援助33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年度本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2022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022年度本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2022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69.71万元,比上年增加25.13万元,增长10.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
本单位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48.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2.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2年本单位会议费预算20.25万元,具体为拟召开单位工作会议8次,人数560人,内容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会议等;拟召开专业性会议6次,人数 70人,内容为法治调研工作会议等;拟召开其他会议6次,人数190人,内容为八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部署会等。培训费预算0万元,拟开展0训,人数0人。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3万元,其中工程类0万元,货物类43万元,服务类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3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上一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主要用于社区矫正,资金来源为省司法厅拨款。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2年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122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0.81万元,项目支出113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详见附表中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的第27张表《部门(单位)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项目支出113万元,其中30万元以上绩效目标的项目3个, 包括司法局专项项目33万元、包括特殊人群人员收治中心项目30万元、包括刑事诉讼全覆盖法律援助项目33万元,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详见附表中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的第28张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八、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