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政法委2019年度单位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汨罗市政法委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汨罗市政法委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工资福利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十、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十一、“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十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三、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汨罗市政法委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根据、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和上级政法委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协助市委研究制定全市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对全国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3、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
4、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依法互相制约,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5、组织推动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6、组织推动全市政法战线的调查和研究工作,推动全市政法工作改革;
7、研究、指导政法队伍建设和政法和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协助市委和市组织部考察、管理全市政法部门的有关领导干部;
8、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政法部门领导干部违法犯罪的案件;
9、指导政法各单位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市委政法委办公室设办公室、涉法涉诉办、综治办(设城西移动大厅二楼)、维稳办、书记室1个、副书记室1个、财务室1个、档案室1个。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仅包括政法委部门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即本级预算情况。本单位2019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收入包括经费拨款,支出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项目经费。
我部门2019年度收支总预算401.02 万元,比2018年减少93.32 万元,原因主要是减少了网格化服务管理专项拨款和支出。
(一)收入预算
我部门2019年度收入401.02 万元,其中:经费拨款401.02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比2018年减少93.32 万元,原因主要是网格化服务管理专项拨款减少。
(二)支出预算
我部门2019年度支出401.02万元,全部为公共安全支出,占100%,其中基本支出201.02万元(工资福利支出 151.9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9.07 万元),项目支出200万元。比2018年减少93.32万元,原因主要是网格化服务管理专项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401.02万元,全部为公共安全支出,占10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1.0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业务工作经费和运行维护经费。其中:网格化管理经费80万元,主要用于:网格化管理中心的网络租赁、办公场地租赁等。扫黑除恶10万元,主要用于:办案、宣传、广告制作等。维稳协调专项90万元。主要用于全市突发性、节假日安全保卫、全市重大事项等等费用开支。综治民调、宣传、奖金20万元,用于民调宣传、广告制作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9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9.07万元,与2018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预算
我部门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合计为 8.8万元,本部门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8.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持平,响应政府开源节流政策,厉行节约,控制接待费增长。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会议费预算4万元,拟召开10次会议,人数2000人,内容为全市政法工作大会、综治民调会、扫黑除恶会、维稳协调会等。培训费预算为0万元,拟开展0次培训,人数0人。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度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支出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2019年本单位无公务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2019年拟新增配置车辆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401.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1.02万元,项目支出200万元。纳入2019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00万元。详见《部门(单位)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和《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七、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二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