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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系统部门决算

来源:汨罗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8-11 10:19

  目录

  第一部分 汨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系统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汨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系统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住房体系保障建设、建筑业、建材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进行建筑等行业管理;推进全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并负责建设档案建档工作。

  2、承担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负责辖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检查和执法检查;负责受理和调解本辖区内工程安全生产的投诉;负责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负责起重机械设备登记备案工作;负责辖区建筑安全数据统计上报工作;参与建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建设项目安全报监备案工作;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费评价工作;负责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创建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监督管理全市建筑活动;参与辖区建筑市场秩序整顿规范工作;承担辖区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劳务分包的监督管理职责;承担辖区内清理拖欠工程款职责。

  4、参与辖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竣工验收监督等工作;负责受理和调解本辖区内工程质量投诉工作。

  5、负责本辖区内新建房地产开发项目社会评审工作;负责本辖区内建筑企业季度统计报表收集上报工作。

  6、贯彻执行建筑企业资质管理相关规定,对本辖区内施工企业资质申请与市城乡建设局共同进行现场核查。

  7、贯彻执行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承担推进建筑节能职责;负责建筑节能减排检查工作;指导各类房屋墙体材料革新、散装水泥及预拌混凝土、干混砂浆推广工作;组织实施建筑材料应用情况检查工作。

  8、负责辖区内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9、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市村镇建设职责,组织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

  10、负责市政府投资工程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重点对工期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投资控制等进行监督管理。

  11、参与辖区内市政府投资的市政工程(道路、桥梁、广场、、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厂及其他市政设施工程等)监管工作及其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负责辖区内市政工程的指导、监督工作,检查计划的执行;负责辖区内市政工程的管理、统计、推进工作;负责与市城乡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建投、市交通运输局等对口单位的业务来往工作。

  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本单位为市政府工作组成部门,主管全市住房及城乡建设事务,除局机关本级外,下设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城建档案馆、建筑工程管理办公室3个二级机构。同时管理有汨罗市建筑勘察设计院、汨罗市建功立业工程监理公司、汨罗市市政工程公司、汨罗市建筑总公司4个企业单位。局机关内设办公室、人事股、财计股、总工室、村镇股、人防事务股、行政审批股、综合股、城乡建设服务中心9个股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汨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系统部门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汨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汨罗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汨罗市城建档案馆、汨罗市建筑工程管理办公室。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表格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29718.4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383.04万元,增长38.3%,主要是因为老旧小区改造、政府性预算增加与专项债劵收入增加。

  2022年度支出总计29718.4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383.04万元,增长38.3%,主要是因为老旧小区改造、政府性预算增加与专项债劵收入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29718.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718.48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29718.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75.83万元,占10.3%;项目支出26642.64万元,占89.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9718.4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383.04万元,增加38.3%,主要是因为老旧小区改造、政府性预算增加与专项债劵收入增加。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9718.4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383.04万元,增加38.3%,主要是因为老旧小区改造、政府性预算增加与专项债劵收入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44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8.5%,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781.68万元,减少19.2%,主要是因为疫情爆发后引发经济萧条房地产市场和工厂项目建设减少下滑导致非税收入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442.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5.42万元,占1.9%;国防(类)支出212.04万元,占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3.51万元,占1.4%;卫生健康(类)支出68.93万元,占0.4%;节能环保(类)支出2159.44万元,占14.9%;城乡社区(类)支出3034.94万元,占21%;住房保障(类)支出8468.11万元,占58.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850.0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444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6.7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工会事务(项)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85.42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调整支出、公人员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类)国防支出(款)人民防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2.04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防宣传费用及人防主题公园建设增加。

  3、一般公共服务(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3.73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数量增加导致费用增加。

  4、一般公共服务(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1.25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位在职员工因病离世。

  5、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53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6、一般公共服务(类)卫生健康支出(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8.93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调整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59.44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老旧小区改造、污水治理上级专项资金支出所致。

  8、一般公共服务(类)城乡社区支出(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477.24万元,支出决算为2419.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3.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棚户改造,老旧小区提质改造增加。

  9、一般公共服务(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428万元,支出决算为487.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8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老旧小区改造、污水治理上级专项资金支出所致。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7.89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调整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295.82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棚户改造、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增加。

  12、一般公共服务(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0.29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费率有所调整支出所致

  13、一般公共服务(类)城乡社区住宅(款) 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老旧小区改造、自建房安全巡视补助专项资金支出所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75.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45.9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职业年金缴费、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抚恤金、生活补助、 医疗费补助。公用经费829.8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6.98%,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4.1万元,支出决算为10.3万元,完成预算的42.7%,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为0万元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无此项开支。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8.1万元,支出决算为4.3万元,完成预算的23.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是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厉行节约,减少了公务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年初预算金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主要原因是无此项开支。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厉行节约,减少了公务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3万元,占41.7%,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万元,占58.3%。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支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3万元,主要是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6个、来宾2710人次,主要是安全检查、系统维护、防疫工作、人防主题公园考察、危房改造专家考察指导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276.0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15276.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76.0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城乡社区支出(款)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6.5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用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079.57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申报了专项债劵增加。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6.0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9.97万元,增长3.66%。主要原因是:人均公用经费有所增加,老旧小区改造、危房改造预算公用经费偏少,实际支出有财政追加开支所致。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20.86万元,用于召开28场会议,人数14016人,内容为召开全市2022年建筑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专题会议、召开2022年汨罗市住建领域工程建设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规范项目预售资金、共建文明城市、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市政配套建设、施工图审查、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城乡水环境治理PPP专题会议;开支培训费3.33万元,用于开展8场培训,人数329人,内容为开展事业单位工职人员、自建房安全规划、危房改造宣传;没有举办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开支0万元。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243.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6.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865.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52.0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8.3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69.8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0.1%。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7个,二级项目6个,共涉及资金4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2022年度我部门有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对2022年度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5276.08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对2022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施工图审查 ”“智慧工地建设及质量安全监管专项”“白蚁防治经费”“危房鉴定”等4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工作任务按进度及时高效完成。部门专项资金按时到位投入使用,按每个项目完工进度进行拨付。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专项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绩效目标明确合理,预算执行及时有效,为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了较为有力的支撑,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施工图审查”、 “智慧工地建设及质量安全监管专项”、“白蚁防治经费”,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98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

  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监督管理全市建筑活动;参与辖区建筑市场秩序整顿规范工作;承担辖区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劳务分包的监督管理职责;承担辖区内清理拖欠工程款职责。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监督管理全市建筑活动;参与辖区建筑市场秩序整顿规范工作;承担辖区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劳务分包的监督管理职责;承担辖区内清理拖欠工程款职责。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5、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7、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8、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原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9.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10、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拨款结余资金提取的专用基金、缴纳的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

  11、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13、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22年汨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系统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2022年度汨罗市住建局部门汇总绩效自评公开.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