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五、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二十一、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二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三、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四、政府采购预算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公开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住房体系保障建设、建筑业、建材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进行建筑等行业管理;推进全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并负责建设档案建档工作。
2、承担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负责辖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检查和执法检查;负责受理和调解本辖区内工程安全生产的投诉;负责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负责起重机械设备登记备案工作;负责辖区建筑安全数据统计上报工作;参与建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建设项目安全报监备案工作;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费评价工作;负责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创建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监督管理全市建筑活动;参与辖区建筑市场秩序整顿规范工作;承担辖区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劳务分包的监督管理职责;承担辖区内清理拖欠工程款职责。
4、参与辖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竣工验收监督等工作;负责受理和调解本辖区内工程质量投诉工作。
5、负责本辖区内新建房地产开发项目社会评审工作;负责本辖区内建筑企业季度统计报表收集上报工作。
6、贯彻执行建筑企业资质管理相关规定,对本辖区内施工企业资质申请与市城乡建设局共同进行现场核查。
7、贯彻执行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承担推进建筑节能职责;负责建筑节能减排检查工作;指导各类房屋墙体材料革新、散装水泥及预拌混凝土、干混砂浆推广工作;组织实施建筑材料应用情况检查工作。
8、负责辖区内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9、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市村镇建设职责,组织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
10、负责市政府投资工程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重点对工期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投资控制等进行监督管理。
11、参与辖区内市政府投资的市政工程(道路、桥梁、广场、供热、供水、排水、燃气、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厂及其他市政设施工程等)监管工作及其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负责辖区内市政工程的指导、监督工作,检查计划的执行;负责辖区内市政工程的管理、统计、推进工作;负责与市城乡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建投、市交通运输局等对口单位的业务来往工作。
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汨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包含一级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三个二级机构独立核算单位。分别为城建档案馆、建筑工程服务中心和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统一纳入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汨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包含一个一级单位和三个二级机构独立核算单位,单独编制预、决算,分别为城建档案馆、建筑工程服务中心、和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统一纳入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现有人数306人,其中:在职188人、退休118人、遗属7人。公务用车编制数1辆,实有公务用车1辆。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仅包括本级预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支出包括保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以及归口管理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
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67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7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30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单位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200万元。收入较上年减175.62万元,减少6.16%,主要原因是人员开支减少及疫情影响项目减少、档案管理设备的老化,增加了维护管养成本。
(二)支出预算
2023年度本部门支出预算2364.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2.8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9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45.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58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减少413.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较去年增加32.62万元,原因主要是人员开支减少,项目支出较去年增加203.12万元,原因主要是项目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574.4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389.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48.44%。
2、一般公共服务(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养老保险缴费(项)。
年初预算为20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7.56%。
3、一般公共服务(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年金缴费(项)
年初预算为101.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3.78%。
4、一般公共服务(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伤残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5.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0.59%。
5、一般公共服务(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社会福利(项)
年初预算为11.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1.18%。
6、一般公共服务(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6.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0.63%。
7、一般公共服务(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07.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4.01%。
8、一般公共服务(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1.03%。
9、一般公共服务(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 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51.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5.67%。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0.19%。
11、一般公共服务(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 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94.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14.75%。
12、一般公共服务(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项)
年初预算为179.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6.7%。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2264.52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87.96%,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1867.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9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309.88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白蚁防治经费支出22万元,危房鉴定支出10万元、保障房建设项目5万元、招投标监督管理专项项目5万元,质量安全监管专项项目20万元、九防经费专项2万元,数字化项目3万元、下岗职工困难补助专项8万元、老旧小区改造经费5万元、施工图审查100万元、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专项10万元、乡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费用69万、城市黑臭水体检测费5.88万元、帮代办工作经费45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度本部门(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023年度本部门(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2023年度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381.9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69.38万元,下降0.9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及减少又因疫情影响项目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1.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8.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比上年减少33.7万元,下降3.8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开支。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12.4万元,拟召开119场会议,人数1710人,内容为质安会议、招投标会议;工作部署会、安全生产会议、党员大会、组织生活会、疫情防控部署会、综治维稳会议;老旧小区改造;施工审查图;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培训费预算0万元,拟开展0场培训,人数0人,内容为无;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60.4万元,其中工程类469万元,货物类39.88万元,服务类151.5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60.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60.4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今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其中: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574.4万元,基本支出2264.52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详见附表中部门预算公开表的第23张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项目支出309.88万元,其中30万元以上绩效目标的项目3个, 包括帮代办工作经费项目30万元、包括施工图审查项目100万元、包括乡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费项目69万元,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详见附表中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的第22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八、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