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政府决算报告
一、2023年财政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
5、市级“三公”经费
二、2023年转移支付执行情况
三、2023年政府性债务情况
1、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
2、政府债券发行及还本付息额
3、政府债务的基本情况(含变动情况)
4、政府债券资金使用安排情况
四、2023年绩效自评情况
五、2023年预算执行效果
1、以财力增收为重点,全面加强收入管理
2、以民生保障为重点,规范财政支出管理
3、以规范管理为重点,切实强化财政监管
4、以防范风险为重点,全面加强债务管理
第二部分 政府决算报表
表号 |
表 名 |
附表一 |
2023年汨罗市政府决算公开明细表 |
表1 |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表 |
表2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
表3 |
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决算表 |
表4 |
一般公共预算本级基本支出决算表 |
表5 |
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决算表 |
表6 |
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决算表 |
表7 |
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表 |
表8 |
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
表9 |
政府性基金本级支出决算表 |
表10 |
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决算表 |
表11 |
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决算表 |
表12 |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决算表 |
表13 |
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决算表 |
表14 |
国有资本经营本级支出决算表 |
表15 |
国有资本经营转移支付决算表 |
表16 |
社会保险基金收支余决算表 |
表17 |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决算表 |
表18 |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决算表 |
表19 |
“三公”经费汇总决算表 |
表20 |
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分项目明细表 |
附表二 |
2023年汨罗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决算表 |
附表三 |
2023年汨罗市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及还本付息决算表 |
附表四 |
2023年汨罗市债券资金使用安排情况表 |
第一部分 政府决算报告
关于2023年度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
(2024年7月25日在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湛 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2023年度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议。
一、2023年财政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
1、收入情况。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229000万元,完成250513万元,占预算的109.4%,同比下降0.8%。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收入预算135028万元,完成156651万元,占预算的116%,同比增长4%,其中:税收收入预算110778万元,完成123566万元,占预算的111.5%,同比增长12%;非税收入预算24250万元,完成33085万元,占预算的136.4%,同比下降17.8 %(矿山一次性收入减少)。地方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收入的比重为78.9%。
2、支出情况。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共计556406万元,较上年增加50306万元, 同比增长9.9%,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试点个人缴费退费、乡村振兴、职业年金做实及机关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养老金支付缺口经费、债务还本付息等增加。具体预算支出项目完成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489万元,国防支出121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6151万元,教育支出8422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0421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70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99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515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886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9381万元,农林水支出8615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5168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3767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674万元,金融支出636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08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721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028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511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3398万元。
3、平衡情况。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收入15665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02040万元(含特别国债项目60107万元),上年结余7944万元,债务转贷收入67145万元,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资金46866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17232万元, 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9753万元,财政收入总计79763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640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9934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38235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5135万元,结转下年7921万元,财政支出总计797631万元,当年财政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
2023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227084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32802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733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1381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9216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9422万元,上年结余42152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64381万元,可安排使用的收入总计443039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35022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36万元,调出资金46866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41882万元,结转下年3929万元,支出总计443039万元,当年财政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
2023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80664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4878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31881万元。全年社保基金支出64356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47075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7281万元。社保各项基金2022年末滚存结余67091万元,当年收支结余16308万元,2023年末滚存结余80194万元(2022年失业保险基金结余3205万元于2023年上划省级统筹)。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
2023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897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总计18998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766万元,调出资金17232万元,支出总计18998万元,当年财政收支平衡。
(五)市级“三公”经费
经汨罗市财政局汇总,汨罗市市级部门(含二级机构)包括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三公”经费汇总为81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0万元,较2023年年初预算数减少3732万元,占预算的18%,同比下降44.6%。“三公经费”较2022年决算、2023年年初预算有所下降,主要是因为市委市政府狠抓落实中央厉行节约的方针,各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使用审批手续,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的结果。
二、2023年转移支付执行情况
2023年上级转移支付收入402040万元,比上年增长了49377万元,增长了14%。其中:
(一)税收返还
税收返还收入4184万元,比上年增长81万元,增长2%。其中:
1、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1331万元;
2、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1137万元;
3、增值税税收返还收入6186万元;
4、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2万元;
5、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收入-8036万元;
6、其他税收返还3564万元。
(二)一般性转移支付
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32729万元,比上年增长47728万元,增长16.7%,其主要原因是新增农林水特别国债资金。其中:
1、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63298万元;
2、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20552万元;
3、结算补助收入8055万元;
4、企业事业单位划转补助收入429万元;
5、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5059万元;
6、固定数额补助收入15223万元;
7、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收入2854万元;
8、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10179万元;
9、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143万元;
10、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6348万元;
11、科学技术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00万元;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184万元;
13、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30607万元;
14、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9703万元;
15、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48万元;
16、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02419万元;
17、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858万元;
18、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3582万元;
19、粮油物资储备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425万元;
2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52万元;
21、增值税留抵退税转移支付收入3595万元;
22、其他退税减税降费转移支付收入597万元;
23、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4319万元。
(三)专项转移支付
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5127万元,比上年增加1568万元,增长2.5%。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1301万元;
2、国防29万元;
3、公共安全146万元;
4、教育706万元;
5、科学技术1567万元;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899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1286万元;
8、卫生健康1286万元;
9、节能环保9518万元;
10、城乡社区256万元;
11、农林水31170万元;
12、交通运输1568万元;
1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1787万元;
14、商业服务业等663万元;
15、金融571万元;
1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4321万元;
17、住房保障4523万元;
18、粮油物资储备56万元;
1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1075万元;
20、其他收入2399万元。
三、2023年政府性债务情况
(一)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
2023年度,根据省财政厅下达我市的债务限额为97.3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43.13亿元,专项债务54.25亿元;2023年底我市政府债务余额为97.3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43.06亿元、专项债务54.25亿元。
(二)政府债券发行及还本付息额
2023年度我市新增政府债券23.15亿元,其中一般债券2.89亿元、专项债券12.25亿元;再融资债券8.01亿元。2023年度我市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共计10.85亿元,其中本金8.01亿元、利息2.84亿元。
(三)政府债务的基本情况(含变动情况)
截止2023年底,我市政府债务余额为97.31亿元,其中一般债券42.7亿元、专项债券54.25亿元。债务总额相比2022年底82.17亿元,新增15.14亿元。
(四)政府债券资金使用安排情况
2023年度,我市收到省厅转贷新增债券资金共计23.15亿元,其中一般债券2.89亿元、专项债券12.25亿元。再融资债券8.01亿元。新增债券资金安排情况:一般债券安排用于疫情防控重症救治和运转能力、S313汨罗市桃林至白塘(磊石)改建工程、汨罗飞地工业园至万家丽路北延线工程、农村公路撤并村连接路、汨罗市正则学校项目。专项债券安排情况:专项债券安排用于湖南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众发创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湖南工程机械配套产业园供水设施提质改造、汨罗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汨罗市端午人家乡村振兴“三生融合”示范区建设项目、汨罗农贸市场整体提升建设项目、汨罗市仓储冷链物流基地建设项目、湖南工程机械配套产业园标准化厂房三期建设项目、湖南颐园老年人养护中心建设项目、汨罗市中央厨房建设项目等项目。
四、2023年绩效自评情况
2023年绩效自评范围涵盖了预算安排77家市直单位,各部门对2023年度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撰写自评报告,并将自评材料报送市财政部门审核,同时在政府门户网站或部门网站专栏公开,统筹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与财政监督相结合。配合省厅搞好上级专项资金的现场评价工作;积极组织1个专项债券项目和1个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PPP)运营/建设期的绩效评价工作;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聚焦预算资金使用取得的效益和效率,采用“财政+第三方”的方式开展2023年度财政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重点绩效评价围绕重点民生项目和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选取了卫生专项、高新区专项等项目进行重点绩效评价,形成了绩效评价报告,使资金得到了科学配置和使用,充分发挥了其支持地方经济的效果。
五、2023年预算执行效果
(一)以财力增收为重点,全面加强收入管理。一是抓财税征管。深入贯彻税收精诚共治方案,将成品油、土地增值税、房土两税、股权转让、耕地占用税五个重点行业和税种作为征管重点,明确工作目标,加强部门联动。深抓重大项目税收,着重抓好抽水蓄能、火力发电、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等能源项目工程税收,留住本地税源。二是抓争资争项。2024年争资争项目标任务计划在2023年的基础上增长10%。积极争取一般性转移支付与共同事权转移支付资金,主要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上级支持地方落实教育、养老、医保等民生资金以及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资金。积极争取专项转移支付与专项债券资金,主要包括:粮食安全、能源安全、重大战略、生态文明建设、交通、水利、应急能力提升等领域资金。积极争取中央对地方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转移支付资金,主要包括: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补助地方资金、彩票公益金补助地方资金和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补助地方资金。三是抓“三资”盘活。推进乐福田矿山股转落地,梅树湾矿山采矿权出让,周坊、凤形矿山扩界加出让。以打靶湖采区开采为重点,启建岳阳港汨罗港区进港航道建设工程、汨罗营田码头提质改造工程、砂石集散中心建设等砂石项目。积极申报国有储备林项目,促进林业资源流转,高效盘活林业资源。出让“单位食堂食材配送”、“餐厨垃圾处置”、“医疗用品采购配送”等特许经营权项目。
(二)以民生保障为重点,规范财政支出管理。一是加大民生投入。坚持教育优先,安排4.42亿元用于教育事业,保障学前教育补助和幼儿资助、义务教育免学费、困难家庭生活补助、普高免学费、生均公用经费、助学金、运动场改造和校舍修缮等,整体提升办学水平。提升社保待遇,安排7.87亿元用于城乡居民养老、就业、抚恤及困难群众救助,完善社会保障服务体系。持续推进医疗体系建设,安排3.98亿元支持医疗卫生事业,提高全市医疗保障水平。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安排1.06亿元持续推进乡村产业振兴,支持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0%以上。二是加大单位保障水平。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过“紧日子”思想,压减非刚性支出,提高单位保障水平,绩效奖励、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养老保险原试点个人缴费退费分三年退付到位、从2026年起新退休人员“退一办一”, 行政单位公用经费人均提高2000元。三是控制一般性支出。坚持“先预算后支出、无预算不支出”原则,优先保障“三保”;年初预算已安排至单位的专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调整用于其他方面;严格控制各种庆典、节会、论坛、评比、达标、表彰等活动,经批准举办的,严格控制范围和标准,坚持节俭办一切事情,把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
(三)以规范管理为重点,切实强化财政监管。一是完善制度。完善公用经费管理制度,明确各项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让一切公务开支行为有章可循;完善津贴补贴发放制度,明确发放范围和标准,坚决制止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的行为;完善工程建设管理制度,严格审批和管理,杜绝无资金来源进行建设的行为。二是加强监督。进一步健全财会监督体系,依法履行财会监督主责,完善预算单位内控制度建设;推进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督。继续加大重点民生领域财会监督力度,推动财会监督贯通联动,强化财审联动,形成监督合力;全面推行惠农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阳光审批系统,实现补贴对象基础数据确定和补贴发放基础数据采集、补贴资金申报和审批的全程线上办理、全程公开公示,审批进度及结果透明、公开、可见。三是强化纪律。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聚焦收入征管、减税降费、资产管理、债务管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等领域。加大违规违纪处理处罚力度,对性质恶劣、影响严重、屡查屡犯的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将财会监督成果作为预算管理、政策调整、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按规定采取收回资金、调减预算等措施,堵塞管理漏洞,提升财政管理效能。
(四)以防范风险为重点,全面加强债务管理。一是切实防范还债风险。对政府存量债务进行实时监控,定时测算债务率、偿债率等指标数据,做好债务风险自评和风险预判,及时掌握债务情况。认真落实“一债一策”方案,加强财政调控职能,确保资金不断链,按时足额还本付息,严防债务逾期风险。二是坚决遏制增量债务。加强国有企业制度体系和风险体系建设,切实规范举债融资行为,坚决杜绝以任何形式违规举债,严堵违法违规举债融资“后门”。按照“锁定旧债、严控新增”原则加强对镇村财务的监督检查,严肃工作纪律,切实控制镇村债务增长。三是积极化解存量债务。全市上下一盘棋,坚持过“紧日子”思想,全力盘活“三资”,通过争取再融资债券、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常态化盘活闲置存量资金等措施,努力拓宽偿债资金来源渠道,降低全口径债务率,不断提高偿债能力。
第二部分 政府决算报表(详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