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汨罗市政府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预算草案报告
第二部分 预算报表
一、一般公共预算
表一 2022年汨罗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表二 2022年汨罗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表
表三 2022年汨罗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四 2022年汨罗市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表
表五 2022年汨罗市一般公共预算本级基本支出表
表六 2022年汨罗市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表
表七 2022年汨罗市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分项目明细表
表八 2022年汨罗市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表九 2022年汨罗市政府性基金收入表
表十 2022年汨罗市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表十一 2022年汨罗市政府性基金本级支出表
表十二 2022年汨罗市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表
表十三 2022年汨罗市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表十四 2022年汨罗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表
表十五 2022年汨罗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表十六 2022年汨罗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支出表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表十七 2022年汨罗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表
表十八 2022年汨罗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表
五、其他
表十九 2022年汨罗市“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重要事项解释说明
第一部分 预算草案报告
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1年10月23日在市第十三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上
汨罗市财政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计划
1、编制原则: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实行零基预算,统筹财力兜牢“三保”底线。
2、收入计划: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211000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0019万元。分部门:税务193000万元,财政18000万元。
3、财力计划。2022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001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43916万元(含上级专项转移支付148360万元),从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74200万元,上年结转8558万元,全市总财力收入计划446693万元。
4、支出计划:2022年预算草案已编列市级总支出计划441260万元,基本支出计划136026万元,其中: (1)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特岗津贴、乡镇工作补贴80551万元,较上年增加3481万元;(2)社会保障缴费37198万元,较上年增加634万元;(3)离休及遗属费997万元,较上年减少2万元;(4)公用经费11049 万元,较上年减少365万元;(5)其他商品服务支出6231万元,较上年增加2274万元。
本级专项支出计划156874万元:(1)“保基本民生”支出项目51356万元,较上年增加6677万元;(2)刚性支出41207万元,较上年增加4180万元;(3)中央、省级配套专项1142万元,较上年增加668万元);(4)市委市政府明确重点专项10254万元),较上年增加903万元;(5)工作需要安排专项25854万元,较上年增加460万元;(6)循环园、飞地园结算资金27061万元,较上年增加2225万元。上级专项支出计划148360万元,较上年增加8440万元。
5、财政平衡情况:2022年市本级计划可用财力449818万元,支出计划441260万元,结转下年8558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2年收入计划221668万元,其中其他土地出让收入167468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2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80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51200万元(河道采砂权收入30000万元,麻石矿产资源收入21200万元)。2022年支出计划144866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33006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820万元,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11040万元,调出资金73677万元,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计划65159万元。按险种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764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4651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2500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368万元。2022年社保基金支出计划61798万元,按险种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478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4481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2300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23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当年收支结余3361万元。上年结余63025万元,滚存结余66386万元,按险种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5895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226万元,工伤保险基金2960万元,失业保险基金3243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2年收入计划608万元,2022年支出计划85万元,调出资金523万元,收支平衡。
二、2022年工作措施
为确保2022年财税工作目标的实现和预算的顺利完成,我们将从几个方面努力:
(一)坚持做实收入,确保财力增长。牢固树立高质量发展的理念,切实加强财税管理。全面调优园区收入结构。以建立效益园区为重点切实提高财力贡献度。继续实施适度的财政扶持政策,支持提高企业科技含量、延长产业链条,促进园区做大做强。抓住省级支持飞地经济发展的契机,快速壮大机械配套产业园,形成产业生态链。全面挖掘本级增收潜力。加强财税信息平台建设,实现数据共享,建立税收征管自动预警机制,推动财税收入应收尽收。依托财税工作专班,加强部门配合,形成全市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继续坚持“抓大不放小”,加大对行业税收和零散税收的清理和征管,建立征管台账,加强工作调度,补强薄弱环节,实现应收尽收。
(二)坚持量力而行,保障财政运转。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用好财政每一个铜板,集中财力保“三保”,牢牢守住“三保”资金不断链的底线。一是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严格按照国家、省三保标准安排支出,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始终坚持无关民生原则上不予安排的基本原则,全面调优支出结构,把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二是严格控制建设性支出。对部门单位建设性支出,实行资金来源审查制度,凡没有资金来源的项目,一律不评审、不招标、不采购,严厉查处建设工程先建后批的行为,彻底控制建设支出的增长。三是严格控制会议纪要类支出。严格控制制定增加当年支出的文件和会议纪要,出台涉及到减免、返还财政收入或增加支出的相关政策措施,实行财经委员会集体审批制度,对以前年度形成的减收增支会议纪要进行全面清理,能取消的全面取消。四是严格控制体制结算类支出。坚持建安房地产税收归属于市本级的原则不动摇。所有涉及财政体制调整的事项,报市人大及市财经委员会审批。
(三)坚持绩效管理,确保提质增效。坚持预算绩效一体化,突出绩效导向,压实部门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健全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强化结果运用,健全事前绩效评估与预算评审结合,事后绩效评价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取消或削减低效无效资金。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力度,推动重点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强化国库对预算执行的整个过程实行全方位监督,加大对支出的检查力度,形成高压态势,强化预算刚性。强化政府采购制度,实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从采购计划编制、采购方式审批、评审专家抽取、合同备案等全面实现全流程线上电子化管理。科学、规范评审政府投资项目,拓宽财政投资评审范围,严控概算,强化结果运用。
(四)坚持底线思维,防范债务风险。牢牢守住隐性债务化解任务政策红线和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的底线,认真做好存量债务还本付息,确保资金不断链,维护提升我市金融市场信誉等级,不触发系统性债务风险高压线。进一步严控融资成本,降低存量债务利息负担。继续发挥政府债券的“杠杆”效应,撬动社会资本加大投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好用好管好政府债券资金。进一步加快推进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努力提高平台公司的造血功能。按照“锁定旧债、严控新增”的原则加强监督检查,严肃工作纪律,切实控制镇村债务的增长。
各位代表,2022年预算和财政工作任务繁重,使命光荣。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和指导,以更加开放的理念、更加宽广的视野、更加扎实的作风,精细管理,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为圆满完成2022年各项财政工作任务、谱写汨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而努力奋斗!
第二部分 预算报表
(详细表格见附件)
第三部分 重要事项解释说明
一、2022年汨罗市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汨罗市2022年年初预算上级补助收入为243916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486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0154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7499万元。
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合计为374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667万元;公共安全95万元;教育546万元;科学技术1166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2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960万元;卫生健康835万元;节能环保8423万元;城乡社区498万元;农林水支出10764万元;交通运输114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425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286万元;金融178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267万元;粮油物资储备65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611万元;其他收入522万元。
二、汨罗市地方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情况
2021年度政府债务限额为67.00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39.04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7.96亿元,截止2021年底,地方政府债务余额66.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38.83万元,专项债务余额27.77万元。
(二)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情况
2021年度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71016万元,其中新增债券139300万元(一般债券16800万元、专项债券122500万元)、再融资债券31716万元。
(三)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情况
2021年需还本付息总额49016.3万元,其中本金30436.37万元、利息18579.93万元。
(四)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安排情况
2021年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71016万元,其中:新增债券139300万元、再融资债券31716万元。
新增债券资金使用安排情况:主要用于园区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等。
三、2022年汨罗市“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经汨罗市财政局汇总,汨罗市市级部门,包括市级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为460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37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14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为823万元。
总体来看,2021年汨罗市“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4750万元,2022年汨罗市“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4602万元。2021年汨罗市“三公”经费预算总额较2020年汨罗市“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下降3.12%,主要得益于全市上下各部门坚持厉行节约原则,严格“三公”经费使用审批标准及手续,突出制度化建设,从严控制“三公”经费预算支出。
四、2022年汨罗市返还性收入情况说明
返还性收入4868万元,其中: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2096万元;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1056万元;增值税税收返还收入686万元;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2万元;其他返还性收入0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度汨罗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
2022年是《汨罗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实施推进年,根据省、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总体目标任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汨罗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筑牢绩效管理工作基础,硬化绩效管理责任约束,强化财审联动,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推动绩效管理扩面提质,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力争到2022年底基本建成全市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二)工作内容
1.开展绩效培训(1-10月)
以落实《办法》及年度目标为主要内容,组织全市预算绩效管理系统开展全员多元化培训。
2.完善绩效管理制度(6-12月)
坚持绩效导向,对照省级构建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和制度办法,引导和规范第三方参与绩效管理行为,强化绩效管理责任约束机制。协同市审计局联合制订《汨罗市预算支出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办法》,建立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机制。
3.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全年)
前移绩效管理关口,试点拓展推进事前绩效评估,做优绩效目标管理,预算绩效目标与预算编制同步运行。
绩效目标申报审核(2021年10-12月)
2022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申报与审核,已于2021年10月份与部门预算编制同步启动。预算绩效目标申报工作包括:①部门绩效目标申报。2021年10月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时,同步申报预算绩效目标,包含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支出绩效目标,录入预算一体化系统。②绩效目标财政审核。财政部门组织对2022年预算绩效目标申报的跟踪审核,同步部门预算。必要时组织第三方对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基建投资项目独立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与绩效目标跟踪评价,申报质量及评价结果将作为预算编制依据。
绩效目标批复与公开(1-6月)
试点向人大报送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编制所涉及的专项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编制(草案)。2022年度部门预算经市人大审查批准后,对标“四本”预算涉及的所有预算绩效目标与预算同步批复。预算单位在公开部门预决算时,应同步公开重点支出项目绩效目标(涉密除外)。
4.实施绩效跟踪监控(全年)
围绕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对资金绩效运行情况实行“双监控”,实施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监控全覆盖,发现问题偏差应给予及时纠正。
部门绩效运行监控(5-11月)
预算单位自行开展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运行监控。并将9月底、11月底两个时间节点的监控情况,在对应节点月份后七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报送绩效监控表,其中部门整体支出和本级30万以上项目支出需要报送纸质档监控表。
重点绩效跟踪监控(9-12月)
财政部门组织对预算单位报送的绩效运行监控情况,按监控节点进行审核和汇总,并选取部分重点支出的政策与项目委托第三方进行重点绩效监控,监控情况并入年度本级综合绩效评价报告,并督导将其监控结果与预算进度安排挂钩。
5.财政支出绩效评价(3-12月)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与预决算同步实施,全面考量所有财政资金使用的产出和效益。
预算单位绩效自评(3-6月)
预算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撰写自评报告。自评范围应覆盖本级及上级转移支付资金。自评材料及附件应于6月15日前报送市财政部门审核。在自评基础上,预算单位应针对上级管理部门及年度绩效管理要求,自行选择1-2个支出项目委托第三方开展部门重点绩效评价或重点绩效监控。针对预算单位自行开展的绩效评价报告质量,财政部门应组织第三方实施跟踪再评价;预算单位应于7月15日前将自评报告在部门网站或财政部门网站专栏公开。
财政重点绩效评价(6-12月)
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扩面提质,应对标省厅考核要求,延伸择选涉粮资金、民生保障与财政奖补资金、政府债务以及涉及社会关注等重点支出项目。将重点绩效评价选项(草案)报同级政府审定;6月底前按程序组织第三方开展现场绩效评价;12月底前完成绩效评价报告,并归集整编2022年度本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情况综合报告,上报市政府、市人大及上级主管部门。
6.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全年)
绩效评价有结果、评价结果有应用,逐步实施预算安排挂钩约束机制,是绩效管理实施关键,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落脚点。
落实评价结果应用整改机制(1-6月)
严格按照《汨罗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要求,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绩效问题整改主体责任机制。市财政局将协同市审计局、驻局纪检组成立整改跟踪督导组,对标2021年绩效评价报告反馈被评价项目单位的问题点,逐一反馈、回头看,再问效。
落实绩效评价结果公开机制(1-6月)
按照“谁花钱谁担责、谁实施谁公开”原则,预算部门应针对2021年度绩效自评、监控和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评价结果及整改应用情况随部门决算同步公开,做到“非涉密、全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落实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机制(1-12月)
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机制,对绩效好的政策和项目原则上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政策和项目督促整改,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对长期沉淀的资金一律收回。
落实财政审计协同联动机制(全年)
结合市审计局年度审计计划,商定重点选项开展绩效评价,并将绩效管理作为年度审计重点内容,实时开展财审联合行动。针对绩效管理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财审协同交流成果互用,实现数据和信息共享。
(三)工作要求
持续推进。坚持以绩效目标为龙头、执行监控为支撑、结果应用为核心,全面构建预算绩效管理问效闭环。实施环节所涉及的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及其结果应用等系列常态化工作,将按照省市相关制度及明确的规定动作要求,分步骤对点对标执行。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应按要求在系统中填报绩效目标和自评。
责任落实。各预算单位应进一步提高对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性认识,切实担负全面绩效管理组织责任,发挥绩效管理主体作用;加强在人员、机构和经费方面的基础保障,优化工作流程,强化标准引领,确保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延伸至资金使用终端。
六、扶贫(乡村振兴)资金
(一)2021年度市财政局年初安排了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一级预算,共批复乡村振兴专项资金3092万元。
(二)2022年度汨罗市财政局年初预算草案已通过市人大批准,共批复乡村振兴专项资金2898万元,其中:扶贫小额信贷清收奖励专项100万元、产业帮扶300万元、社会扶贫信息网信息员专项8万元、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专项30万元、脱贫劳动力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专项50万元、易地扶贫搬迁后续管理专项30万元、雨露计划专项200万元、贫困劳动力公益性岗位补助320万元、贫困监测对象防贫保保费专项50万元、健康扶贫1680万元、易地扶贫搬迁配套设施100万元、以工代训30万元。
(三)在相关网站公开了财政扶贫资金相关政策办法,具体网址为http://www.miluo.gov.cn/25305/55848/62851/index.htm。
(四)公开的相关政策文件及项目实施计划文内容完整、真实可靠,项目资金使用与年初预算安排的资金计划基本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