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汨罗市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82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汨罗市人民政府   日期:2022-09-16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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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汨农业函202249

对政协汨罗市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82号提案的答复

 

周长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速推进土地集中流转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收入的提案》已收悉。

现答复如下: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引,以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为基础,以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发展现代农业为目标,不断完善依法有偿、农民自愿、政府引导、市场调节的土地流转机制,大力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有序推进土地流转,促进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加快推进全域土地流转,促力乡村全面振兴。我市紧紧抓住双引双带示范引领,全面乡村振兴的契机,以财政扶持为支撑,以健全管理服务和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探索抵押贷款等体系为保障,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有形市场,重点推进整村、整组、连片土地流转,强化技术、资金、信息、人力等因素投入,实现在农业生产领域更高层次的创业创新。并对罗江镇创造性的提出石仑山土地流转模式在全市得到有力的推广。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


行动方案

一、落实工作职责

各镇、村要将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和扶持政策,认真组织实施,并及时总结土地流转典型经验和做法。市相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强化服务,合力推进土地流转三年行动方案的顺利实施。

二、建立完善机制

完善土地整村、整组、连片流转机制。按照地域化布局、规模化经营、合作化组织、标准化生产、资源化利用、机械化推进的要求,积极推进土地流转,鼓励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探索规模化经营和发展现代农业新道路。

三、规范准入审查

对土地经营权流入方进行准入审核,强化对农业生产经营能力、资信、项目可行性等审查监督,进一步完善对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土地经营权的分级资格审查和项目审核制度,防止非农化、非粮化垒大户,努力降低土地流转风险。

四、整合涉农项目

将土地平整、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现代农业园建设等项目与土地流转、规模经营紧密结合,建立规划整合、项目捆绑、过程监督的工作机制,促进财政支农资金整合使用,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五、加强纠纷调处

认真宣传、贯彻和执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解仲裁法》,市、镇、村建立健全以协商、调解、仲裁、诉讼为主要内容的土地承包和流转纠纷解决制度和工作体系,切实维护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法有序推进全市土地流转。

六、加快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建设

建立市、镇、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管理体系,市、镇级设置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村级设置土地流转服务站。充分发挥三级土地流转服务组织作用,建立信息发布、土地置换、主体引入、交流洽谈、交易服务、规范管理的服务平台,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加强信息化平台开发和利用,实现农村土地承包和流转的全程信息化管理和资源共享,增强服务能力,推进规范有序流转。

七、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一是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围绕我市农业主导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增强发展活力和带动农民参与土地流转。发展农机、植保、飞防、烘干、营销等社会化服务合作组织,开展全程或某个作业环节的社会化服务。二是培育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积极引导有资金、懂技术、会经营的农村人才和返乡创业人员开展土地规模经营。三是发展农业龙头企业。鼓励其以租赁等形式流转农村土地,建立规模化、标准化农产品生产基地,拓展生态高效农业规模经营范围,推进龙头企业与合作组织联动发展,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

八、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

通过政府引导、财政扶持、集体带头,创新村集体经济发展经营模式,盘活土地资源,采取公司+农户”“合作社+农户”“经营主体+村集体+农户土地入股、托管等利益联合机制,鼓励动员农户将土地流转给经营主体或委托给村集体代耕代管,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民增收和集体增效。

九、评优奖励

(一)对经营主体评优奖励。每年在全市评选30个先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为先进奖励对象。按照流转规模、农业效益等目标,凡在市域范围内新增一次性连片流转土地500亩以上,流转期限5年以上,流转合同规范统一,并在乡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备案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30个,经乡镇推荐,市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评选,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后,市财政给予每个经营主体一定的奖励。

(二)对村集体经济组织评优奖励。每年在全市评选10个土地流转的先进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奖补对象。凡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地域范围内流转土地面积达到承包面积70%以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经乡镇推荐,市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评选,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后,市财政给予每个先进村集体经济组织一定的奖励。

(三)对乡镇评优奖励。每年在全市评选5个土地流转先进乡镇为奖补对象。评选3个在一年内流转面积达到全镇承包总面积70%以上的乡镇;评选2个在一年内流转面积达到全镇承包总面积90%以上的乡镇,经乡镇推荐,市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评选,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后,市财政给予每个先进乡镇一定的奖励。

(四)对先进工作个人的奖励。每年在全市范围内评选土地流转先进个人10名。为农村土地流转作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效,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镇、村干部和市直相关部门个人,经乡镇、部门推荐,市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评选,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后,市财政给予每个先进个人一定的奖励。

总之,农村土地流转必然成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促力。我们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市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将继往开来,更上一个台阶。

感谢您对三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汨罗市农业农村局

                2022621

 

 

 

 

 

承办责任人:湛建兵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张  1370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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