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汨罗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1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汨罗市人民政府   日期:2022-09-16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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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汨农业函20227

对汨罗市十届人大次会议第21号建议的

   

 

爱辉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请求承接相关涉农项目工作建议》收悉。

  现答复如下:尊敬的吴爱辉代表,您提出来的议案我们已认真研究。农业农村部于2019年颁布《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中的第十八条作了说明,我局将在今年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做一些探索和尝试,选择一些具备条件的新型经营主体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农田建设项目来,简化操作程序,资金发挥到最大化,实现双赢。

  感谢你对农业农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汨罗市农业农村局

                202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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