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求标题 | 保险监管 | ||
诉求编号 | 政务热线[2024]111859 | ||
诉求内容 |
诉求人来电投诉:2月7号晚上23点左右,我驾车在汨罗市201路段川山坪西北村红绿灯处与鄂A牌照挂车发生事故,白水交警五中队划对方全责,由肇事方汨罗的平安财产保险理赔,现车送至4S店维修定损1.6万元,平安保险未与我对接任何理赔事宜,仅要我自己将4S店的定损单找肇事方签字才能理赔,认为该保险公司故意为难人,现来电要求平安保险尽快解决理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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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意见 |
金融办:诉求人您好,来电已收悉,并已和投诉人电话联系告知:投诉者是三责车,因为标的车是单位车,之前没有盖到公司章,所以就赔不出去,目前钱已到帐。感谢您的来电。[2024/3/8 8:2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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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人 | 邓先生 | 事件地点 | 汨罗市川山坪镇 |
责任单位 | 金融办 | ||
诉求时间 | 2024-03-04 08:46:10.0 | 办结日期 | 2024-03-08 08:46: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