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一季度,汨罗市委、市政府深入落实省、岳阳市相关文件精神,以推进新型工业化为重点强力推进三项工作,以夯实园区经济、发展工业小区、打造特色工业为抓手,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保持工业生产持续增长发展态势。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业经济运行的基本情况
1、工业生产保持增长势头。2013年一季度,我市规模以上园区工业企业共61家,累计完成工业总产值45.9亿元,同比增长22.7%,占全部规模以上企业的36.3%;累计完成工业增加值12.6亿元,增长15.6%。完成税收 1.87亿元,交易量达35万吨,交易额达80亿元。生产企业开工率明显高于上年,其中铝行业开工率达90%,铜行业80%,塑料90%,园区的经济形势正在逐步回温。
2、特色产业促进经济增长。一季度,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工业累计完成工业总产值32.4亿元,增长29.4%;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累计完成工业总产值12.8亿元,增长4.0%;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累计完成工业总产值5.8亿元,增长29.6%。特色产业已成为园区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
3、龙头骨干企业支撑作用突出。一季度完成工业总产值两亿以上的企业有五家:汨罗市湘北铜业有限公司、汨罗市金龙铜业有限公司、湖南金一电气有限公司、汨罗市长青铜业有限公司和汨罗市天惠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共完成工业总产值16.7亿元,占园区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36.4%,支撑作用突出。
二、发展循环经济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政策建议
两年来,汨罗循环经济从试点迈向示范,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也为建设“两型社会”积累了经验,但面临诸多问题和制约,没有政策的扶持将举步维艰。恳请上级领导考虑再生资源行业的特殊因素,对汨罗“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给予重点关心,给予大力扶持。一是给予税收政策支持。近年来,国家六次调整再生资源行业税收政策,特别是今年回收环节增值税奖返政策到期,行业利润空间进一步压减,行业企业发展遭受严重影响。而加速折旧、税前还贷、物价补贴、财政贴息等其他优惠政策没有及时跟上,缺乏行之有效的技术扶持政策,企业“两型”生产面临很多制约。
政策:一是参照天津子牙、广东清远等地做法,出台支持汨罗“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的专项优惠政策,将省级和省级以下留存部分全部留给“城市矿产”示范基地所在地政府,用于基地建设。二是呼吁国家给予“城市矿产”示范基地优惠政策,扩大资源综合利用优惠政策目录,将废旧金属、废橡胶、废塑料、废纸及其产品列入资源综合利用目录,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二是给予财政政策支持。汨罗循环经济工业园规划面积18平方公里,目前,已投资10亿多元,完成了核心区8平方公里的基础设施建设。要完善整个规划区基础设施,预计还需投资近20亿元。同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要集中处理来自全国各地的废旧物资,防止“二次污染”的压力很大。
建议:一是在省本级基本建设投资中每年安排5000万元,支持基地重大项目建设。二是呼吁国家借鉴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先进做法,根据废弃物再生量,给予加工地一定的财政补贴,支持“城市矿产”基地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行。三是给予项目支持。目前,汨罗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方面专业技术人员缺乏,自主研发能力不强,高新技术企业不多,大部分企业仍处于较低水平的资源利用阶段。我们建议:一是在全省再生资源加工产业规划布局中,将一批重大再生资源加工项目集中布局在汨罗。二是将“城市矿产”示范基地技术升级项目列入省科技重大专项,引导全省再生资源行业的技术力量给予大力支持。四是给予用地政策支持。发现循环经济,国家应实行更明确的差异化用地政策,对重大循环经济项目用地给予重点倾斜。目前,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每年给予我市的用地指标仅为525亩,而园区仅二期市场一项用地需求就达2000亩。汨罗循环经济工业园虽是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但既没有用地指标上的重点保障,又没有相关规费方面的特别优惠,重大项目因用地紧张难落地。我们建议:对“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单独列出建设用地规模,用地预审、报批由园区所在地国土资源部门直接向省国土资源厅申报。同时,对试点项目用地报批费用予以减半或免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