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中求进 奋力作为
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在全市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市镇村负责干部大会上的讲话
喻 文
(2020年3月10日)
同志们:
刚才,治学同志宣读了《2019年度综合绩效考评情况通报》,获奖的单位和个人,都是来自各条战线、各个岗位上的优秀代表,希望大家向先进看齐,再接再厉、再创佳绩。4位同志作了表态发言,希望大家有所启发、有所借鉴,互相学习、互相促进。平波同志就今年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冯波同志就农业农村工作作了具体安排,讲得都很全面、很到位,请大家认真执行,抓好落实。
2020年是极为特殊的一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市上下迅速行动、全力应对,打响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目前我市无死亡病例、无医务人员感染、无输出病例。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我们坚持“两手抓”“两手硬”,经济正有序有力恢复,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疫情过后,我们还将专门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吸取教训、补齐短板。借此机会,我代表市委、市政府感谢上级坚强有力的领导指挥,感谢一线医护工作者的“最美逆行”,感谢各行各业同志们的辛勤付出,感谢全市人民的支持配合。借此机会,向所有关心支持汨罗疫情防控工作的社会团体、各界人士致以崇高的敬意!
目前,我市疫情防控整体向好,但形势依然严峻,仍然处在最吃劲的关键阶段。面对“两手抓”“两手硬”的艰巨任务,面对疫情过后的复杂局面,要实现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的年度目标,我们既要坚定必胜的信心,更要有科学的方法和坚决的态度。贯彻上级要求,结合汨罗实际,这个方法和态度就是稳中求进、奋力作为。稳中求进是工作总基调,是经济工作的方法论;奋力作为是干事创业必备的素养和应有的态度。坚持稳中求进、奋力作为,我们要保持自有定力、坚定信心。从国家层面看,为将疫情影响降到最低,已打出金融支持、财税支持、项目支持、稳定就业、扩大内需等政策“组合拳”,后续力度预计将会更大,对冲效应将会持续显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本面不会改变。从我市层面看,2019年面对发展的重重压力,我们加压奋进,勇夺岳阳年度综合绩效考评县市区第二名,综治、安全生产、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在全省获评先进,落实制造强省、“四好”交通建设受到省政府真抓实干表扬激励,这些充分表明,不管遇到什么困难,不管竞争如何激烈,只要坚定信心、精准施策,就能化危为机、有所作为。坚持稳中求进、奋力作为,我们要防止冲动蛮干、急于求成。我们既要有“撸起袖子加油干”的热情和闯劲,又要有“饭一口一口吃,路一步一步走”的耐心和恒心,坚持底线思维,不盲目冲动上项目,不随意负债搞建设,努力在防范化解各类风险中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稳中求进、奋力作为,我们要反对消极应付、不思进取。摒弃故步自封、瞻前顾后的消极行为,以“开局就是决战,起步就是冲刺”的进取意识,始终保持争先创优的劲头,勇挑重担、自我加压,在全省找位置,在岳阳争一流。基于以上判断,根据全年目标任务,如何“稳中求进、奋力作为”,我们要着重做好三个方面工作。
第一个方面:防风险,守底线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越是在愈进愈难而又非进不可的关键时刻,越要把防风险摆在突出位置。”面对重重压力,我们首先是要保持定力,站稳脚跟,如果守不住风险底线,发展将无从谈起。
必须坚决防止疫情反弹的风险。这次新冠肺炎病毒非常狡猾,潜伏期长短不一,传染途径多样,且不时出现无症状感染者。防控形势正处于关键期、关口期,一招不慎就会前功尽弃、满盘皆输。全市上下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岳阳市的决策部署,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坚持问题导向,慎终如始,精准施策,进一步强化乡镇部门防控力量,压实市直部门、乡镇、园区、企业管理责任,继续高效运转联防联控机制,不获全胜决不轻言成功。要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松懈、严防聚集”原则,全面排查人员信息,盯紧外地返汨人员及国外入境人员的行动轨迹,把防控措施覆盖到户、执行到人,持续筑牢防控网。继续营造全面抗击疫情的浓厚氛围,杜绝各类聚集性活动,倡导群众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多步行;深入开展“三员两送一劝导”(疫情防控宣传员、网格员、服务员,送知识、送健康,开展安全出行文明劝导),引导全市上下广泛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走深走实。
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我市经济结构不优、债务风险较大、主体税源单一等问题,给财政运行带来了沉重压力,加之这次疫情给经济社会发展造成巨大冲击,企业生产、项目建设、春耕备耕等工作都受到严重影响,财政收入大幅下滑,收支矛盾更加突出,财政运转举步维艰。当前,我们面临的不仅是发展的问题,更多的是生存的问题。要始终牢固树立过“紧日子”“苦日子”的思想,压减一般性支出,大力开源节流,优化支出结构,严格预算管理,做到“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开支”,确保“三保”支出。进一步做实平台转型升级,向改革要红利,用市场办法自求平衡;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绝不允许盲目搞投资,绝不允许随意增债务。现在乡镇、村(社区)普遍负债总量大、包袱重,环境卫生整治要重在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发挥乡贤能动作用,绝不允许盲目大拆大建、不计成本举债建设。同时,加大征管协税力度,依法盘活国有资产、集体资产,释放土地资源活力,增强“造血”功能。要积极争资争项,这项工作虽有成效,但仍远远落后于湘阴、平江等周边县市。从现在起要自加压力,紧盯政策“窗口期”,结合我市实际,深研“十四五”规划,把握政策导向、投资方向,更快捕捉信息、更优前期准备、更紧跟踪对接,有必要的可以请我和市长出面向上汇报,力求争资争项实质性突破。压实工作责任,实行分管市领导归口负责制和部门单位“一把手”总责制,政府要拿出详细的争资争项方案,完善一揽子管用的奖惩措施,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守住生态环保底线。生态环保始终是底线工作。今年是洞庭湖生态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收官之年,我们必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继续抓好“洞庭清波”专项整治,守护好一江碧水。要高度重视中央、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见底清零;进一步落实河长制,持续紧抓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和黑臭水体治理;加力汨罗江流域排污口整治,进一步保护母亲河;实行重点水域禁采禁捕,做好渔民上岸工作。要加快行业转型升级。近年来,我们在再生资源行业转型升级上下了功夫,也取得一些成效,“破烂王”变干净了。下一步要再加力加劲,严防“小散乱污”企业反弹。循环园年内要完成铝行业整合入园,建好污水处理管网,用好固废填埋场、垃圾焚烧发电厂、危废综合处置中心,进一步改善汨罗的生态环境。
筑牢安全维稳底线。近段时间,企业复工、项目复建、商家复市都陆续铺开,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风险交织。同时,疫情期间,群众生产生活或多或少都会受到影响,积累起来的矛盾可能更易爆发。没有一个安全稳定的好环境,什么事都干不成。我们要严密防范疫情带来的政治安全风险、社会稳定风险、安全生产风险,及时化解疫情防控中出现的苗头性、趋势性问题,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在安全生产上,所有企业、项目、学校、商店、餐饮、娱乐场所恢复正常运转之前,都要逐一开展全方位排查,特别是建筑工地、矿山企业、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和关键环节,更要拉网排查、在线监管。对发现的隐患,要立即整改,绝不能留下后患。要结合疫情暴露出来的短板,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反应速度和处置能力;举一反三,完善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等重点领域的预警机制,落实应急抢险物料保障。在信访维稳上,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想,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领导站在前线、干部下沉一线,解决群众实际困难;要加强宣传引导和心理干预,化解疫期焦虑,引导群众合法表达诉求。
第二个方面:抓重点,促小康
在守住底线的基础上,要聚力抓住重点、扭住关键,主要是做到“五个一”:
修成一条康庄大道,加快融入大长沙。今年融长任务主要是做实前期、筑牢根基,迈出实质性步伐。将融长办设在市委办,凡是跟融长有关的,都要统筹好、协调好、推进好。第一,按照一级公路标准,年内完成汨杨公路改扩建主体工程。公路两边要科学进行功能布局,预留开发建设地块,发展第三产业,平衡项目建设投入;通过盘活国有资产、申报债券资金,市场化手段破解建设资金难题。第二,组织智库专家、寓外乡友、部门单位,开展融长系统研究,找到长沙的需求点,抓准汨罗的契合点,提出融长的重点、路径、方法、措施,为市委决策提出可行性建议。第三,及时跟踪上级规划编制动态,科学编制我市“十四五”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确保融长主线贯穿始终,一张蓝图干到底。
引进一批龙头项目,倾尽全力抓产业链。产业项目始终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所在、动力之源。要在全市形成聚焦项目建设的新一轮热潮,一是招大引强。我们与世界500强企业正威集团已达成了合作共识。要进一步主动对接,力争6月份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同时,以引进正威集团为突破口,瞄准各类500强,开展定向招商、精准招商。二是调优结构。2003年非典蔓延,催生了淘宝、京东等电商巨头。这次疫情暴发后,线下服务线上化、数字化、智能化加速发展。相关部门要看到疫情带来的深刻变革,加大研判力度,抢抓新一轮数字化机遇,调优一二三产比例。三是主动服务。“两园”和相关部门要围绕企业复工复产,全力做好用工、原材料供应、防疫物资等要素保障;落实“1+1+2”帮扶机制,联络员下沉一线,帮助解决遗留问题,为企业发展雪中送炭。四是优化环境。近年来,我们重拳革除村(社区)涉足和干扰项目建设的陈规陋习,严肃处理了一批干部。但时至今日,强揽工程、恶意阻工等现象仍时有发生,这说明风气还没有从根本上扭转过来。纪监委和公安机关要紧盯关键环节,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和核查力度,着力营造良好环境。
办好一台国际节会,有效串联文旅体。10月下旬,我们将如约举办2020年首届“中国·汨罗江国际诗歌艺术周”,同步举办第四届国际龙舟联合会世界杯赛。小城市办大活动,一方面,好事一定要办好。如何凸显国际范、地域性、民族魂,如何加强宣传、放大影响、形成品牌,要认真思考、及早谋划、切实解决。特别是诗歌艺术周配套工程,要倒排工期、抢抓进度,9月前完成龙舟竞渡中心、生态酒店、九歌剧场、楚堤等工程建设和扫尾工作。另一方面,不能就活动办活动。诗歌艺术周帮我们凝聚的人气,如何转换为真金白银,最终突破口还是全域旅游。要以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为目标,以文旅体融合为手段,打造全时段、全区域、全产业、全人员旅游体系。
解决一批民生问题,增强群众获得感。省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以“全面小康决胜年”为抓手,实现“一脱贫三促进六覆盖”,这是我们惠民生的庄严承诺。一是办好既定实事。对人大代表票决制确定的友谊河防洪治污综合工程等7大民生实事,要实行一件实事、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五个一”工作机制,确保按时序调度,按目标达成。特别是有些已作部署但进度缓慢的项目,要找到问题症结,加快推进力度,确保年底完工。二是补齐公共卫生短板。尽管我市疫情防控取得了较好成效,但暴露出的公共卫生短板不少,问题不容忽视。要加快新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建设;完善人才培训、引进、交流机制,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服务于全体市民。三是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互联网”“大数据”,在本次抗疫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比如我省推出的“湘就业”APP,实现了务工招工“一次都不跑”。我们要善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同时尽快完成政务服务中心搬迁,推动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全覆盖。四是加强城乡环境整治。城区要加大对公厕、公园游园、农贸市场、背街小巷卫生整治力度,不留死角。乡镇重点围绕美丽乡村建设,抓好厕所革命、污水处理、垃圾分类、移风易俗,打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升级版,创建省级美丽乡村全域推进示范县(市)。
不让一个人掉队,打赢脱贫攻坚战。“其作始也简,其将毕也必巨”,脱贫攻坚越到最后越要较真,必须尽锐出征。第一,贫困对象要全部清零。目前,全市还有2162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虽然和过去相比总量不大,但都是深度贫困对象,脱贫难度大、攻坚任务重。对这类特殊群体,要按照到村、到户、到人的要求,逐一上门核实“两不愁三保障”情况,用好用足教育、健康、兜底等政策,确保剩余贫困人口全部如期脱贫。对已退出的贫困村、贫困人口,要严格落实“四个不摘”的要求,健全贫困监测和帮扶机制,杜绝返贫现象。第二,扶贫方式要突出重点。特别是疫情期间,存在扶贫产品销售困难、扶贫项目停工等问题,要更加突出就业扶贫,扎实推进“六个一批”,引导就近就地就业。建立点对点、“一站式”的服务通道,通过专车专人等方式,成批次、成规模组织农民工尽快返岗复工;引导返乡的农民工就地参加春耕备耕,参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就业;对暂时无法外出、生活困难的农民工,开发一批环卫保洁、防疫消杀等临时性公益岗位托底安置,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第三个方面:强党建,优治理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抓好一切工作的根本保证。要始终坚持党建引领,不断提升治理能力,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小康提供坚强保障。
提升基层组织战斗力。这次疫情面前,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让党旗高高飘扬,广大基层党员积极响应号召、投身一线,展现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时代内涵。我们要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在具备条件、时机成熟的村(社区),稳步实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一肩挑”,强化党在基层的集中统一领导。依托“党建+”优化村级治理,全域推广“党建+协会”“党建+乡贤”“党建+志愿者”“党建+理论宣讲”模式,推动共建共治,让支部党员群众“同唱一台戏”。园区要提升两新组织“两个覆盖”质量,健全领导干部联企制度,推动非公党建和企业生产经营同步发展、良性互动。
强化党员干部执行力。市委有号召,干部就要有行动。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强化服从意识,对于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要紧盯目标任务不讲价钱,对每一件工作都抓到底、做到位、求实效。要坚决兑现已出台的激励措施,大张旗鼓表彰奖励担当负责、狠抓落实的单位和个人。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市委是下了决心的,也是要动真格的。今后,各级一律不开没有实质性内容的会议,能合并召开的一律合并召开;加快建成全市视频会议系统,能开视频会的一律不集中开会;提倡发短文,不发没有实质性内容的文件;今年全市各级会议、文件要压减1/3以上。对各级各部门精文简会情况,“两办”要牵头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定期向市委报告,公开通报结果,让干部从“文山会海”中解脱出来,腾出更多精力抓落实。
增强社会各界凝聚力。面对疫情,社会各界弘扬汨罗情怀,多家商会组织会员踊跃捐款捐物,众多企业募集大批防护物资驰援一线,用爱心善举汇聚了抗击疫情的强大合力。社会组织、市民群众广泛参与基层治理,提升了我们应对各类风险和挑战的能力。要持续深化“迎老乡、回故乡、建家乡”活动,激发寓外乡友回报桑梓的家园情怀。以创建“志愿者之城”为抓手,稳步推进“三城同创”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踊跃参与,常态化开展交通劝导等文明实践活动;继续开展“三员两送一劝导”活动,“四大家”班子成员带头联社区,每月下沉社区服务,推动理论宣讲、移风易俗、文化惠民、扶贫助困等接地气、得民心;倡导党政机关、镇、村(社区)成立志愿者服务队,让更多志愿者参与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品位,力争进入省级文明城市测评前六,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共同筑造“志愿者之城”。
一年之计在于春。当前正是春耕备耕的关键时期,要把春耕生产放在与企业复产、项目复工同等重要的位置,进一步压实镇村两级书记抓“三农”工作的责任,集中时间精力,突出工作抓手,统筹抓好粮食生产、畜禽生产、蔬菜生产、重大动物疫情防控、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资储备配送等工作,为全年“三农”工作卓有成效起好步、开好局。
同志们,以上这三个方面支撑了2020年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骨架,既是对市委十届六次全会既定思路的延展,又是结合疫情防控对全年重点工作的对焦。我们号召广大党员干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这三个方面,稳中求进、奋力作为,“两手抓”“两手硬”,确保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向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在全市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
市镇村负责干部大会上的讲话
朱 平 波
(2020年3月10日)
同志们:
今年春节前后,新冠肺炎疫情突如其来、迅速蔓延,这场没有硝烟的战役既是对社会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的大检阅大考验,也是党员干部、社会各界凝聚力、战斗力的“试金石”和“磨刀石”。面对来势汹汹的疫情,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牵头统筹、全面调度,市级领导下沉一线、有力督导,卫健、公安、交通、交警、市场、新闻媒体等部门取消休假、迅速到岗,广大党员干部、基层骨干和志愿者义无反顾投身到联防联控最前沿,爱心企业、爱心组织和爱心人士守望相助、慷慨解囊。尤其令人感动的是广大疾控卫士和医护人员,在最紧急关头毅然选择逆行而上,战斗在最危险的地方,他们以舍我其谁的决心、疾风劲草的担当、医者仁心的情怀,书写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感人篇章!2019年,全市上下负重奋进、稳打稳扎,虽然压力重重,但我们收获很多,市场监管、综治工作、安全生产、交通建设、工业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多项工作获得国省奖励,综合绩效考评排名岳阳第二。在此,我们要向疫情防控全体参战人员,向为建设更高品质生态文化活力汨罗贡献才华智慧、付出辛勤劳动的干部群众、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今年是脱贫攻坚决胜年、全面小康实现年、“十三五”规划收官年,也是遭遇疫情“黑天鹅”突袭之年,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是今年工作的主题,圆满实现今年目标任务是首要之责。面对经济下行压力,面对各类风险挑战,把握经济工作的复杂性、机遇性显得尤为重要。我们要坚决执行上级系列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十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工作安排,聚焦全市“两会”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树立战时思维,把准机会窗口,抢抓政策机遇,认真做好“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加快融长步伐、再创三个汨罗建设新佳绩”这个重大课题,努力交出一份高质量的发展答卷。等下,喻书记还将讲话,请大家认真领会、抓好落实。我先讲六个方面的意思。
一、落实融长战略,拓展发展空间
建设汨杨公路。迅速铺开征地拆迁。指挥部要统筹调度,尽快完成施工图批复、财政评审,本月要挂网招标。征拆办全程把关,古培镇、白水镇、川山坪镇和白水苗圃要集中力量攻坚,力争5月底全面完成任务,同步做好集中安置区规划。多个渠道保障资金。交通要积极争取上级干线公路建设补助资金。财政牵头负责争取政府专项债券。楚之晟作为投资主体,要用市场办法多元筹措。国资中心等单位要主动靠前、全力服务,决不能因资金问题影响项目进度。创新办法加快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建设速度、施工环境等,都要对标G240汨罗段,确保今年完成土路基工程、明年国庆前建成通车。指挥部和相关部门还要主动对接望城区,确保汨望两段同步完成,真正打通长汨城际快速通道。
编好市域规划。市“十四五”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已同步启动编制,这对融长战略来说,是优化顶层设计、明确路径引领、储备项目支撑的重大机遇。各单位务必认清规划价值,绘好发展蓝图。突出融长主线。要深入研究上级规划编制的方向和框架,找准汨罗在全国、全省和岳阳“大盘子”中的区域定位,把全面融入长沙作为一条主线,进一步明确编制思路。重点围绕“大长沙城市圈”发展战略,突出“三园一区”和弼时镇、川山坪镇等节点,找准耦合点,拿出硬举措,推动我市与长沙基础互联、产业互补、市场流通。抓实项目谋划。规划没有项目落地毫无意义,项目没进规划得不到政策支持。发改牵头,要按照省“十四五”投资计划,指导各单位摸清上情、找准需求,做好项目策划、包装和储备,建好“十四五”规划重大项目库,对融长项目要重点考虑、优先纳入。要加强向上汇报,让更多汨罗内容体现到上级规划之中,让规划编制的过程成为争资争项的过程。把准时间节点。国土空间规划要完成大纲拟定。“十四五”规划6月底前要形成纲要框架,11月份完成咨询论证,12月底前完成规划纲要审定和专项规划编制。专项规划编制都要以规划纲要为统领,确保协调一致,推动“多规合一”。
全域主动对接。飞地园要用好“全省首个”“长岳经济一体化桥头堡”等资源,争取将园区建设纳入省“十四五”规划,为解决身份、上争政策拓展空间。要深化与长沙方合作,在产业转移、后续投入等方面实现新突破。要尽快完成园区至青山铺公路土地报批、征地拆迁,启动项目建设。年内要投运自来水厂等设施,建设安置区第二批安置房,丰富金山商业街业态。弼时镇要推进全省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发挥地缘优势,敢于突破、大胆创新,为有效融长探索可行路径。要抢抓园区、馆区建设机遇,靠前服务,借势发展,做好集镇开发、产城融合文章。所有部门乡镇都要紧盯长沙县和望城区,找标杆单位,拜师学艺,比学赶超。要聚焦长沙中心城区“产业转移、资源外溢、功能疏解”等动向,多跑腿、勤上门,变“一厢情愿”为“两情相悦”,让长沙更多资源选择汨罗。教育部最近明确,独立学院必须在2022年6月前与本部脱钩、完成转设。因为转设有严格的土地使用等要求,主城区的独立学院一般选择就近外迁。目前长沙有独立学院15所,就汨罗的区位交通、教育品牌、文化影响等基础,完全具备引进条件。教育局牵头,摸清这15所大学动向,再组建专班,分别对接,确保至少引进1所。
二、紧盯千亿目标,狠抓产业升级
引进正威集团项目。大项目成就大产业,大产业促进大发展,抓产业必须将重心向旗舰项目、龙头项目聚焦。正威集团是世界500强企业,有“世界铜王”之称,已与我市初步达成合作意向。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这个战略性项目,循环园要成立专班,认真研判正威集团发展战略、投资重点、关联企业、主要客户,把他们的需求研究透,把我们的优势结合好,把个性化的服务做到位。要提前做好项目选址,储备土地500亩以上,适时启动征地拆迁和基础建设。服务团队要专事专办、特事特办,力争本月签订框架协议、6月签订合同、年内落地建设。
加快产业项目建设。循环园和飞地园要紧盯“千亿园区”目标,坚持“生态、品质、效益”定位,狠抓产业项目、大抓实体经济。今年,循环园要新签约亿元以上产业项目30个、新开工20个、新投产10个以上。其中,同和铝业、富进科技7月前要启动建设,澳莱美、蓝微电池、晟通科技要建成厂房主体。龙智新材料、万容塑业、彤鼎科技上半年要竣工投产,福源新材料、华潇铝业、海锋环保、振升铝材、恒塑新材料、新基源二期、中塑二期、楚天河二期、中联志远二期年内要实现投产。飞地园要新签约亿元以上产业项目10个、新开工8个、新投产8个以上,要确保领建科技、吉尔润科、优冠二期、汇杰重工、万鼎科技、湘重工程、体兴机械等项目竣工投产。
完善主导产业链。突出4条优势产业链,在补链延链强链建链上下功夫,做强特色产业集群。要逐链深入研究。每条产业链的服务班子要集中精力、认真研究,明确产业链发展目标、重点企业、重点产品、主要招商对象,进一步完善基础工作,“两图”“两库”“两池”“两报告”本月内要完成专业评审,上报链长办。要分链精准施策。有色金属产业链重点引进领军企业,完成铝行业整合入园,加强与中南大学冶金与环境学院合作,把汨罗材料优势做大。电子信息产业链要主动对接新金宝、华为等企业,抓紧推进表面处理中心建设,6月前要完成环评、立项、土地报批,7月份要开工。高分子材料产业链要巩固塑料行业入园成果,力争与金发科技合作,向产业链高端发力。工程机械及汽车零部件产业链要以智能化、品牌化为发展方向,重点引进发动机、变速箱和新能源汽车电池电机电控等项目,加速产业成长。要全链整体推进。以产业链带动创新链、要素链,推动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和人力资源协作互动,优化产业生态圈,加快打造现代产业体系。要抓住建设省级创新型县市机遇,创建省、岳阳市级研发平台各3个,加快产业链共性技术和企业个性技术攻关。要优化金融服务,推动一链一银行、精准对接。全面掌握劳动力资源情况、就业需求和用工需求,用好线上线下平台,引导群众就近就业、充分就业,以稳就业促稳生产。“链长办”牵头,建立可量化的考核体系,落实“周通报、月调度、季讲评”机制,保障各项制度落地执行。
三、顺应市场变化,稳定消费增长
办好诗歌艺术周。2020年举办“中国·汨罗江国际诗歌艺术周”是我们以诗歌的名义,向世界发出的盛情邀请。这既是“端午源头、龙舟故里、诗歌原乡”的文化担当,也是“世界有条汨罗江”文旅品牌的集中营销,更是我市吸引外来消费的重要渠道。精心策划。对活动的内容设计、流程安排,诗歌办拿出了方案。方案还要进一步优化,特别是对中外诗人高峰论坛、文学采风等活动,要依托专业团队整体策划、深度设计,既要注重活动的文化功能,也要挖掘其市场效益。近年消费市场增量65%以上是80后、90后、00后带来的,这些年轻人也是旅游文创产品最大的消费者。要重点针对这个群体,推出更多高品质、个性化的文旅文创产品,把文化与体验、传统与时尚紧密结合,提升活动档次,扩大消费规模。抓紧筹备。诗歌办牵头统筹,梳理任务,明确要求,合理分工,从现在开始就要进入实战状态。硬件建设要打足提前量,9月前必须完全建成诗歌国际交流中心、生态旅游度假酒店、龙舟竞渡中心。软件方面重点针对薄弱环节补短板,本次活动规格高、规模大,翻译力量、讲解水平、接待能力等都将直接影响活动成败。要梳理每个细节,提前充分准备,确保万无一失。宣传营销要通过不同渠道,特别是权威媒体广泛发声,持续彰显“香草美人地、诗韵汨罗江”的魅力。做好结合。要与第16届中国汨罗江国际龙舟节、第4届世界杯龙舟赛等活动统筹推进、有机结合。要利用这些机会,邀请国际龙联执委来汨考察,争取国际龙联总部早日落户。要以活动为突破,编制文旅规划,加大汨罗江流域非遗项目挖掘保护,启动“汨罗江下游文化生态保护区”申报立项,加速汨罗山等景区开发。建成玉池山旅游公路,推动神鼎山、新市古镇创建AAA景区,加快创建湖南省全域旅游示范区。
拓展消费空间。消费既是生产的目的和动力,也是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直接体现。要顺应消费新一轮变革大趋势,创新模式,优化供给,推动消费升级。加快载体建设。结合“三城同创”,以更好满足消费、创造消费、引领消费为导向,加强城市建管。依托汨罗国际广场等成熟业态,加快高泉新城建设,带动滨江片区、城南商圈、公园片区开发,建设一批商贸综合体、特色街区。加快完善市场体系,红星美凯龙国际家居博览中心年内要建成主体,大路铺商贸城国庆前要实现营业,窑洲社区、南江社区、罗城社区3个农贸市场要尽快启动建设。升级酒店体系,维也纳酒店今年要竣工营业,国际广场酒店国庆前要完工,保利郡雅酒店、荣元华美达酒店要建成主体。推进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鼓励农民进城购房,推动房地产消费健康发展。加快基础配套,完成青春大道扫尾、骆驼大道一期,确保迎宾路、求索路等13条市政道路投入使用,开工建设玉泉西路、通江南路,实施好城乡环境基础设施PPP项目。以打造全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试点为引领,优化管理服务,改善消费环境。提高供给质量。长沙有800万常住人口,打造大长沙的“米袋子”“菜篮子”“后花园”,有很大潜力可挖。农业农村局和各镇要落实好“百千万”工程和“六大强农”行动,提高农产品供给质量,加速推动乡村振兴。要落实优质粮油工程,种植高档优质稻38万亩、特色糯稻3万亩以上,确保粮食总产量过40万吨。当前正值春耕春种关键时节,农业农村局、供销社要发挥主渠道作用,保障农资供应,确保不误农时。生猪生产要坚持稳产保供、疫情防控和污染防治同步抓,尽快恢复产能。长乐甜酒小镇要建好甜酒产业园,做大甜酒产业。粽子文化产业园要用好“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品牌,加大招商力度,打造粽香小镇。要坚持生态优先,盘活河道、湖泊、森林等资源,推进农旅融合发展。培育消费热点。“非典”期间,消费增长曾严重下滑,但电子商务却迎来发展的春天,网络购物等业态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壮大。本次疫情防控期间,网上办公、线上教育等需求旺盛,将进一步催生“互联网+”产业;社会各界对医疗服务需求增加,必将带动医药、康养产业加速,特别是刺激中药材生产。疫情过后,一些被压抑的消费可能反弹释放,还会激发消费业态、服务模式创新。我们一定要有敏锐的市场头脑,抓住发展机遇,提前一步抢市场、占份额。
完善流通网络。商务粮食、交通运输、供销社、邮政等部门要联动配合,统筹资源,畅通线上线下流通渠道。①尽快完成智慧农博城项目规划设计、招拍挂,4月份要启动建设,确保明年投入运营。②发挥邮政、供销和信息入户网点布局优势,打造优质电商服务点40个。③完善市镇村供销社基层组织体系,建设村级惠农综合服务平台10个以上,争取全国总社惠农服务现场会在汨罗召开。④巩固扩大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改革成果,完成4个片区站场建设,做好“交通+”文章,拓展电商、邮政、快递等服务,为农产品进城、消费品下乡提供物流运输保障。
四、坚持量质并举,力促财税增收
经营好乐福田矿山。矿山一班人要继续发扬敢打敢拼的精神,大胆创新,持续攻坚。要探索经营新模式。依法转让部分股权,引进实力伙伴共同开发,有利于矿区专业经营、做大做强。湘汨公司要抓紧对接,争取本月内引进合作企业,完成股权转让。要走出开发新路子。以矿山为支撑,以湘汨商砼、环保建材、石英干砂、特种干粉砂浆、路面铺装材料等项目为配套,打造“1+5”全产业链发展模式。石英干砂、环保建材等项目8月要建成投产,特种干粉砂浆项目一期10月要建成。要推动管理上水平。进一步完善制度、优化流程,向市场要效益。预拌混凝土行业整治已经启动,非法的要坚决取缔到位,合法的要规范到位。要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全面推广干粉砂浆使用。
千方百计抓实收入。强化税收征管。税务要加强税收分析,准确把握发展趋势,及时研究应对措施。财政、税务、审计、工信、住建、市场监督、商务粮食、自然资源等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深化综合治税,做好在汨外埠企业挖潜,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要处理好“颗粒归仓”与“放水养鱼”的关系,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支持企业轻松上阵。用好省30条、岳阳15条、汨罗10条等政策,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目前虽然部分企业已开工,但生产线达产率不高。园区和工信、金融、人社等部门,以及联企帮扶干部,还要进一步加强调度、分类施策,指导企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协助解决员工返岗、物资保障、原材料供应等难题,推动企业满负荷生产。盘活国有资产。国资中心牵头,新确权国有资产15亿元以上。平台公司、自然资源局和征拆办要同频发力,出让经营性用地1800亩以上。自然资源局牵头,完成土地综合整治8000亩以上,力争实现耕地指标交易5亿元以上;争取将汉山矿纳入全省第一批出让矿山,尽快挂牌出让,同步做好方家坪矿山出让、高岭土开采规划编制。砂石局牵头完成河湖砂石综合利用规划编制。
全力以赴争资争项。要有拼命三郎的干劲。我市发展任务还很重,无论是产业转型、城市开发、基础建设,还是乡村振兴、环境整治、民生改善,都需要大量资金投入。但在当前政府债务管控越来越严、财政收支矛盾越来越突出的状况下,上项目更多靠争取上级支持。各单位要算好运行账、长远账、大局账,把争资争项作为一项刚性任务,咬定目标,自加压力,不破楼兰誓不还。要有工匠精神的专注。争资争项是政策性、技术性和时效性很强的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把业务钻透,找准政策风口,找到项目资金,深挖增量空间。今年省预算内基建投资项目就安排22亿元,投向“135”工程升级版、特色产业小镇、园区循环化改造、重大水利工程、稳就业公共实训基地、社会足球场地设施等方面。为对冲疫情影响,上级在卫健、交通、城建、能源、信息等方面,还将有很多政策性投资。我们一定要吃透精神、熟悉程序、勤跑多找。2月28日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2020年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措施的通知》,拿出25条激励措施,相关单位要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全力争先创优。要有力争一流的勇气。盯着不放松,抓住不放手,努力提高争资争项的成功率和占比额,确保争到全省总量的1%、岳阳市总量的10%,在岳阳六县市中要进入前三。
牢守风险防控底线。坚决控。牢固树立勒紧裤带过紧日子的思想,集中财力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各镇各部门要严守“四个不准”:不准擅自举借债务;不准新上无资金平衡的项目;不准搞劳民伤财的假大空活动;除市委、市政府临时性安排的重大任务外,不准打报告向市委、市政府要钱。各镇要严管村组社区,决不允许村(社区)再新增债务。重点防。债务办牵头,按照“识别精准、计划精准、措施精准、支出精准、排险精准”的思路,对债务根据还款时间分单位按月登记,对到期债务提前一个月通知相关单位做好还款准备。对重点债务或存在风险的债务,提前一个季度通知并跟踪管理。着力还。采取预算安排、资产处置等多种渠道,完成年度还本付息任务。加速转。各平台要按法人管理和市场要求,做大资产和现金流,加快市场化转型。要规范经营行为,不高息融资,不出现逾期或资金链断裂问题。确保化。落实好“1+8”措施和隐性债务十年化解计划,用好“增收节支偿还、发行债券置换、银行征信延展、盘活资产变现”等办法,坚决守住风险防控底线。
五、突出精准攻坚,决胜全面小康
坚决完成脱贫任务。目前全市还有2162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未脱贫,主要是老弱病残等深度贫困对象。要针对这一群体的特殊性,集中用好低保、医保、救助等政策,确保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要持续推进产业扶贫和就业扶贫,新造油茶7000亩,新上产业扶贫项目10个,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都找到就业门路。要逐一排查1713户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全面完成拆旧任务,杜绝房屋加建、“两头占”等现象。要坚决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要求,保持工作连续性和稳定性。认真开展回头看、回头查、回头帮,健全返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逐村逐户对账销号,确保脱贫成果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上级检阅。
扎实办好民生实事。省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推进“一脱贫三促进六覆盖”,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票决选定7大民生实事,省、岳阳市还将下达年度实事任务。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对这些任务进行统筹整合、细化分解,并及时督查督办、确保落实。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任务清单,扎实推进,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其中:①改制企业困难群体住房安置由工信局牵头,年内完成裕丰公司等6家企业192户无房困难职工住房安置。②农村基础教育建设由教育局牵头,新建农村教师周转用房300套以上,建成任弼时芙蓉学校教学楼,发放偏远地区教师补贴。同步建成正则幼儿园,扩建实验小学、城北学校。③友谊河防洪治污综合工程由住建局负责,确保全面完成各标段建设任务。④农村公路提质改造由交通运输局牵头,完成200公里通村通组公路窄路加宽或“白改黑”,以及上级下达的道路安防建设等任务。⑤生命主题公园建设由民政局牵头,今年完成一期工程。⑥城区背街小巷改造由住建局组织实施,对新一村等5条背街小巷进行白改黑、雨污分流、管线入地。同步完成汨营线改造,新建小游园3处、压缩式垃圾站和公厕4座。⑦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由水利局负责,要新解决0.52万人安全饮水问题。⑧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由卫健局牵头,新妇幼保健院国庆前要投入使用,新中医院主体10月份要封顶,新人民医院4月份、新疾控中心国庆前要开工。要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切实提高群众健康水平。当前疫情防控正处在最吃劲的关键时期,要严格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扎实推进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坚决打好打赢这场人民战争。
持续改善生态环境。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把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民生优先领域”。要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总揽,系统推进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和保护。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对各级环保督察、省委巡视审计反馈交办的问题,组织“回头看”,进行再梳理,坚决整改到位,用实际行动兑现我们“守护一江碧水”的政治承诺。近年我们以落实河长制为抓手,持续开展了矿山整治、黑臭水体治理、新市全域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水域禁捕等行动,专项治理了破坏湿地、乱烧秸秆、自然水体投肥养殖等行为,虽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但离压倒性胜利还有差距,随时都有可能回潮反弹、“卷土重来”,这几项行动只能加力、不能松劲,必须持之以恒、强力推进。要用好全省美丽乡村全域推进示范项目,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抓好厕所革命、垃圾处理、污水治理等工作,细化固化卫生保洁、“空心房”整治和规范建房、移风易俗等长效机制,完成大面造林1.18万亩、封山育林2万亩,打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升级版。加快乡村振兴,钱要用在刀刃上,要以有限的财政资金撬动更多的社会投入,决不允许只锦上添花“造盆景”,更不允许不盘家底乱负债。
六、提升治理能力,优化发展环境
以整体搬迁政务服务中心为抓手,打造高效的政务环境。将政务服务中心搬迁至循环园,是市委、市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新址使用面积近万平方米,是实现“三集中、三到位”的最快途径。行政审批局牵头,认真研究论证设计方案,结合大数据使用、应急管理指挥、智慧城市建设等内容,打造联动协作、反应迅速地多功能信息化平台。所有进驻单位都必须拿出切合实际的意见建议,确保应进尽进、布局科学、节约成本、预留空间。本月要完成设计方案评审,启动招投标。8月前完成基础建设、装饰装修、设备采购。9月份完成搬迁,确保10月8日正式运营。整体搬迁后,所有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涉密等除外)全部进入新中心,不允许中心之外还有审批。要同步完善并联审批制度、规范中介管理、下沉服务事项、打通信息壁垒,真正实现“一窗办、一次办、就近办、网上办”。
以创建全国法治政府示范为引领,打造公平的市场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争创全国示范,是完善政府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司法局牵头,要严格对照《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等文件,认真研究《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对8大任务100个指标,细化分解到相关单位,明确具体要求,压实责任抓推进。结合法治政府建设,所有政府工作部门要全面梳理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坚决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减少政府的微观管理、直接干预,放手让企业和群众创业创新。持续推进工程领域围标串标、强揽工程和医疗卫生领域“提篮子”“打牌子”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非法阻工等行为,坚决整治对市场主体“索拿卡要”等现象,治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加大银行清欠力度,切实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以积极争创省级平安县市为契机,打造和谐的社会环境。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四大行动”,持续治理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油气管线、特种设备等行业顽瘴痼疾,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要健全自然灾害监测预警机制、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做好气象、地质灾害、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等工作,努力提高应急处突综合能力。要完善信访制度,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强化网格化管理,抓实一村一辅警,用好驻村辅警队伍,做好普法宣传、治安协管、矛盾调处、困难帮扶等工作,推动乡村有效治理。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打击黄赌毒、盗抢骗等结合起来,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同志们,考验如火,淬炼真金。让我们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守初心、担使命,与时间赛跑,同困难斗争,真抓实干,砥砺奋进,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确保“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为建设更高品质生态文化活力汨罗作出更大贡献!
第12届市人民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纪要
2020年3月3日,市长朱平波在汨罗江大酒店会议中心主持召开第12届市人民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审议《汨罗市全面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方案》《汨罗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汨罗市城区市政公用设施移交管理实施办法》,研究争资争项工作、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相关事项。会上,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郑飞、市发改局局长周雄伟、市财政局局长夏伟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杨帅分别就上述议题作了汇报,与会人员进行了认真讨论,形成了一致意见。最后,朱平波市长作了总结讲话。现将会议精神纪要如下:
一、审议《汨罗市2020年全面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方案》
(一)原则同意《汨罗市2020年全面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方案》,按程序提请市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市人大常委会。
(二)各镇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要对照工作方案,迅速认领任务、分解责任、细化分工,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加快推动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全面提升脱贫质量,巩固脱贫成效,确保到2020年6月底,全市2162名未脱贫人口全部具备脱贫基本条件,年底全部脱贫,24个已出列贫困村脱贫成效进一步巩固,顺利通过中央、省、岳阳市脱贫攻坚工作普查和验收,创建全省脱贫攻坚先进县(市)。
(三)要强化贫困监测,突出未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和建档立卡外低保、五保、重病、重残等边缘户,精准施策,精准帮扶;要聚焦“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方面存在问题,落实落细各类扶贫政策,补齐短板弱项,确保在6月底前全部清零;要重点做好就业、产业扶贫,帮助贫困群众稳定增加收入,提升脱贫质量;要有效防范扶贫小额信贷逾期、扶贫资金项目监管不到位、涉贫信访舆情炒作等风险,有效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要加强驻村结对帮扶,做好社会扶贫,有效凝聚各方力量,齐心协力高质量完成脱贫任务。
(四)由吴高明同志牵头,各行业扶贫分管副市长协助,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具体负责,加强经常性工作调度,按时推进。
二、审议《汨罗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一)原则通过《汨罗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结合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订完善,并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征求意见和报备,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发布。
(二)在修订完善过程中必须做好结合文章,有效衔接《汨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汨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三)各镇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要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围绕一个目标、两个阶段、四大体系、五个振兴、多项大行动,切实抓好规划实施,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好的总结经验做法,适时调整修正,确保规划高效实施。
三、研究争资争项工作
会议通报了2019年各镇人民政府和22个市直单位争资争项工作情况,总体上增长幅度不大,部分单位出现了负增长。2020年,各镇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争资争项工作,发扬“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不破楼兰终不还”的拼劲,认真研究政策,全力谋划对接,力争资金份额达到全省的1%、岳阳市的10%。
四、审议《汨罗市城区市政公用设施移交管理实施办法》
原则通过《汨罗市城区市政公用设施移交管理实施办法》,结合会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迅速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相关责任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并严格执行。
五、研究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相关事项
(一)关于汨罗市人民政府与光大现代环保能源(汨罗)有限公司签订的汨罗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合同中“中标方提供8000万贷款”的条款处理问题,明确由市财政局负责对市属平台公司2019年平均融资成本与合同履约融资成本进行测算后,与光大现代环保能源(汨罗)有限公司对接协商,确定补差金额并按程序报批后进行补差。
(二)明确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全权负责垃圾焚烧发电厂进厂垃圾相关事宜,市财政按合同约定生活垃圾日均进厂量的标准拨付处理资金给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具体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做好垃圾保量工作,超收部分作为奖励资金投入城市管理工作。同时,市财政局做好资金监管工作,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做好环境监测工作。
(三)鉴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为PPP项目的特殊性,按照一事一议原则,同意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土地所有权单位代PPP项目公司光大现代环保能源(汨罗)有限公司向税务机关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及滞纳金,相关税费由光大现代环保能源(汨罗)有限公司承担,市税务局尽快办理好相关手续。
(四)为履行PPP合同约定义务,在工业水厂建成之前,同意按目前自来水供水单价2.99元/吨与市人民政府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价1.55元的差价给予补贴。鉴于市财政之前已经将工业水厂建设资金拨付至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明确该供水差价补贴费用由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市财政局在与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的经费结算中予以代扣。明确由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加快启动工业水厂建设,尽快投入运营。
第12届市人民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纪要
2020年3月20日,市长朱平波在汨罗江大酒店三楼多媒体会议室主持召开第12届市人民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组织学习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省政府办公厅关于2020年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措施相关文件,审议《汨罗市鼓励建房农民进城购房奖励办法》《汨罗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湖南汨江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收购方案》,研究向兰水库水源保护工作、乐福田矿山和白水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经营管理工作。会上,市政府办主任刘勇领学相关文件,市住建局局长陈学礼、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局长程阳、三江镇镇长湛虎、湖南楚之晟控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湛益、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郭艳阳分别就上述议题作了汇报,与会人员进行了认真讨论,形成了一致意见。最后,朱平波市长作了总结讲话。现将会议精神纪要如下:
一、组织学习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省政府办公厅关于2020年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措施相关文件
会议组织学习了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省政府办公厅关于2020年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措施相关文件,强调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各镇人民政府、市直及驻汨各单位要强化思想认识,领会落实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7个方面26项任务和2020年真抓实干25条督查激励措施,及时制定和调整完善实施办法,盯紧目标任务,迅速研究谋划,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确保任务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实现经济平稳健康运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审议《汨罗市鼓励建房农民进城购房奖励办法》
(一)原则通过《汨罗市鼓励建房农民进城购房奖励办法》,结合会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按程序报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审定后,尽快组织实施。
(二)市融媒体中心要通过市属新闻媒体,各镇人民政府要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主动公开农民进城的鼓励政策和奖励申报办理程序,营造浓厚的宣传引导氛围。
(三)各镇人民政府、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要加强办法执行的全程监管,严格按程序申请受理、审核公示、备案登记,提高透明度。强调激励对象必须是符合原基改建条件拆旧但不建新、放弃宅基地的农村居民,以及符合分户建房条件、放弃申请宅基地的农村居民。
(四)市财政局要积极筹措经费,确保激励及时兑现。激励经费可以从增减挂钩指标使用者付费收入、新增土地指标交易收入、房地产开发地方税收收入中切块,不足部分由市财政及时筹措。
(五)坚持有序推进原则,实施期暂定2020年4月1日至12月31日,根据激励效益及时补充完善激励办法,实施期限视实施情况另作安排。
三、审议《汨罗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
原则同意《汨罗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结合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后,市人民政府尽快与平江县人民政府签订协议,并严格按协议规定组织实施。
四、研究向兰水库水源保护工作
会议强调,向兰水库是汨罗人民的生命之源,全市上下要强化水源保护意识,特别是市直相关职能部门和三江镇党委政府必须高度重视水源保护工作,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同心协力,齐抓共管,确保广大市民和沿线群众饮水安全。
(一)同意成立向兰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市长朱平波任组长,市委副书记李冯波任常务副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中良、市政府副市长吴高明、市政协副主席李才红任副组长,市水利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教体局、市文旅广电局、三江镇党委政府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每年至少集中调度2次。
(二)同意申报成立水源保护管理机构,受领导小组管理,整合编制,职能下沉,人员驻地,范围明确,经费保障。由市水利局牵头,三江镇人民政府配合,尽快形成切实可行的机构设立方案,按程序报市委批准后实施。
(三)由市司法局牵头,尽快组织修订《汨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兰家洞、向家洞水库饮用水源环境保护的通告》(汨政告〔2015〕2号),并重新发布水源地保护通告。
(四)由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牵头,重新踏勘划定一级、二级保护区,并设立明确的界标和警示标志。
(五)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局、三江镇人民政府配合,尽快制定向兰库区水源地保护区村民下山建房奖励办法,同时整合项目资金支持高华集中安置区建设。村民建房由三江镇人民政府牵头,市自然资源局配合,严格按水源地保护要求做好农村宅基地综合选址工作,合理确定建设范围。根据水源地保护的要求,水源一级保护区不允许任何形式的新建行为,区内的C级危房可以修缮加固,D级危房必须拆除并下山安置,符合条件的分户建房必须下山安置。二级保护区内的C、D级危房可以就地改建,符合条件的分户建房可以就地新建,也可以下山安置并享受一级保护区的奖补政策。一级保护区范围之外偏杂房建设面积和规模不得超过《湖南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规定的宅基地面积标准,并严格按程序报批。
(六)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加大库区改厕力度,推进改厕全覆盖。
(七)同意从2020年开始,每3年将水源地生态补偿资金提升5%。同意将向家洞库区纳入水源地生态补偿范围,由市财政纳入专项预算。
(八)同意开征原水费,解决向兰水库水源保护工作经费,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规定办理。
(九)由市财政局负责,在每年年底经费统筹时分别安排三江镇人民政府、八景村委会工作经费15万元、5万元,专项用于水源地保护工作,并按绩效进行评估考核。
(十)由市林业局牵头,三江镇人民政府配合,实事求是地妥善处理竹木加工企业取缔遗留问题,严格按程序落实间伐措施,严格落实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根据民意调查结果积极申报将八景村更多林地纳入公益林或天保林范围。
(十一)由市教体局、市文旅广电局负责,抓紧落实教育教学、文化惠民具体措施,提升库区教育质量和文明素养。由三江镇人民政府负责,招募培育水源保护志愿者,提高保护意识,形成保护合力。
五、研究乐福田矿山和白水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经营管理工作
(一)同意引进战略合作者,做大做强乐福田矿山。
(二)同意乐福田矿山和白水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先进行托管租赁经营,再进行股权转让,加快后期深度开发,促进形成“1+5”产业链。湖南省楚之晟控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汨罗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汨罗市湘汨资源有限公司、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司法局密切配合,依法依程序加快推进公开洽谈,尽快签订相关合作协议,同步按程序做好股权转让后续工作,确保2020年4月上旬完成相关工作。
(三)市直相关单位必须积极配合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全力支持重大产业、重点项目建设。
六、审议《湖南汨江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收购方案》
(一)鉴于新市古镇建设需要,根据造纸企业引导退出“五个一批”和“一企一策”方案,原则同意《湖南汨江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收购方案》,严格按程序收购湖南汨江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红线范围内土地、地面建筑物及变压器等资产和设备。
(二)明确资产收购主体为市土地储备中心和市土地依法征收办公室,尽快依法依程序与湖南汨江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资产收购协议,协议中明确收购内容、价款金额和支付方式等相关事项。
(三)明确由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根据协议内容垫付收购价款。资产收购后由市自然资源局挂牌出让,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通过竞拍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后用于新市安置区建设,市财政将土地出让收入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等比支持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用于安置房建设等,契税、印花税等费用亦等比支持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用于安置。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必须做好资产经营工作,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020年第1次市长办公会议纪要
2020年1月3日,市长朱平波在汨罗江大酒店多媒体会议室主持召开2020年第1次市长办公会议,组织学习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规范,研究安全生产、担保行业发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会上,市政府办主任刘勇组织学习,市应急管理局局长邓永红、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李波、市诚晟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易君磊、市住建局局长陈学礼就上述议题作了汇报,与会人员进行了认真讨论,形成了一致意见。最后,朱平波市长作了总结讲话。现将会议精神纪要如下:
一、组织学习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规范
会议传达了《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湘办发电〔2019〕92号)精神,组织学习了《汨罗市人民政府总值班室值班工作规范》,强调各镇人民政府和政府系统各单位要参照市政府总值班室工作规范开展值班值守和应急信息报送工作,贯彻准确、及时、保密、文明、热情的要求,落实好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外出报备等制度,完善应急处置机制,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第一时间向市政府总值班室和市应急管理局报告,由市政府总值班室和市应急管理局按程序汇总研判,报告市政府办和市政府领导批准后,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准确上报、发布,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政府系统值班值守工作和应急信息报送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实行扣分制,由市政府总值班室负责考核。
二、研究安全生产工作
(一)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谢建辉常务副省长、陈飞副省长、许显辉副省长在全省安全生产暨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讲话精神,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压实各级工作责任,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建设更高品质的生态文化活力汨罗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原则同意《汨罗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四大行动”实施方案》,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由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实施。
(三)由林治学同志召集分管副市长和应急管理、水利、自然资源、林业、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气象等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召开联席会议,进一步厘清在事故、灾害方面“防”与“救”的职责。
(四)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相关责任单位配合,及时对应上级编制好各类应急预案。由市财政局负责,据实保障市级应急预案编制、应急演练、突发事件处置、隐患排查和整治等专项经费,并列入市级财政预算。
(五)由林治学同志牵头,刘四清、黄平同志调度协调,统筹安排好全市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人员组织、宣传发动、经费保障等工作。全市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严格按照《中共汨罗市委办公室汨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汨办发〔2019〕81号)安排,迅速完成人员抽调、隐患排查等工作,扎实开展集中行动、专项整治,高标准完成整治任务,实现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目标。
三、研究担保行业发展相关工作
(一)同意以汨罗市财政局名义注资参股岳阳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2020年3月底前按岳阳市财政局提出的额度完成年度资金入股,市财政局负责对接做好相关入股工作,并协调岳阳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承接汨罗市诚晟融资担保公司的存量担保余额。明确2020年入股资金由市财政安排2000万元,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安排1000万元;2021年入股资金由市财政安排1000万元,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安排1000万元。
(二)鉴于已经注资参股岳阳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同意停止筹建汨罗微友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自2020年元月起,我市范围内建立“3平台”融资担保体系,具体为岳阳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汨罗办事处、汨罗市人社局促进就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湖南省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汨罗办事处。
(三)市财政局、湖南楚之晟控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等单位要继续支持汨罗诚晟融资担保公司发展,妥善安置分流富余人员,进一步加大清收清欠力度,合理拓展公司其他经营业务。
四、研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一)原则同意《汨罗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结合会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
(二)由市财政局负责,解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办公设备配置、场地建设、软件建设等工作经费50万元,2020年起每年预算安排工作经费20万元。
(三)加快推进“标准地”改革工作,明确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市发改局、市工信局等单位配合,在土地出让条件中先期设定规划指标、环境指标、能耗指标和经济指标四大类与要求,制定发布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的投资强度、亩均税收、亩均增加值、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排放增加值、经费支出与主营业务收入之比等控制性指标,并实行动态调整。
(四)分步实施区域评估试点工作,明确市发改局牵头,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和湖南汨罗工业园长沙飞地园管理中心为实施主体,先确定1至2个工业小区先行先试,再全园推广。
(五)加快推进“多规合一”,明确市自然资源局牵头,统筹整合现有条件下的各类规划,按“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
(六)明确由刘勇、林治学同志负责大面协调,仇正勇同志负责工作调度,市住建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等单位直接承办,市政府督查室负责跟踪督办,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工改工作,形成共识,协调作战,尽快将相关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入政务服务大厅,确保“三到位、三集中”落到实处。
2020年第2次市长办公会议纪要
2020年1月10日,市长朱平波在市政协三楼会议室主持召开2020年第2次市长办公会议,研究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和2020年春季招聘、城乡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入库、汨杨公路改扩建项目资金筹措工作。会上,市人社局局长彭庆雄、市住建局局长陈学礼、湖南省楚之晟控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军就上述议题作了汇报,与会人员进行了认真讨论,形成了一致意见。最后,朱平波市长作了总结讲话。现将会议精神纪要如下:
一、研究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和2020年春季招聘工作
(一)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1、根治农民工欠薪工作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岳阳市委市政府和汨罗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市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联席会议的部署,扎实开展好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全面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到位。
2、由市人社局全面调度,市住建局牵头组织,各项目建设主管单位具体负责,对全市各类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及时掌握农民工工资拖欠具体情况。
3、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分管副市长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研究调度,积极筹措资金,妥善解决问题。特别是对已查实的未批先建工程施工方进行约谈,责令按要求整改并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对已进入诉讼程序的工程项目,由分管副市长组织召开协调会议,加快处理进程。
4、明确从2020年元月开始,对所有在建的政府性投资和国企工程项目严格按上级文件精神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在建设领域全面落实农民工实名制、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及银行代发工资制度,规范建设领域劳动用工管理和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从源头上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同时,严格按相关文件规定控制工程量变更和加快审计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工程结算。
(二)关于2020年春节招聘工作
1、由市人社局牵头,各镇人民政府、各产业园区管委会具体负责,及时摸清企业用工需求和乡镇人力资源情况,形成岗位人员需求清单和乡镇人力资源清单。
2、加大招聘工作宣传力度。由市融媒体中心负责,采用多种宣传方式,在市属各媒体上连续不断地进行广泛宣传。由各镇人民政府、村(社区)负责,组织人员进村入户进行点对点、面对面宣传发动,动员回乡农民工就近就业。
3、由市人社局牵头,各镇人民政府、各产业园区管委会和市直相关单位配合,深入城区、乡镇、农村,组织开展好2020年“春风行动”招聘会。
4、由市人社局牵头,各产业园区管委会、市直相关单位配合,结合市场岗位需求,开展不同主题、不同类别的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切实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率。
5、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调剂安排好工业园区到农民工集中乡镇的城乡巴士,服务好企业用工需要。
6、相关招聘就业信息由市人社局每周汇总,及时上报市人民政府。
二、研究城乡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入库工作
(一)会议同意城乡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申请入库。由市住建局牵头,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湖南汨罗工业园长沙飞地园管理中心和相关镇人民政府配合,加快进度报批入库,抓紧组织项目实施。
(二)原则通过《汨罗市城乡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一期)实施方案》,结合会议意见进一步优化方案,确保投资科学精准、合理高效。
(三)坚持市场公平竞争原则,严格按程序公开选定综合实力强的PPP项目合作伙伴。
三、研究汨杨公路改扩建项目资金筹措工作
(一)汨杨公路改扩建项目是融入大长沙的主要干线公路项目,市委市政府确定为2020年重大项目,岳阳市已将其作为2017至2020年交通建设十大干线工程之一,纳入岳阳市交通建设大会战重点项目,各责任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全力以赴,切实加快工程建设,确保2020年底完成汨杨公路改扩建工程主体,打通汨罗与省会长沙的城际快速通道。
(二)鉴于汨杨公路改扩建项目是乐福田矿山的产业通道项目,明确湖南省楚之晟控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汨杨公路改扩建项目的市场投资主体,具体负责项目建设资金筹集。
(三)汨杨公路改扩建项目资金筹集方案要采取多种方式,反复比选后优化产生。会议同意采取争取银行授信20亿元、公开转让乐福田矿山和白水混凝土搅拌站所对应的部分股权、乐福田矿山产品质押兑付工程款三种资金筹集比选方式,报市委审议决定。
(四)成立汨杨公路改扩建项目资金筹集工作领导小组,由朱平波同志任组长,林治学同志任常务副组长,仇正勇、黄平同志任副组长。由陈永清同志牵头,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司法局、市河道砂石综合执法局、市国有资产服务中心、湖南楚之晟控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湘汨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参与,成立工作小组,2020年春节前形成三个资金筹集比选方案,春节后按程序报市委确定后组织实施。
汨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汨罗市城区老旧小区改造
实施方案》的通知
汨政办发〔2020〕1号
一、工作目标
以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重解决市城区老旧小区建筑物破损、环境脏乱差、市政设施不完善及管理机制不健全、社区治理体系不完善等问题。2019年底前开展项目试点,优化政策保障,健全工作机制;2020~2021年,全面开展市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对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老旧小区实施改造。
二、基本原则
(一)党建引领,共建共享。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坚持“共建共享”理念,引导小区居民主动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形成“市级统筹负责、乡镇(单位)实施、居民自治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明确主体,落实责任。各镇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负总责,负责制定改造方案,科学组织实施。镇、社区积极组织居民参与,充分尊重居民意愿,凝聚居民共识。各相关部门单位根据职能职责积极配合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三)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按照“保基础、促提升、拓空间、增设施”要求,明确菜单式改造内容和基本要求,坚持“整体设计先行”,做到“一小区一方案”,确保居住小区的基础功能,努力拓展公共空间和配套服务功能。
(四)注重长效,治管并举。依托“网格化管理”模式,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联动机制,引导居民合理选择自治管理或物业管理,推进小区后续管理专业化、常态化,构建“一次改造、长期保持”的长效管理机制。
三、改造范围和内容
(一)改造范围。纳入改造范围的住宅小区应当为市城区2000年及以前建成、已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或居民自治小组、基础设施和功能明显不足影响居民基本生活、居民改造意愿强烈,且符合国家、省、市其他改造范围认定标准的老旧小区。已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拟通过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实施改造的棚户区(居民住房)以及以居民自建住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等,不得纳入改造范围。
(二)改造内容。老旧小区改造包括小区环境及配套设施改造、建筑物本体改造、公共服务设施改造、社区治理体系建设等内容。实施改造过程中应结合实际,科学合理选择改造项目,确定改造标准。
1、小区环境及配套设施改造。包括小区内供水、供电、供气、弱电管线(通信、有线电视等)、排水、通行、停车、消防、安防、环卫、照明、文体活动、绿化美化等基础设施的改造。与老旧小区直接相关的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及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排水、停车库(场)、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的,可视情况一并改造。
2、建筑物本体改造。包括屋面防水、楼道修缮、立面整治以及楼道照明设施和单元门禁系统的更换、维修或增设等房屋公共区域修缮改造项目。鼓励有条件的小区结合实际加装电梯。
3、公共服务设施改造。配套完善养老抚幼设施、无障碍设施、便民市场、物业功能用房等公共服务设施。
4、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引导老旧小区建立健全物业管理机制,完善社区治理体系。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市直相关单位及相关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统筹推进市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住建局。相关镇人民政府可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统筹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
1、市住建局:负责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政策拟定、计划编制、技术指导、质量安全监管、督促推进、情况通报等工作;牵头做好全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年度计划申报,拟订老旧小区改造三年行动计划,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做好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相关工作。
2、市发改局:指导市城区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做好立项审批、核准招投标方式等工作;参与年度改造计划编制;协助争取上级补助资金;指导各老旧小区创新方式,拓宽筹资渠道。
3、市财政局:参与年度改造计划编制,负责落实市级财政资金,研究制定老旧小区改造以奖代补政策;协助争取上级补助资金。
4、市国有资产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协调除国有工矿企业外的国有企业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5、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市城区各老旧小区推进违建拆除,支持有条件的老旧小区完善功能用房等公共服务设施。
6、市工信局:负责老旧小区改造强弱电线路迁改工作技术指导,督促各通信运营企业、供电企业按标准要求对老旧小区强弱电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升级,实现共建共享。负责指导全市国有工矿企业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7、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指导市城区各老旧小区推进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管理等工作;督促燃气经营单位按标准要求做好供气等改造工作。
8、市民政局:指导市城区各老旧小区做好基层社区治理和服务、养老服务等工作;指导对符合出资减免政策的特殊困难家庭的家庭情况进行审核。
9、市公安局:结合“平安小区”创建工作,加强对老旧小区改造治安、交通等方面的技术指导和协调服务。
10、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支持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老旧小区改造。
11、市教体局:加快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力度,支持老旧小区全民健身设施全覆盖。
12、市征拆办:负责对已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拟通过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实施改造的棚户区(居民住房)进行甄别。
13、供电、供水、天然气、电信、移动、联通、有线电视、邮政等单位:支持和配合做好水、电、气、通信、邮政设施(快递投递)等改造工作。
14、相关镇人民政府:全面负责本辖区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工作,制定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落实资金保障,及时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三)健全推进机制。构建“市、镇、社区、居民”四级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工作例会、信息报送、定期通报、巡查督查等制度,及时研究、协调解决有关重大事项和问题。
(四)加大宣传力度。加大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宣传引导,强化居民的主人翁意识,营造良好氛围。
(五)加强监督检查。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市民群众代表,参与老旧小区改造的监督和检查。
五、资金筹措
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老旧小区改造资金通过居民、管线产权单位、房改房原产权单位出资,财政预算安排,社会捐资投资等方式筹集。
(一)居民出资。居民合理分担老旧小区改造费用,出资来源可包括房屋维修资金、个人住房公积金,小区内公共停车和广告等公共收益以及其他合法资金。房屋维修资金、小区内公共停车和广告等公共收益用作改造费用的,应由业主委员会或居民自治小组组织业主按程序共同决定。对特殊困难家庭,可依法依规减免出资。
(二)财政预算安排。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相关镇政府对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负主体责任,市、镇两级财政都应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老旧小区改造,实行以奖代补。符合中央、省奖补范畴的改造项目,应积极申请奖补资金,严格按照中央、省相关政策,由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统筹专项用于老旧小区改造。
(三)管线产权单位出资。管线迁改费用由各管线产权单位分摊。老旧小区改造后不得随意破土施工、不得乱搭乱接。
(四)房改房原产权单位出资。鼓励房改房原产权单位(含行政企事业单位)捐资捐物,共同参与改造工作。
(五)社会捐资、投资。鼓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资、投资参与老旧小区改造。
六、实施步骤
(一)遴选项目。
1、全面摸清底子。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镇人民政府、社区进行全面摸底调查,调查的内容包括2000年及以前建成小区的数量、面积、户数、产权性质、建成时间、居民改造意愿等。
2、广泛宣传发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镇人民政府、社区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深入老旧小区广泛宣传发动。
3、居民提出申请。经小区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以下简称小区双“2/3”以上业主)签字同意后,由小区业主委员会或居民自治小组向所在镇人民政府(或房改房原产权单位)提出书面改造申请。
4、确定改造小区。小区所在镇人民政府(或房改房原产权单位)对小区改造申请进行审核后,报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居民意愿、现状条件、资金筹集、改造内容等,组织相关部门对申报小区进行核查,结合财政承受能力,按照“实施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和“成熟一个、改造一个”的原则,报请市人民政府审定年度改造计划。
(二)确定方案。相关镇人民政府(或房改房原产权单位)根据小区居民意愿,结合小区实际,组织制定初步改造方案,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初步改造方案包括改造项目设计方案、投资估算、资金筹集方案、自治管理或物业管理机制及社区治理体系建设等内容。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初步改造方案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相关镇人民政府(或房改房原产权单位)根据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修改完善改造方案。修改完善后的改造方案应当在小区公示,并经小区双“2/3”以上业主签字同意后,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组织实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包括立项、设计、财评、招标施工、结算审计等)由相关镇人民政府(或房改房原产权单位)按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相关规定具体组织实施。相关镇人民政府(或房改房原产权单位)在组织项目实施时,可根据规定简化项目审批,按法定方式确定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确保改造工作高质量完成。施工建设中应最大程度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干扰。水、电、气、弱电等管线单位应按照小区改造工作的统一安排,协同进行管线改造方案设计和实施。
(四)验收考评。项目完工后,由相关镇人民政府(或房改房原产权单位)组织相关部门、建设单位、参建单位、社区、居民代表等进行项目联合竣工验收。验收通过后,应及时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做好竣工项目的资料整理、移交归档工作。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改造工作进行综合考评。财政部门依据综合考评结果负责落实以奖代补资金。
(五)长效管理。相关镇人民政府、社区应明确专人负责房屋安全管理和物业管理指导协调监督工作。小区业主委员应制定长效管理方案,强化管理和服务。要加强宣传指导,完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归集并形成长效机制。加强小区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开展文明创建活动等,增强居民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获得感。
(六)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汨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汨罗市帮助企业应对疫情共度难关
若干措施》的通知
汨政办发〔2020〕2号
一、做好企业服务
(一)指导企业有序复工。指导帮助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物资保障、清洗消毒等疫情防控工作,分类别、分区域、分步骤指导企业复工复产。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转产、扩产疫情防控紧缺物资,对扩大疫情防控重点物资产能的企业,先扩产再补办相关审批手续。(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工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各产业园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
(二)减免中小企业房租。对承租我市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用房的中小企业(2020年1月23日前注册),免收其2020年2~6月房租,7~12月房租减半。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责任单位:市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产业园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
(三)落实中小企业税费减免、延期申报缴纳政策。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减税降费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受疫情影响发生重大损失导致在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方面存在困难的企业,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申报的企业,可申请延期申报,资料不全的可在申报企业作出承诺后容缺办理;对确有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可申请延期缴纳,最长期限为3个月。(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
二、强化金融服务
(四)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企业提供信用贷款支持,通过增加中长期贷款,提升信用贷款占比,扩大抵、质押物范围,提高抵、质押物率等方式,确保2020年贷款增速不低于2019年同期水平;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中小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提高无还本续贷比例,鼓励市域内银行机构对2020年4月30日前到期的中小企业贷款实行“无还本续贷”;鼓励金融机构通过线上对接、远程服务等互联网手段,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企业进行线上顾问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设立线上应急服务窗口,开辟快速审批通道,简化流程,缩短时限,支持企业开工生产。(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汨罗支行、各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驻汨分支机构)
(五)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的增信作用,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中小企业,新增贷款取消反担保措施,本级政府设立的融资担保机构下调担保费率至1%。鼓励银行业机构通过压降融资成本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确保2020年中小企业融资成本低于2019年同期融资成本。(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汨罗支行、汨罗诚晟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各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驻汨分支机构)
三、优化用工服务
(六)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对不裁员或少裁员且足额缴费的参保企业,实施稳岗返还,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其中兼并重组、化解产能严重过剩、淘汰落后产能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对面临暂时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实施困难企业稳岗返还,返还标准: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或按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50%的标准确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困难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均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1年4月30日。面向重点防疫物资生产和流通型企业,积极筹集拨付一次性招工稳岗补助。(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局、市工信局等)
(七)缓缴社会保险费。对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缴纳,期间不予加收滞纳金。(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财政局)
(八)加大招工服务力度。充分挖掘乡镇就业资源,全面收集企业用工需求,利用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等多个渠道多种方式,及时发布企业用工等信息,切实做好用工服务,促进劳动者与用工企业精准对接,引导群众就近就业。加大线上招聘力度,帮助企业引进人才。(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各产业园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
四、优化政务服务
(九)为企业解难。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企业在办理行政审批手续中,行政审批部门应为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在申报企业作出承诺后实行容缺审批机制;园区要尽快出台企业奖扶措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财政、工信等部门要积极为企业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疫情情况,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复工复产中遇到的交通、电力、物资保障、原材料供应等方面的困难,保障企业有序经营。坚持“一业一策”精准扶持,积极引导企业创新经营模式,化危为机,众志成城,共克时艰。(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直各行业主管单位)
(十)为企业分忧。对受疫情影响导致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贸易合同并由此产生经济、法律纠纷的企业,相关职能部门要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援助服务,鼓励其向有关机构申请办理不可抗力相关事实性证明。(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工信局、市商务粮食局、市贸促会)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止,支持对象为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各项政策依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上级出台相关支持政策后,我市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
汨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汨罗市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
问题实施意见》的通知
汨政办发〔2020〕3号
一、工作原则
(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充分考虑城市建设发展的历史、现状和法律法规政策逐步完善过程,厘清原因,客观公正处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
(二)依法处理,维护权益。对开发建设单位违法违规违约行为依法作出处理,责令其限期补办相关手续、补缴税费;合理区分开发建设单位与购房人的责任,积极创造条件,解决无过错购房人的登记办证问题,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
(三)因事施策,力求实效。坚持服务群众理念,简化登记办证前置审批审核手续和要件材料,针对各个项目的不同情况,积极研究具体解决办法,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实施范围
2016年6月29日之前,全市范围内在原国有土地上已开发建成且销售或投入使用的项目(房屋)和个人建设的单家独院,因各种历史原因(规划、用地、建设、税务等手续不全,欠缴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开发建设单位注销、企业法人代表失联等),造成相关权利人的房屋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列入历史遗留问题处理范围。
三、指导意见
(一)划拨土地上已购公有住房、集资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登记问题。原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或职能部门委托开发企业为改善职工住房,利用原划拨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的公有住房、集资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已出售并已办理房屋登记的,按以下原则办理:
1、建设单位能提供土地权属来源证明资料,由建设单位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登记,不动产部门组织进行权籍调查、公告,公告无异议的,按实际用地面积落宗,办理共有宗地不动产首次登记。
2、建设单位无法提供土地权属来源证明资料,且经不动产登记部门查询无相关土地权属档案资料的,由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权籍调查、公告,公告无异议的,土地使用权类型按划拨、土地用途按实际用途、土地使用权人直接按房屋所有权人确定,登记结果报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3、建设单位已办理土地登记,但建设单位已撤销、注销等原因致使原土地使用权证无法收回的,由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权籍调查、公告,公告无异议的,土地使用权类型按划拨、土地用途按实际用途、土地使用权人直接按房屋所有权人确定,原土地使用权证直接注销作废,并进行登记记载。
4、建设单位已办理首次土地登记,且前期部分房屋所有权人已办理土地分户登记,现剩余房屋所有权人申请补办土地分户登记的,可不再要求原建设单位提出申请,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实有关情况后,尊重房屋交易事实,直接为房屋所有权人办理不动产一体登记。
5、已购公有住房、按房改房政策由个人集资建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根据《湖南省房改房上市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湘政发〔1999〕10号),由现购房人按规定对应所在级别基准地价的10%缴纳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年限和起始终止日期统一按同一建筑的第一套上市交易房屋补缴出让金的使用期限和日期为准。为提高办事效率,不再单独办理审批手续和签订出让合同,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一并进行。因继承、直系亲属赠与、离婚析产、共有权人相互之间转让的,不收取土地出让金,保留划拨土地性质。
2006年12月31日之前,原行政事业单位、工业企业为改善职工住房,利用原划拨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的集资房,经过市政府批准,但未取得土地、规划审批手续的,按以下原则办理:由本单位提供参照市国有资产确权的相关资料及本单位和主管部门出示的申请报告,房主签名的确认单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登记,由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权籍调查、公告,公告无异议的,土地使用权类型按划拨、土地用途按实际用途、土地使用权人直接按房屋所有权人办理共用宗地的不动产首次登记,登记结果报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二)利用划拨土地开发的商品房登记问题。2004年12月31日土地出让金征收制度改革前,原建设单位自己已利用划拨土地或将划拨土地转让给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建设开发,或由原建设单位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合作进行商品房建设开发,商品房已全部出售并已办理房屋登记的,建设开发单位或现有房屋所有权人(建设开发单位已撤销或无法联系的)向市自然资源部门补缴未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补缴标准应按开发建设完成时点的基准地价的40%核定,补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类型按出让确定,土地用途按实际用途确定,土地使用年限按法定最高年限确定,出让时点按开发建设完成时点。
(三)已进行土地、房屋登记但土地规划审批文件缺失或不明确的登记问题。2016年6月29日实施不动产登记之前,已取得土地、房屋登记的,按以下情形处理:
1、2004年12月31日土地出让金征收制度改革前,从各类有土地出让权指挥部、国有企业改革购得的土地(2004年12月31日土地出让金征收制度改革前,土地出让金由指挥部收取,直接用于基础设施配套,国有企业改制土地出让金直接用于安置企业职工和化解股金风波,国土部门只收发证工本费)登记档案中缺少土地出让合同、土地出让金缴纳凭证等资料的,土地性质按国有出让土地,土地用途按实际用途,土地使用年限按法定最高年限,出让时点按开发建设完成时点予以认定。不再另行补签土地出让合同和补缴土地出让金。
2、2004年12月31日土地出让金征收制度改革前,除国有企业改革外,发生的房屋土地交易,在未足额补缴土地价款情况下而办理土地房屋过户登记,档案中缺失土地出让合同、土地出让金缴纳凭证等资料或有出让合同的关键条件缺失(例如出让方未盖公章、土地出让金额度为空缺、出让年限为空缺等)的,土地性质按国有出让土地,土地用途按实际用途,土地使用年限按法定最高年限,出让时点按开发建设完成时点确定,但须按照原交易时点的基准地价的40%补缴未足额缴纳土地价款差额,不再另行补签土地出让合同。
3、城镇住房制度改革过程中行政事业单位利用划拨土地建设单位集资建房房屋已登记,但房屋性质定性不明确问题。1999年1月1日国家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前的集资建房,全部认定为按房改政策的集资建房;1999年1月1日国家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后的集资建房有房改办批准文件的,可视同按房改政策的集资建房;其他的为普通住房。
(四)综合用地分用途登记问题。土地使用权按照“综合用地出让年限50年”已办理登记,且地上建(构)筑物办理了房屋登记,以房屋登记用途区分住宅、商服用地、仓储、工业用地使用权,按住宅用地不超过70年、商服用地不超过40年,仓储、工业用地不超过50年最高使用年限计算。土地使用权起始日期为综合用地出让起始日期。
(五)已办理不动产登记但无法找到登记档案的问题。申请人能提供或不动产登记机构能查询到土地权属来源文件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按照权属来源文件批准的内容登记。确需进行权籍调查、公告的,经公告无异议后,按权籍调查的结果和权属来源文件批准的内容进行登记。权属来源文件没有载明批准用途的,按实际用途进行登记。登记机构经查原登记档案部分缺失或记载不规范,申请人需配合登记机构完善相关资料,对原产权证书记载内容进行公告,公告无异议后可办理登记。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房屋竣工验收等资料遗失的,由相关部门为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人查档复印,并加盖印章,凭此办理权属登记。
购房合同遗失的,由原开发建设单位为申请人复印存根,并加盖印章,凭此办理登记。原开发建设单位已不存在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对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调查核实,进行公告,并由申请人出具无产权纠纷的承诺书后,方可办理不动产登记。
(六)住宅小区按照规划配建的商业用房,在不动产登记时规划用途与土地批准用途不一致的房屋登记问题。由开发建设单位按宗地出让时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基准地价全额补缴商业用地与住宅用地差额部分后,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按照商业用地性质及使用年限予以登记。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汨罗市处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联席会议制度,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召集人,市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市自然资源局局长担任副召集人,市自然资源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司法局、市信访局、市国有资产服务中心等市直单位为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市自然资源局,由市自然资源局分管不动产登记的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主要研究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重大复杂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
(二)强化部门职责。在推进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过程中,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依法履职。要建立健全跟踪管理和监管责任制度,在日常工作中变被动等待为主动监督,预防前清后犯现象。要加大监督查处力度,及时查处擅自增加容积率、改变规划用途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将违法违规企业及其关联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管、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及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负责人列入失信主体“黑名单”,禁止其再进入房地产开发领域。
(三)严格责任追究。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处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工作给予支持,对处理过程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依法依纪进行查处,形成共同监管合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对未列入本意见处理范围的问题,由市自然资源局会同相关部门按照“一案一议”方式报市人民政府研究解决。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各相关部门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向市处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反馈。国家有新的相关法律法规或文件规定的,从其规定。
汨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汨罗市城区市政公用设施
移交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汨政办发〔2020〕4号
第二条 本市城区(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范围除外)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公用设施移交管理,适用本办法。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具体管辖范围和管理模式由市人民政府另行研究确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市政公用设施”是指按照城市规划建设,由市政公用设施管理部门维护管理的道路、桥涵设施,排水设施,道路照明设施,环境卫生设施,园林绿化设施,燃气设施等。
第四条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是市政公用设施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政公用设施移交接管工作,其所属市政公用设施维护管理单位(以下简称“维护管理单位”)具体接管相应的市政公用设施。自然资源、住建、财政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市政公用设施移交工作。
第五条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应当组织维护管理单位参与市政公用设施工程规划设计、设计变更、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等建设环节,建设单位应予以配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查市政公用设施工程设计方案时,应当征求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意见。
第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市政公用设施竣工验收备案后15个工作日内,向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提出移交申请。交通运输、公路建养部门建设的道路需移交的,在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向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提出移交申请。需在竣(交)工验收后执行国家有关试运行规定的市政公用设施,应当在通过试运行后方可申请移交。
第七条 市政公用设施移交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项目已按设计完成建设并通过竣工验收备案,满足使用运行要求;
(二)已签署工程质量保修书;
(三)依法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市政公用设施移交时应一并移交以下资料:
(一)工程竣工验收参与单位签章确认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表;
(二)符合城建档案管理要求的其他工程竣工资料(含电子档)。桥梁工程应有成桥荷载试验、竣工测量记录等相关资料;隧道、泵站、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处理设备等工程中的电器、机械设备要有运行正常的相关记录资料;照明工程中的主要设备应有采购合同、主要产品为合格产品,达到设计质量要求,产品三证与设备移交清单等资料。
第九条 市政公用设施不具备第七条和第八条规定条件的,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不予接收,其维护管理由建设单位负责。
第十条 市政公用设施移交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在受理移交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组织维护管理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对市政公用设施进行现场核查;
(二)现场核查无问题或者问题已整改到位的,建设单位应当在30日内,将工程档案资料移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并与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签署《市政公用设施工程竣工档案资料交接清单》;
(三)建设单位与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签署《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移交确认书》和《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接管协议书》;自双方签署移交确认书之日起,市政公用设施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正式接收管理;
(四)建设单位应同时向城建档案馆移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城建档案馆应加强信息化建设,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人防)、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水利等部门单位共享信息资源,以利于城建相关规划的动态评估和信息及时更新。
第十一条 市政公用设施移交后,在质量保修期内,施工单位应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质量保修义务,建设单位应当配合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监督、督促其履行合同义务。
第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前15日内,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质量保修期间的保修情况报告,申请办理保修期终结手续。
建设单位接到申请后,应当在14日内,会同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施工单位对质量保修义务履行情况进行现场检验,检验发现问题的,由建设单位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经维护管理单位签字确认后,方可办理保修期终结手续,并退还工程质量保证金。
施工单位未履行保修义务的,建设单位和建设资金拨付部门不得退还工程质量保证金。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和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在市政公用设施移交过程中产生争议的,双方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市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协调处理。
第十四条 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单位存在不按规定及时移交管理、不按市政公用设施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及时整改等情形,由市政公用设施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施工单位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处理,并对在质量保修期内因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应当根据新增的管养维护设施量的情况,在编制年度经费预算时增加相应数量的管养维护费用,以保证管养维护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十六条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机构、建设单位、养护单位等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纪依法给予纪律政务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无特殊情况,将未经竣工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市政公用设施移交的;
(二)未及时申请移交或者进行问题整改的;
(三)对符合要求的设施拒绝接管的;
(四)未按照规定组织移交的;
(五)未按照规定配合移交的;
(六)未按照规定进行备案的。
第十七条 本办法施行前已经竣工验收合格但未完成移交手续的市政公用设施项目,应当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依照本办法规定办理移交手续,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在6个月内移交的,需向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申请延迟移交,申请同意后方可延迟移交。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汨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汨罗市鼓励建房农村居民进城购房
奖励办法》的通知
汨政办发〔2020〕7号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结合汨罗地理空间条件和产业发展实际,以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为目标,以加快新型城镇化为引领,鼓励具备条件、有意愿进城的农村居民向城区转移,促进农村居民就业创业,推动城乡经济融合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作用,加强服务引导,逐步完善公共服务,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
(二)群众自愿。充分尊重农村居民的意愿,积极调动农村居民进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维护进城落户人员合法权益。
(三)政策鼓励。逐步完善在购房、宅基地使用、进城就业、义务教育、社会保障、市场互动等方面的鼓励措施,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
(四)权益保障。进城购房农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不变,原土地承包经营权和集体经济组织收益权不变。
(五)有序推进。实施期暂定2020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可视实施情况另作安排。
三、对象范围
(一)符合原基改建条件拆旧但不建新、放弃宅基地的农村居民。
(二)符合分户建房条件,放弃申请宅基地的农村居民。
四、鼓励政策
自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符合上述条件的建房农村居民在我市城市规划建成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房住宅的,可享受下列奖励措施:
(一)财政奖补。购房面积在130平方米(含130平方米以下)的,按购买合同面积享受500元/平方米的奖励,购房面积超过130平方米的,实行分段奖励,130平方米之内按500元/平方米计奖,130平方米以上按400元/平方米计奖,奖励总额不超过75000元。
(二)市场互补。引导开发商互动,凡享受财政奖励的对象,鼓励开发商要通过价格调整予以激励,提倡按商品房市场价格下调一个百分点优惠定向售让。
(三)落户就业。对进城购房未就业的农村居民,优先按市场原则提供就业岗位,享受免费技能培训和职业介绍、参加技能培训给予20元每天的生活费补贴。2020年全市发放小额贴息贷款2000万元,对进城购房农村居民符合小额贴息贷款条件的,可优先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四)子女就读。进城购房农村居民凭不动产证或经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可在城区按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政策办理子女入学手续,其随迁子女根据划片范围和招生计划,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入学,由市教体局统筹安排。
五、工作流程
(一)申请受理。由本人向村(居)委会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村(居)委会对其住房、宅基地等相关情况进行调查后符合购房条件的予以受理,申请人领取《汨罗市农村居民进城购房申请表》和《汨罗市农村居民进城购房宅基地退还申请表》。
(二)审核公示。村(居)委员会受理后,报所属镇人民政府和自然资源所审核,镇人民政府将该户资格审查情况和退还宅基地情况在其所在村(社区)、组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得低于10天。
(三)备案登记。奖励以备案的购房合同为准。购房时间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和缴纳契税时间为准。
(四)奖励发放。购房户合同备案后,在3个月内,持《汨罗市农村居民进城购房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到鼓励农村居民进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奖励情况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由市财政局将奖励资金发放到户。
六、加强管理
(一)加强办法执行的全程监管,对涉嫌弄虚作假的对象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二)加强退出宅基地集中管理,由市农业农村局和自然资源局负责对所有退出宅基地进行建档立卡,加强统一监督管理。
(三)加强奖励资金的统筹整合。整合增减挂指标付费者使用计提收入、土地出让计提收入和房地产开发地方税收计提收入形成财政奖励专项资金,不足部分由市财政及时筹措。奖励资金由市财政局负责实施。
(四)加强工作调度管理,本项工作的实施情况列入市委市政府对市直单位和乡镇的年度考核,同时由市财政拿出专项奖励资金,按照制订的实施细则在年终核算中予以兑现。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成立鼓励农村居民进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督促、落实农村居民进城有关政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住建局,住建、财政、农业农村、公安、教体、民政、人社、税务、自然资源、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等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能职责抓好政策的贯彻执行。市政府督查室负责牵头督查督办。
(二)抓好责任落实。各镇镇长是鼓励农村居民进城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明确专人分管,具体做好政策宣传、协调服务、督促落实等工作。市直相关单位要根据本奖励办法,分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根据工作需要,各单位要抽调素质高、业务精的同志具体办理。在工作中,各镇人民政府、市直相关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切实保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广泛宣传引导。市融媒体中心要通过市属新闻媒体,各镇人民政府要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主动公开农村居民进城购房鼓励政策和奖励申报审批程序,营造浓厚的宣传引导氛围。
本方案授权汨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暂定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止,可视实施情况另作安排。
汨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汨罗市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
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汨政办函〔2020〕31号
一、工作目标
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和宅基地制度改革的要求,坚持“依法依规、房地一体”“应登尽登、能发尽发”原则,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力争在2020年底全市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权籍调查覆盖率100%,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率90%以上,基本建成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基础数据库,实现不动产登记城乡全覆盖。
二、工作重点
(一)以未确权登记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为工作重点,已完成房地一体权籍调查且具备登记条件的,要尽快完成房地一体的不动产登记;未开展权籍调查的,要尽快开展房地一体权籍调查,完成房地一体的不动产登记;已完成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地籍调查但没有完成农房调查的,要尽快补充调查农房信息,完成房地一体的不动产登记。
(二)已登记发证的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按照“不变不换”原则,原依法颁发的宅基地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等继续有效,不重新登记。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后已组织完成房地一体权籍调查的,可以换发房地一体的不动产权证书。对于宅基地已登记、农房没有登记、群众有换发不动产权证意愿的,申请人可提交农房补充调查信息,向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三)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或出租农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违法违规行为未处理或正在处理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登记的情形不得确权登记发证。对已纳入城市规划区或成片征拆范围的,不列入此次确权登记范围。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利用调查工作底图,组织各镇政府、村(居)委会和村民小组对辖区内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及其地上房屋的使用和管理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
(二)开展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权籍调查。依靠各镇政府、村(居)委会和村民小组等基层力量开展农房房地一体权籍调查,主要调查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的权属状况、位置、界址、用途和地上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的位置、房屋的权利人、产权来源、建筑结构、建成年份、批准用途与实际用途、批准面积等信息,通过丈量或测量获取地上房屋边长,量算房屋面积,填写权籍调查表,制作宗地图和房产分户图,形成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权籍调查成果。
(三)依法依规办理确权登记。严格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湘自然资发〔2019〕40号文件要求,依法确权,规范登记,做到“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严禁通过不动产登记将农村违法用地合法化;要切实做到便民利民,严禁借颁证为由向群众搭车收取测绘费、登记费、工本费等;取消无法律法规依据的环节和申请材料,能通过共享、沟通方式取得的材料,不得要求群众向相关部门索取提供,普通适用的批准材料、证明材料等,不得要求群众分别重复提交。
(四)建设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及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加强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成果信息化建设,将确权登记颁证资料数字化处理,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建立图形、属性、电子档案为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调查数据库,实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的信息化管理,并与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相衔接,实现登记领证成果的数字化管理和信息化管理。
四、工作方法和技术路线
根据国家、省的统一要求,采取“省统筹部署、市指导督促、县组织实施、部门分工协作、镇村组具体承担、技术指导支撑”方式,以总调查模式,整市统筹推进。主要技术路线为依托1:2000不动产登记基础数据,结合我市第三次国土调查、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等成果,制作统一工作底图,采取图解法、勘丈法、解析法等调查方法开展不动产权籍调查,完成不动产登记。
在充分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统筹考虑现实基础条件、工作需求和经济技术可行性,分区域因地制宜选择采用多种调查方法。对经济条件较好、精度要求高的乡镇周边、村组房屋密集、地形情况复杂的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及地上房屋,采取解析法开展权籍调查。对经济条件较差、偏远地区、没有1: 2000不动产基础数据成果、分散且独立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可采取图解法、勘丈法等更为简便易行的调查方法,通过描述方式调查记录,实地指界并丈量房屋边长,简易计算房屋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形成满足登记要求的权籍调查成果。对于新兴农村集中居民点或多层高层多户的,可通过实地丈量房屋边长和核实已有户型图等方式,计算房屋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
权籍调查严格按照湘自然资发〔2019〕40号文件要求,妥善处理各类宅基地使用权主体确认、宅基地超占面积、没有权属来源材料等问题。
五、职责分工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工作,包括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经费预算、选择技术队伍、宣传发动和业务培训、权籍调查、数据建库、确权登记颁证、成果上报、违法执法等工作。
市财政局将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所需费用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工作经费并及时拨付到位,切实保障工作有序开展。
市农业农村局提供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有关资料,指导各镇做好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
市住建局按职能职责做好农村住房建设相关管理服务工作。
市公安局协助查询有关户籍登记资料信息,处理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中发生的公安行政违法行为。
市民政局协助查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婚姻状况信息。
市司法局负责农村宅基地遗留问题相关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指导各镇人民政府调处农村宅基地纠纷。
各镇人民政府是本次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参与主体之一,负责组织镇、村(社区)、组干部发动群众参与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调处辖区内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土地、房屋权属争议,组织协调村、组有关人员参加土地、房屋权属调查的现场指界、确认,负责初审和统一管理本辖区有关档案资料,配合调查队伍开展农村房地一体调查,做好本行政范围社会稳定工作,协调解决作业单位工作人员食宿等事项。
村(居)委会负责组织村小组召开村民大会,集中宣传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的深远意义,推举村民代表协助调查队伍做好房地一体调查指界确认工作;协助做好本村(社区)内各小组之间的权属纠纷协调工作;配合调查队伍开展农村房地一体调查,做好村属土地、房屋权属确认工作;组织做好本村(社区)农村房地一体权籍调查成果和确权登记发证情况的张榜公示;做好其他需要协调解决有关事宜。
村民小组负责召开小组村民大会,通知各农户准时到现场指界、确权、配合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及地上房屋丈量测绘;协助做好本村小组内的土地、房屋纠纷调解工作;协助收集本村小组各农户户主、人口信息,土地、房屋相关权属来源资料等;配合调查队伍做好本小组农村房地一体权属确认工作;做好其他需要协调解决有关事宜。
六、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0年1~3月)。
1、成立领导机构。成立汨罗市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根据目标任务、工作范围、职责分工、调查方法、实施步骤、及有关要求统筹有序推进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2、落实工作经费和工作场所。由市自然资源局编制经费预算,市财政局落实工作经费,保障确权登记工作顺利进行。市自然资源局落实办公场所,配齐办公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等必要设备和工作人员。
3、确定技术队伍。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经公开招投标确定实力强、信誉好、具有乙级以上测绘资质和开展过整县国土调查或权籍调查的单位承担技术服务工作。
4、组织政策研究。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我市实际,研究确权登记过程中需解决的政策性问题,拟定有关政策文件报市政府批准同意后公布实施。
5、宣传动员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宣传方案,有序开展宣传培训工作。要发布公告,告知社会和群众,做好配合工作;要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和工作氛围;要组织对乡镇村组干部、基层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明确调查任务,熟悉政策法规、技术标准,掌握调查方法和工作要求。
6、资料收集整理。包括1:2000不动产基础数据、三调资料、集体所有权确权成果、不动产土地、房产现有调查、登记资料、村庄规划资料以及户籍人口相关信息等,联系省自然资源厅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时领取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底图。
(二)实施阶段(2020年4~10月)。
1、摸底调查。结合工作底图,通过摸底调查全面掌握辖区内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及其地上房屋的管理和使用基本情况,切实摸清底数掌握实情,为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及其地上房屋的调查确权、内业建库、登记发证创造条件。
2、权籍调查。以各镇政府为实施主体,技术单位提供技术支撑,组织乡村组干部协同技术单位,共同完成房地丈量(测绘)、权属调查、指界确认、表格填写、草图绘制和相关资料收集等外业调查任务,内业处理形成房地一体的农村地籍调查成果并在村内进行公示。
3.内业建库。根据技术规范,建设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实现对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涉及的图形、属性、档案等信息进行一体化存储、管理与应用。
4.成果验收。调查成果严格经过承担技术单位自检、市级组织检查、地市级复查、省级验收,确保调查成果质量。
5.登记发证。按照“应登尽登,能发尽发"的原则,由乡镇村组织村民向不动产登记窗口集中申请,依法按程序办理不动产登记,颁发证书。
(三)总结完善阶段(2020年11~12月)。
1、成果归档。以宗地为单位形成农村房地一体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档案资料,并做好归档、管理和应用工作。
2、数据汇交。将验收后的农村房地一地的不动产权籍和确权登记信息数据通过不动产日常数据接入,实现确权登记成果实时向省、自然资源部上报。将历史已发证数据,通过存量数据整合方式,接入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向省、自然资源部完整汇交不动产确权登记成果。
3、工作总结。形成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总结和技术总结,做好迎检准备。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汨罗市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市长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及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各镇镇长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由市自然资源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实施推进。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镇人民政府、市直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台、村村响等媒介,大力宣传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目标和政策法规,争取广大干部群众的理解支持,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工作氛围。
(三)严格督导检查。将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纳入对各单位年终绩效考核内容, 加大督查力度,实行“一月一调度一通报”,对工作推进缓慢的地方,实行重点实地督查,确保2020年底前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汨罗市人民政府
关于切实做好涉鄂来汨人员管理的通告
汨政告〔2020〕1号
一、对涉鄂来汨人员,凭湖北省当地有效健康证明进入。
二、从即日起,涉鄂人员进入汨罗1小时内,要主动向所在村组、社区、园区报告,并登记相关信息,由属地镇政府和园区及时报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所有涉鄂来汨人员一律到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指定地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
三、对涉鄂来汨人员一律进行核酸检测。
四、对涉鄂人员核酸检测为阳性的,集中到岳阳市定点收治医院进行隔离观察和救治。
五、建立涉鄂来汨人员有奖举报制度,举报属实的,奖励举报人每次1000元。举报电话:5200226、5209886。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湖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终止之日止。
特此通告。
汨罗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粮食生产严禁耕地抛荒的通告
汨政告〔2020〕2号
一、严禁耕地抛荒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
(一)承包经营基本农田的单位或者个人弃耕抛荒1年以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要组织代耕,代耕收入及该耕地上的国家各种补贴(含早稻集中育秧补贴、种粮大户补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归代耕者。连续2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土地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基本农田,并组织恢复耕种。
(二)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汨罗市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二、依法推进耕地流转
在不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的基础上,单位或个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依法、平等、自愿、有偿进行流转。发包方对无力耕种的,可引导其采取转包、出租和入股的方式流转;对外出创业弃耕的耕地,告知承包户限期恢复耕种,或动员其流转土地经营权。土地流转后的经营权人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给土地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破坏土地生态环境,承包方在合理期限内不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发包方有权要求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土地经营权人对土地和土地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应当予以赔偿。
三、严格执行种粮补贴政策
按照“种地得补贴,不种地不得补贴”原则,规范补贴发放操作程序。对水田抛荒的,一律不予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资金;对已作为畜牧水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不得再发放补贴。
四、严格粮食生产安全责任制
各镇党委书记、镇长为主要负责人,各镇分管农业负责人和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市、镇、村层层落实责任,抓实举措,制止耕地抛荒,扩大粮食种植面积,做到“应种尽种、多作多产”。
五、严厉打击破坏耕地行为
对造成耕地环境破坏、影响农作物生产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肃处理,责令其恢复原种植环境。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特此通告。
汨罗市人民政府
关于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一百一十六、一百一十八、一百一十九、
一百二十一条所涉监督管理部门的通告
汨政告〔2020〕3号
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保障公众健康,进一步明确我市相关职能部门在大气污染防治领域的权责,经第12届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研究决定,现就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所涉监督管理部门确定问题通告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未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
此条的监督管理部门为汨罗市交通运输局。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第二款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关闭,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款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五百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此三款的监督管理部门为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对树木、花草喷洒剧毒、高毒农药,或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此款的监督管理部门为汨罗市农业农村局。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款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在城市人民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此两款的监督管理部门为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拒不执行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或者建筑物拆除施工等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上述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严格法律规定和本通知的规定积极履行相关领域的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
此款的监督管理部门为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特此通告。
汨罗市人民政府
关于免去熊健华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汨政人〔2020〕1号
各镇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各产业园区管委会: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免去熊健华同志(女)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杨志平同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朝辉同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吴胜武同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何文清同志市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陆让谦同志市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邹科文同志市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汨罗市人民政府
关于免去李明月同志职务的通知
汨政人〔2020〕2号
各镇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各产业园区管委会: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免去李明月同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汨罗市人民政府
关于黎向雄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汨政人〔2020〕3号
各镇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各产业园区管委会: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黎向雄同志 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
刘 乐同志 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刘艳红同志 任市统计局副局长;
陈 虎同志 任市信访局副局长;
肖望求同志 任市审计局副局长,免去市审计局总工程师职务;
李 洋同志 任市财政局总会计师,免去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主任职务;
刘湘华(女)同志 任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易光华同志 任市审计局总审计师;
倪志彪同志 任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郭阳平同志 任市营田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主任(兼);
郑可文同志 任市营田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江 杰同志 任市营田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龙 艳(女)同志 任市营田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吴德辉同志 任市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仇 全同志 任市投资促进事务中心主任;
陈 敏同志 任市飞地园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凯云同志 任市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
曹 阳同志 任市水旱灾害防御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湛益同志市河道砂石综合执法局局长职务;
免去周言溪同志湖南汨罗工业园区管委会招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黄琴同志市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黄尚(女)同志飞地园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汨罗市人民政府
关于陈敬林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汨政人〔2020〕4号
各镇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各产业园区管委会: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陈敬林同志 任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综合管理部部长;
许高峰同志 任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综合管理部副部长;
湛惠明同志 任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综合管理部副部长;
袁 敏同志 任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经济发展部部长;
廖修利同志 任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经济发展部副部长;
杨时军同志 任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安全环保部部长;
何 立同志 任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安全环保部副部长;
虞立军同志 任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安全环保部副部长;
陈惠林同志 任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财政金融部部长;
吴德军同志 任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财政金融部副部长;
徐才明同志 任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建设规划部部长;
周拥军同志 任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建设规划部副部长;
吴析理同志 任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建设规划部副部长;
罗冬云同志 任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招商联络部部长(试用期一年);
黄 稳同志 任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招商联络部副部长;
吴 威同志 任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招商联络部副部长;
周 娅(女)同志 任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招商联络部副部长;
曹赛驹同志 任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李 娜(女)同志 任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熊卓胜同志 任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狄 佳同志 任湖南汨之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冯 雷同志 任湖南汨之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原内设机构办公室、经济发展局、招商局、循环经济发展管理办公室、财政局、综合执法局、国土规划局、建设房产局,以及原下属事业单位经济建设资金管理中心的正副职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政 务 动 态
★ 汨罗市市场监管局荣获“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先进集体”称号。2019年12月26日,在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双先”“双优”及先进个体工商户表彰大会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市场监管总局对全国187个市场监管系统先进集体进行表彰,汨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被授予“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先进集体”称号。近年来,汨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着力推进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经济社会安全等方面取得了不俗成绩。围绕“放管服”改革,推行“多证合一”“证照分离”“1件事1次办0收费”等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大幅度压缩市场主体准入时间,降低准入门槛,目前全市共有市场主体36400户,其中2016年以来新增市场主体16323户,年均增幅18.56%。同时,该局聚焦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高风险领域安全监管,开展红盾护农、网络商品交易、成品油市场等专项整治,全力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2019年“3·15”大型宣传活动期间,销毁假冒伪劣产商品57吨;2016年以来,共查处取缔食品加工经营黑窝点11个,查办各类违法案件896起,受理消费者投诉4500余件,接公众服务热线督办单3000余个,有力维护了全市市场安全秩序。该局还同步挖掘本地传统优势产品,引导企业进行知识产权保护,“长乐甜酒”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地理证明商标,“汨罗粽子”获批地理证明商标及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复审;截至目前,全市共有注册商标2255件,其中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件、马德里国际商标10件、地理标志产品1件、国家老字号3件、驰名商标8件、著名商标30件。
★ 汨罗市召开智库专家暨在读大学生代表座谈会。1月22日上午,汨罗江大酒店三楼多媒体会议室内,汨罗市智库专家暨在读大学生代表座谈会召开。来自教育界、商业界等24位知名专家学者及11位在读大学生代表欢聚一堂,共话汨罗新发展。市领导朱平波、刘勇、林治学、杨峰、黄平参加会议。“要下最大决心抓好循环经济产业园、飞地工业园的各项工作,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要花时间去树立汨罗网络品牌形象……”在近3个小时的会议上,在场专家学者、学生代表结合自身经历,围绕汨罗产业、教育、农业、文化等方面畅所欲言,积极建言献策。朱平波代表市委市政府对各位专家、学者、大学生代表回汨罗过年表示欢迎。他说,2020年,汨罗将举全市之力拓改汨杨公路,积极对接大长沙;抓好产业发展,着力解决民生问题,让汨罗人民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希望大家能一如既往关注汨罗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共同把汨罗的明天建设得更加美好。
★ 湘鄂一家亲!湖南汨罗120余吨爱心物资驰援武汉。2月12日上午9点,装载了110吨大白菜、4.5吨包菜及甜酒、艾条、床垫、鸡蛋等物资若干的汨罗援助武汉物资车队,在许广高速汨罗北整装待发。临出发,受汨罗市委书记喻文委托,市委副书记、市长朱平波,副市长姚书茂来到现场为车队壮行。朱平波说,荆楚大地、湖湘大地情同手足,汨罗更是两地情感的交汇点,此次援助充分体现了熔铸在两地之间的深情厚谊。他还叮嘱志愿车队做好保护,相互照顾,平安归来。2月12日下午,所有物资已送达武汉并交接到位。
★ 汨罗“云招商”:市长上直播推介36个重点项目。3月23日下午,2020年汨罗市重点招商项目网络推介会顺利举行,共推出汨罗市四大产业链、文旅农旅、土地招商等3大板块36个重点招商项目。汨罗市委副书记、市长朱平波等市领导纷纷化身“项目推介员”,1个半小时直播吸引了3万余人次观看,10余家商家主动联系就有关项目进行洽谈。这是汨罗首次以网络直播的形式举办招商项目推介会,也是汨罗坚持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两手抓的有力体现。会上,市委副书记、市长朱平波简要介绍了汨罗的市情和投资环境,并就网友关心的有关问题进行了答疑解惑.表示将按照一个项目、一套人马、一站式服务,为创业汨罗的每一位朋友提供最优质的“妈妈式”服务;坚信汨罗一定能成为大家事业发展的新空间、投资兴业的新舞台、耕耘收获的新天地。他还邀请大家来汨罗走一走、看一看,考察项目,指导工作。本次网络推介会由汨罗市人民政府主办,汨罗市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旅游资源整合联盟承办,汨罗市融媒体中心(汨罗市广播电视台)协办。市领导刘勇、王敏求、仇正勇、姚书茂、黄平参加推介。
★ “世界铜王”岳阳布局!正威集团百亿项目落户汨罗。3月27日,岳阳市委副书记、市长李爱武率团莅临正威集团深圳总部考察,与集团董事局主席王文银就加强交流合作、促进共同可持续发展等事宜展开深入交流,并共同见证“国际精矿能源(华中)总部暨金属新材料与信息科学产业走廊项目”成功签约。岳阳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徐新楚,副市长邱虹,市政府秘书长刘传汉,汨罗市委书记喻文,城陵矶新港区党工委书记黄俊钧,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刘勇等参加。正威集团“国际精矿能源(华中)总部暨金属新材料与信息科学产业走廊项目”总投资220亿元,分别落户城陵矶新港区和汨罗市,建设内容包括区域总部、综合储运交割基地、高导铜基新材料、电子信息产业、供应链金融、产教融合科学城等。其中,在城陵矶新港区投资120亿元,建设正威国际集团(华中)商贸服务总部基地项目、铜基新材料和模组一体化项目、5G信息产业科学城项目。在汨罗总投资100亿元,主要建设三个项目,一是正威金属新材料与信息科学产业走廊项目;二是有色金属供应链商贸交割储运基地;三是湘北蓝凤凰科学医养城项目。有色金属供应链商贸交割储运基地将释放汨罗85万吨现货铜原材料以及其他金属材料的供应缺口,同时通过引进铜产业加工项目,进一步延伸有色金属产业链,引导汨罗有色金属向高端制造拓展。湘北蓝凤凰科学医养城项目是建设好更高品质的“生态文化活力汨罗”的重要载体,有望成为汨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
大 事 记
★ 1月2日,衡阳市委常委、耒阳市委书记罗琼率领党政代表团来到汨罗,考察交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汨罗市领导喻文、李冯波、毛炼红、吴高明陪同考察。
★ 1月4日上午,台湾新金宝集团董事长许胜雄、副董事长沈轼荣、少董事长许介立、 中国区总裁黄玉辉一行来到汨罗,汨罗市委副书记、市长朱平波热情接待,双方就产业合作进行交流。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刘勇参加。
★ 1月13日,湖南省委宣传部、省委文明办相关负责人来到汨罗,慰问“道德模范”阳鹏一家。岳阳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汨罗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相关负责人参加。
★ 1月10日,岳阳市政协主席徐新楚来到汨罗,走访慰问困难群众,督查安全生产、信访维稳、产业招商等工作。岳阳市政协副主席黎四清,汨罗市领导喻文、李冯波、彭千红、刘勇、林治学、舒文治、黄平参加。
★ 1月14日上午,岳阳市2020年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集中示范活动在汨罗市长乐镇正式启动,岳阳市25家市直部门单位给乡亲们送上了春联、义诊等新年“大礼包”。岳阳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马娜,汨罗市领导喻文、王敏求、易红等出席启动仪式。
★ 1月16日,岳阳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两新”组织党工委书记任栩栩来到汨罗市罗江镇石仑山村,走访慰问困难党员,向他们送上党和政府的温暖与新春祝愿。汨罗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杨峰参加。
★ 1月16日上午,岳阳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许雄率队来我市督导春运安保工作。
★ 1月16日下午,岳阳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赵启鸿率检查组来到汨罗市,督导春运交通安全保卫及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副市长黄平参加检查。
★ 1月16日,岳阳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副局长黄立带队来汨,检查汨罗市文化旅游广电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 1月17日上午,由省公安交警总队警务技术二级总监张超带队的省整治办检查组来到汨罗市,检查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副市长黄平参加。
★ 1月20日,湖南省副省长隋忠诚来到汨罗市,督查安全生产等工作,走访慰问敬老院老人。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欧阳煌;岳阳市委副书记、市长李爱武,市政府秘书长刘传汉;汨罗市领导喻文、朱平波、林治学、舒文治、吴高明等参加。
★ 1月25日,岳阳市政协主席徐新楚、副市长邱虹检查指导汨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慰问汨罗一线防控工作人员,并主持召开座谈会,安排部署当前及下阶段工作。汨罗市领导喻文、舒文治、刘四清、姚书茂、黄平参加。
★ 1月28日上午,岳阳市政协主席徐新楚率督查指导组再次深入汨罗市,督导疫情防控工作。汨罗市领导朱平波、姚书茂参加。
★ 1月30日,岳阳市政协主席徐新楚轻车简从,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来到汨罗市,督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这是大年初一以来,徐新楚第三次来到汨罗市督导疫情防控工作。岳阳市政协副主席黎四清,汨罗市领导喻文、舒文治参加。
★ 1月30日,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兰定国率队来到汨罗,调研指导疫情防控工作。岳阳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高四新,汨罗市领导李冯波、吴高明陪同。
★ 2月1日,岳阳市政协主席徐新楚来到汨罗市,督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这是大年初一以来,徐新楚第四次来到汨罗市督导疫情防控工作。汨罗市领导喻文、倪运清、林治学、王敏求、杨峰、舒文治、黄平等参加。
★ 2月5日下午,岳阳市政协主席徐新楚、副主席黎四清代表岳阳市委、市政府来到汨罗,看望慰问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的工作人员,为他们送上温暖和关怀,向他们表达感谢和敬意,给他们加油和鼓劲。汨罗市领导喻文、朱平波、杨峰、舒文治、黄平参加。
★ 2月5日下午,岳阳市副市长、公安局长唐文发来到汨罗市,现场督查位于市政务中心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体温监测点,并来到市公安局听取疫情防控期间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汨罗市领导喻文、舒文治、刘四清参加。
★ 2月7日上午,岳阳市政协主席徐新楚深入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振升铝材、汨罗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宏拓铝业、新威凌新材料等企业,现场调研园区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市领导朱平波、刘勇、黄平参加。
★ 2月12日下午,岳阳市政协主席徐新楚来到汨罗,调研贫困劳力稳岗就业与防疫总体战工作。汨罗市领导喻文、李冯波参加。
★ 2月13日,国网岳阳市供电公司总经理许海清一行来到汨罗市,就进一步深化与汨罗合作开展座谈交流。汨罗市领导喻文、朱平波、刘四清、黄平参加座谈。
★ 2月17日下午,岳阳市政协主席徐新楚深入长沙经开区汨罗产业园乐普物流、领建科技、精斯诚人防等企业和工地,并召开汇报会议,督导园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汨罗市领导朱平波、杨峰、黄平陪同或参加汇报会。
★ 3月1日,岳阳市政协主席徐新楚来到汨罗市督导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岳阳市副市长邱虹、市政协副主席黎四清;汨罗市领导喻文、朱平波等参加。
★ 3月2日下午,岳阳市工信局党组成员、市委军民融合办专职副主任姚海燕一行来汨,调研指导经济运行和复工复产工作。汨罗市领导朱平波、林治学参加。
★ 3月11日上午,长沙经开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袁钊带队来汨调研长沙经开区汨罗产业园建设发展工作,长沙经开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谭超纲,汨罗市领导朱平波、杨峰、黄平参加。
★ 3月16日,国信军创(岳阳)六九零六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向志明一行来到汨罗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就项目落地工作进行实地考察和深入交流。汨罗市委副书记、市长朱平波,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刘勇参加。
★ 3月16日,岳阳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许雄带队来到汨罗,调研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
★ 3月18日,岳阳市副市长邱虹来到汨罗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深入龙舟农机、龙智新材料等企业,调研工程机械和农业机械产业链、有色金属新材料精深加工产业链建设工作。汨罗市领导喻文、朱平波、刘勇、林治学、舒文治参加调研。
★ 3月22日,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兰定国率队来到汨罗,调研我市粮食生产和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岳阳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陈刚、汨罗市副市长吴高明参加调研。
★ 3月25日,省自然资源厅地灾防治督导组来到汨罗,就我市2020年度汛前地灾隐患排查等工作进行督查。省厅督导组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并实地考察后,对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予以充分肯定,认为我市汛前排查基础工作扎实,走在了全省前列。
★ 3月26日,岳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唐文发来到联点扶贫的汨罗三江镇八景村,深入调研八景学校,走访贫困群众,并召开现场办公会,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汨罗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刘四清等陪同。
★ 3月25日下午,中国华夏文化遗产基金会副理事长高峰、中南院规划研究院副院长陈振虹一行来汨洽谈合作事宜。市委副书记、市长朱平波,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林治学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