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汨罗江(汨罗段)入河(湖)排污口“一口一策” 整治工作方案(第二批) 》的通知
来源:汨罗市人民政府   日期:2024-05-15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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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汨政办函〔2024〕21 号

  汨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汨罗江(汨罗段)入河(湖)排污口“一口一策”

  整治工作方案(第二批) 》的通知

  新市镇政府,湖南汨之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现将《汨罗江( 汨罗段)入河(湖)排污口“ 一口一策”整治工作方案(第二批)》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汨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14日

汨罗江(汨罗段)入河(湖)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工作方案(第二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  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  发〈湖南省入河(湖)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湘环发〔2023〕31 号)、 《岳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岳阳市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监管工作  方案〉的通知》(岳生环委发〔2023〕10 号)要求,依托《汨罗江( 汨罗段)入河(湖) 排污口“ 一口一策”整治工作方案(第一批)》,结合我市前期排查、溯源、监测情况, 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精准、科学、

  依法治污,坚持水陆统筹、以水定岸,建立责任明晰、设置合理、管理规范的长效监 督管理机制,实现“收纳水体—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单位”全过程精细化监督管 理,有效管控入河(湖)污染物排放,不断提升排污口监督管理能力和水平,为深入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力支撑。

  二、整治目标

  (一)总体目标

  生态环境部交办我市第二批疑似入河排污口共 65 个,经排查、监测、溯源确定 排污 口 16 个,其中需整治排污 口 2 个。

  (二)完成时间

  2023 年 12 月底前完成汨罗江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制定问题排污口整治“ 一 口一策”清单,并完成清单中 30%的排污口整治任务;

  2024 年 12 月前完成汨罗江问题排污口整治清单中 70%的排污口整治任务;

  2025 年 12 月前全面完成国家明确的汨罗江等重点入河湖干流(湖体)“一口一策” 清单中所有问题排污口整治。

  (三)整治要求

  一是规范化建设。明确已有排污口分类,设置编码,树立标识牌,建立完整档案, 在“全国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信息系统”上完成排污口相关监测、溯源和整治情况 系统登记,做到排污口有账可查。

  二是长期整治。所有排污口须做到雨污分流,达到各自分类的排放标准后再排放; 对无法达到水功能区划要求的沟渠水体须开展水体整治,达到水功能区的要求;通过 整治,辖区所有排污口恢复各自功能,消除雨污合流,提高污水收集效率。

  三是长效监管。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建立企业排污许可、城镇排水许可、排污 口 设置许可相结合的联动机制,完善排污口登记管理和管网维护制度,加强监督监测, 确保排污口设置合规、排水合法、管理合理。

  三、主要措施

  (一)制定或更新整治实施方案。入河(湖)排污口整治办应制定出台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方案应明确分阶段工作目标、整治要求、具体措施( 一口一策)、责任分工、进度安排及完成时限。方案报市生态环境局汇总初审,统一呈报省生态环境厅审 核同意后印发实施。

  (二)分类分批整治。参照《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整治总则》, “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 ,以治污截污为重点,稳妥推进“ 一 口 一策”整治工作。排污口责任主体按照阶段目标、工作要求和标准,完成排污口具体 整治工作。

  四、组织保障

  (一)定期调度。成立入河(湖)排污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岳阳 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议,各成员单位联络人按月、 季、半年、年的频次,定期上报整改情况,加快推进各项整治工作开展。

  (二)严格落实各方责任。按照《汨罗江( 汨罗段)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 工作方案》分工,各部门单位要根据排口分类制定相应工作计划,压实责任;要强化 分工协作,加强统筹协调,构建政府统领、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合力做 好整治工作,对已整改完成的排污 口,要及时对接岳阳市直对口部门,及时整改销号。

  (三)强化技术指导。市入河(湖)排污口整治办要结合实际组建排污口整治与 管理专家小组,帮助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同时,以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验收 销号、监督管理等内容为重点,开展专题培训,提升排污口整治与管理水平。

  (四)开展工作督查。市人民政府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对履职不力、进展 迟缓、工作不到位等问题突出的单位,将采取通报批评、约谈等措施;情节严重的, 强化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汨罗江( 汨罗段)入河(湖)排污口“ 一口一策”整治清单(第二批)

序 号

排口基本信息

排口类型

审批信 息

溯源阶段信息

整治方案

标识牌 树立

整治 资金

完成时 限

正式命名

正式 编码

经度

纬度

详细地址

排污

口一

级分

排污

口二

级分

审批或

备案情

源头

是否超标

溯源发现的 主要问题

分类 整治 要求

整治措施

责任 主体

主管 部门

单 独 式

集 中 式

资金 拟投 入及 来源

完成时 限

1

岳阳市汨

罗市新市

镇新市街

小学大门

前其他排

污口

FF43

0681

0176

QT0

0

113.

1743

54

28.7

8687

8

湖南省岳 阳市汨罗 市新市镇 新市完小

其他

排污

其他

排污

未经审

批、登

记或备

新市小 学

COD553mg/L 、  氨氮 45.4mg/L 、 总磷 1.25mg/L     均超出《地表水  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V 类水 体要求

11.排污口超

标超总量排

放 13.水污染

物未经处理

排放,雨污未

进行分流

规范 整治

清理合并。

1.新市镇新市完小进行雨污分流

2.对排口上游新市镇新市完小污

水进行截流纳管

新市 镇  汨之 源

岳阳 市生 态环 境局 汨罗 分局

500 万

2025. 1 2.31

2

岳阳市汨 罗市新市 镇新市老 街菜队农 村生活污 水散排 口

FF43

0681

0177

QT0

0

113.

1714

3

28.7

8475

2

湖南省岳

阳市汨罗

市新市镇

新市老街

菜队

其他

排污

农村

生活

污水

散排

未经审

批、登

记或备

上游居 民

COD186mg/L、

氨氮 13mg/L    超出《地表水环 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V 类水 体要求

11.排污口超

标超总量排

放 13.水污染

物未经处理

排放,雨污未

进行分流

规范 整治

清理合并。

1.新市镇新市老街菜队进行雨污

分流 2.上游餐馆新市镇新市老街

江南小院修建隔油池 3.对排口上

游新市镇新市老街菜队污水进

行截流纳管

新市 镇  汨之 源

岳阳 市生 态环 境局 汨罗 分局

600 万

2025. 1 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