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确保依法行政,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310号)的要求和规定,市政府在2022年8月23日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的基础上,对市政府及办公室、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各镇(各街道)制定公布实施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每两年一次的定期全面清理,并将清理结果以通知的形式草拟了征求意见稿。
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关规定,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不同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9月2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馈至汨罗市司法局。
联系人:高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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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