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2024年5月17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来源: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   日期:2024-05-17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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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汨罗市农村公路养护中心S316汨罗市张公庙至敖花塘公路工程,1个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汨罗市政务服务中心109室     邮编:414400 

联系电话:0730-52026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S316汨罗市张公庙至敖花塘公路工程

建设地点

湖南省汨罗市神鼎山镇

建设单位

汨罗市农村公路养护中心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弘敏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汨罗市农村公路养护中心拟投资19823.8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6万元)对我市神鼎山镇现有的S316公路进行改扩建,采用二级公路的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km/h(局部40km/h),路基宽度8.5m,双向2车道。公路全线均在汨罗市神鼎山镇境内,起点位于汨罗市与平江县行政边界线处(张公庙附近),沿既有老路自东往西布线,途径黎家湾、坳上屋、兰溪村、江屋场,于杨梅冲处偏离老路,绕沙溪集镇北侧展线,于圳坑上处接入老路,经毛屋里、上大屋,在K9+680处下穿京广高铁后继续沿老路布线,途经桥上屋,于神鼎山集镇处与既有G107星十字平交,随后沿老路依次途经塘湾里、吴家大屋,于文家屋附近,下穿拟建G107后,继续沿老路往西南展线,终于敖花塘附近与S319呈T型平交,全长15.108km,其中新建2.113km,改扩建12.995km,占用土地35.7715公顷(新增用地25.925公顷)。全线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叉工程、排水工程、桥涵工程(新建桥梁一座(车对河中桥),桥梁全长36m,宽9.5m,无水中桥墩;全线新建涵洞92道,原有涵洞全部拆除)、临时工程(取土场、弃渣场、水稳站)、环保工程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高度重视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优化道路布线,合理布置取土场、弃渣场、水稳站等临时设施,严格控制工程临时占地,统筹安排土石方平衡,尽量做到挖、填平衡,避免大填大挖,减少弃土(石)量,优化桥梁、涵洞施工工艺,选择合适施工时期等,避免对车对河等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注意保护施工区域及周边的树木绿地等植被,尽量减少对当地生态环境的破坏,剥离的表土单独收集和存放,优先用于工程完工后的绿化。科学安排施工时间并尽量缩短施工周期,施工作业场地、取土场、弃渣场等土壤裸露区域应采取避洪、护坡、遮盖等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强化工程质量管理,切实做好相关的水土保持、拆迁安置和施工完成后临时设施的生态恢复工作,避免二次施工对环境造成影响。

2、认真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不设施工营地,租赁周边民房用于施工人员食宿,生活污水依托租赁民房已建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施工废水全面收集经隔油沉淀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桥梁施工安排在枯水季节,产生的泥浆和弃渣经收集清运规范处置,不得排入水体。运营期加强公路排水设施的维护管理。

3、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优化运输路线和运输方式,渣土、建筑垃圾、物料等运输采取覆盖措施,防止物料抛洒滴漏;工程施工通过采取硬质围挡、配置固定式和移动式喷雾系统、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防尘抑尘措施,防治扬尘污染;项目现场不设混凝土搅拌站及沥青拌和站,工程建设外购商品混凝土和商品沥青混凝土,采用无热源或高温容器的全封闭运输车辆将外购沥青混凝土运至铺浇工地,并确保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摊铺;使用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和机动车,防止尾气污染;加强神鼎山镇中心小学黄柏镇中心小学冷水幼儿园、沿线居民点等敏感目标附近路段的大气污染防治,防止遗撒、扬尘、沥青烟等造成环境污染。运营期结合公路沿线的景观绿化设计,选择有吸附或净化能力的灌木、乔木种植多层次绿化带,对汽车尾气进行吸收和阻隔。颗粒物、沥青烟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本项目设置2个水稳站,强化水稳站扬尘防治措施,原料堆场、装卸、搅拌等产尘区域和工序均设置在封闭车间内,堆场扬尘采取水雾除尘方式,粉状物料上料、配料、计量、投料、输送均在密闭状态下进行,水泥筒仓和搅拌机配套除尘装置;场界无组织颗粒物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表3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4、采取措施防止噪声污染扰民。施工期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并加强养护、运输车辆减速缓行并禁止鸣笛、在临近声环境敏感点处施工时设置临时声屏障等措施降噪;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告知附近居民;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运营期采取加强沿线绿化和沥青混凝土路面养护、限速、声环境保护目标路段禁鸣等措施减缓噪声影响,在沿线村镇规划编制和实施中落实减缓交通噪声影响的控制性要求,确保工程建成投入使用后不会对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5、规范固体废物的暂存处置。按“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机械设备均在专业维修单位进行保养维修,减少施工现场固废产生量。加强对建筑材料的管理,剩余建筑材料及时入库保管或就地综合利用,不得随意丢弃。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6、加强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切实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制定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格执行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及其批复相关要求,尽量减少土地占用面积并缩短用地时间,优化和落实临时工程生态恢复措施。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设计施工,采取措施确保交叉道路、管线正常使用。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监测计划,做好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的环境监测工作。牢固树立“预防为主”指导思想,防范因管理不到位可能导致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