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 团结引领广大家庭弘扬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弘扬中华传统美德, 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 培育时代新风新貌, 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汇聚起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家庭磅礴力量,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妇联决定开展2023年文明家庭、清廉家庭、平安家庭、最美家庭等特色家庭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采取组织推荐、社会推荐和家庭自荐等多种方式评选汨罗市文明家庭、清廉家庭、平安家庭、最美家庭各10户,共40户。
二、推荐重点
各推荐单位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结合家庭创建活动,积极选树立足岗位建新功、弘扬美德传家风、奉献社会献爱心、崇德向善做表率等家庭典型。汨罗市妇联将采取集中和常态化宣传相结合的方式,与各镇、各部门单位联动广泛宣传优秀家庭典型事迹,讲好家风故事,充分展现新时代家庭的良好精神风貌,大力彰显当代家庭的爱国爱家情怀,团结引领广大家庭奋进新征程。各乡镇及各部门单位应积极进行推荐,原则上各镇每个类别至少推荐一户,部门单位择优进行推荐。具体从4个方面推荐家庭典型。
(一)文明家庭。围绕精神文明建设,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自觉遵循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养成;乐观豁达、待人宽容,关心他人、助人为乐。
(二)清廉家庭。围绕清廉汨罗建设,抓好党员和领导干部家风建设,重点选树带头廉洁治家、涵育清廉家风的家庭典型,引导广大党员和领导干部以纯正家风涵养清朗党风政风民风。
(三)平安家庭。围绕平安汨罗建设,家庭成员积极参与平安创建活动,在日常生活中做好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防交通事故等知识宣传。家庭成员无非正常上访、无治安刑事案件、无矛盾纠纷、无非法宗教信仰活动、无信用不良记录。
(四)最美家庭。围绕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结合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以及家风建设,集中体现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移风易俗、绿色低碳生活的家庭美德。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推荐评选工作由四家单位综合评审把关,办公室设市妇联。各推荐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全力做好组织推荐工作。
(二)抓实工作重点。各推荐单位要针对不同地区、人群、家庭实际情况和需求开展推荐活动,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家庭的参与积极性,推动活动在城乡、村(社区)落地,向机关、企业、新业态领域延伸。
(三)严格审核把关。各推荐单位要对推荐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做到程序规范、客观公正,政治坚定、事迹突出、材料真实、群众认可。
(四)注重宣传引导。要将推荐的过程作为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良好家风家教的过程,最大限度吸引和动员更多的家庭、单位和个人参与到活动中,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形成家庭文明建设合力,弘扬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
四、提交材料
(一)有关表格。各推荐单位按照要求填写推荐表(附件1)和信息汇总表(附件3)。
(二)典型材料。家庭典型事迹材料500字左右(可在推荐表后另附页),文字材料后附2张jpg格式的高清无水印家庭照片。
(三)政审材料。各推荐单位开具政审材料并加盖公章(附件3)。
五、申报时间
2023年12月8日前,请推荐单位将推荐表、汇总表、政审材料(各一式两份,含电子稿和纸质稿)报汨罗市营田公务中心办公室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