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政发〔2021〕32号 签发人:曾海波
关于印发《神鼎山镇、村、组三级食品安全监督网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我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提高我镇食品安全工作保障,特制定《神鼎山镇、村、组三级食品安全监督网络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组织落实。
汨罗市神鼎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3日
神鼎山镇、村、组三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
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立一支以监管部门为主、社会力量相补充的食品安全监管队伍,提高我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制定神鼎山镇、村、组三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方案如下:
一、镇级(第一级)
(一)镇政府设立食品安全综合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主任1名,由镇长曾海波兼任主任,黄秀文任副主任,镇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设食品安全协管员1名,办公室为本级政府的食品安全工作机构。
(二)食品安全综合管理办公室代表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行使组织、领导、协调的职能。
1、制定辖区内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协助有关部门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进行紧急控制和妥善处理;
2、深入排查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辖区内易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场所以及设备、设施进行严格管理和重点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及时发现并制止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
3、随时掌握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动态,及时报送信息,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工作;
4、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咨询、服务,对辖区内从事农村集体聚餐厨师进行备案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5、负责对辖区内食品安全协管员和村级协管员的聘任、管理和考核。
(三)食品安全协管员在镇站所工作人员中聘用。食品安全协管员工作职责:
1、熟悉掌握并积极宣传食品卫生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基本知识;
2、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对当地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的日常监督管理和执法行动;
3、对辖区内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及时上报,迅速介入,协助并积极参与善后处理工作;
4、发现制售伪劣食品,无证生产、加工食品或在食品中添加违禁物质等行为及时上报;
5、完成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及相关职能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村委会级(第二级)
(一)村设立食品安全监控点,确定1名食品安全协管员,食品安全协管员由村主任兼任。
(二)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工作职责:
1、积极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
2、协助镇食品安全综合管理办公室发放有关通知,建立依托村小组信息员队伍,收集上报有关信息;
3、发现制售伪劣食品,无证无照生产、加工和经营食品或在食品中添加违禁成分等严重违法行为,及时上报;
4、完成上级食品安全协调管理办公室及相关职能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村小组级(第三级)
(一)村小组确定1名食品安全信息员,食品安全信息员由村小组组长兼任。
(二)村小组食品安全信息员工作职责:
1、积极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
2、协助镇食品安全综合管理办公室、村食品安全监控点发放有关通知,收集上报有关信息;
3、发现制售伪劣食品,无证无照生产、加工和经营食品或在食品中添加违禁成分等严重违法行为,及时上报;
4、完成上级食品安全协调管理办公室及相关职能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