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防汛抗旱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来源:神鼎山镇   日期:2022-03-08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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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鼎政发〔2022〕12号         签发人:冯雄

 

关于做好防汛抗旱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各村:

为切实做好2022年防大汛、抗大灾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落实防汛器材储备任务做到有备无患,山洪灾害有效预防、水库除险保安,全镇不垮一库、不死一人的防汛抗灾工作总目标。镇防指决定进一步强化领导,明确职责,严肃纪律,对水库各级防汛责任人的防汛责任予以明确,并做好防汛器材准备工作。

各级领导特别是责任人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分级落实防汛责任,切实担负起指挥防汛抗灾的重任。各村支部书记为各村责任区防汛第一责任人。对水库因汛前准备不落实,处险不到位,抢险不得力,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包库镇级领导负主要责任;村书记、村主任,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技术人员负直接责任;参与防汛的乡镇干部、部门干部、村干部依法依纪从严追究。对干部群众在查险处险抢险中,因官僚主义、玩忽职守、工作不力、违抗命令等原因酿成大险和造成严重经济损失者,将按有关规定严厉处罚。

 

                                           神鼎山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