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神鼎山镇2022年度机关干部职工作风建设与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来源:神鼎山镇   日期:2022-02-28 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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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鼎发〔2022〕14号

  中共神鼎山镇委员会

  神鼎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神鼎山镇2022年度机关干部职工作风建设与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镇机关各组线、干职工:

  为全面推动政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制定《神鼎山镇2022年度机关干部职工作风建设与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神鼎山镇委员会

  神鼎山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8日

  神鼎山镇2022年度机关干部职工作风建设

  与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为切实抓好干部作风,规范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创造性,全面客观、公平公正、准确有效地评价工作实绩,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2022年度机关干部职工作风建设与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总  则

  一、成立领导机构。成立由党委书记湛虎为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冯雄,人大主席黄常勇为副组长,其他党政负责干部为成员的机关干部职工作风建设与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组织委员兰文主任办公室主任。

  二、细化量化考核。每人以年考核分1000分为基础分,细化考核内容,明确考核标准,实行扣分加分、奖优罚劣、动态管理。

  三、注重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与干部职工的政治荣誉、经济待遇、个人任职挂钩。考核总评分为四个类型:总分在900分以上评为优秀,作为评先评优预备人选,年终绩效考核奖金评为一类;800-899分评为称职(合格),年终绩效考核奖金评为二类;700-799分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年终绩效考核奖金评为三类;700分(不含700分)以下为不称职(不合格)。对优秀干部职工优先提拨重用;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进行提醒谈话,不参与评先评优;被评为不称职(不合格)的扣除50%绩效考核经费;连续两年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定为不称职(不合格);连续两年不称职(不合格)的调离本单位,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

  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

  一、作风建设(基础分400分,不设上限)

  1.刷脸考勤登记,上午8:10前、下午5:30后(夏季18:00后)各签到一次,因事或其他原因请假的必须提前到党政办备案,未备案又未按规定时间签到、退的视为迟到、早退,未签到的视为缺勤。党政办公室每个星期一对前一星期考勤情况进行通报,全面考勤情况跟绩效奖金挂钩,迟到、早退一次即视为未达到满勤奖励要求。一年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20次,连续旷工5天或累计旷工10天以上的,正式干部职工年终考核定为不称职。一年内旷工累计超过30天的,按照《国家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予以辞退或解聘。

  2.镇纪委对各办干部去向进行随机督查,去向不明或与登记不符的,发现一次扣5分。

  3.未按照《机关干部管理制度》进行请销假的,发现一次扣5分。请假后逾期未归视为旷工,发现一次扣10分。

  4.上班时间饮酒、打牌、出入休闲娱乐场所的,发现一次扣20分并扣除绩效考核奖金1000元,由镇纪委立案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上级部门处理。

  5.各办内勤干部、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上班期间脱岗一次扣10分,因服务态度原因被举报投诉的一次扣10分,情节严重、造成影响的由纪委调查处理。

  6.出现迟到、早退等违反会议要求和相关纪律的,发现一次扣5分;无故缺席会议的,发现一次扣10分。私自公开涉密文件、党政班子保密决策的,发现一次扣10分。

  7.未按要求履行值班职责、完成值班任务的,按情节轻重扣5分、10分;若因值班工作失职,被市级以上通报批评的,对值班人员一次扣20分。

  8.个人或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因报告不及时导致工作被动,被上级通报批评的,发现一次扣10分,情节严重的,发现一次扣20分。

  9.上下班离开办公室未落实人走断电、落锁的,办公室卫生不干净的,发现一次扣办公室5分/人。

  10.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或被镇党委(镇纪委)批评通报的,扣10分;被市级及以上单位通报批评或被主流媒体公开曝光的,扣30分。

  二、学习考核(100分)

  11.未按要求参加学习培训、大讲堂的,无故缺课一次扣10分,迟到、早退一次扣5分,未按时完成学习笔记的,少一篇扣5分。

  12.未按要求参加实地学习活动的,一次扣5分。

  13.学习不到位被市级及以上单位通报的,发现一次扣10分。

  三、本职工作考核(500分)

  14.按要求完成镇党委、政府分工安排或上级主管单位交办的本职工作。镇纪委督查发现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对直接经办人员每次扣10分,室办站所负责人每次扣5分。

  15.包村干部每周一无故未参加所联村周例会的,发现少一次扣5分。

  16.专项工作落实。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交办的重点任务,没有完成的,扣10分;完成不及时的酌情扣分。

  四、加分项目

  17.在“神鼎大讲堂”开展中,主动报名担任授课人的加15分,后被正式确定为授课人且进行了授课的,一次加15分;被安排为授课人且进行授课的一次加10分;授课后,民主测评“优秀”等次达60%以上的加5分。全年中学习出勤、学习笔记、网络学习得满分的,加10分。

  18.宣传报道被媒体刊登的,按照中央、省、市分别加30、20、10分。

  19.干部职工参加学习、考试、竞赛等活动获奖或获取相关专业资格证书的,按照中央、省、市、县、镇分别加50、30、20、10、5分。

  20.本职工作或联系村工作被市级及以上或镇级通报表扬,获得荣誉证书(以文件、荣誉证书、奖牌为准)的奖励20、10分。

  21.各村重点工作排名前五的联包村干部分别加50、30、20、10、5分。

  22.当月工作有重大攻坚成果的,处理化解重大矛盾等突出贡献的,可由镇考核领导小组提出意见,负责干部会研究决定予以加10-100分。

  五、减分项目

  23.本职工作或联系村工作被市级及以上或镇级通报批评(以文件为准)的扣20、10分。

  24.因个人工作失职,导致工作全市最后两名的,相关责任人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中心工作被一票否决的,相关责任人被评为不称职。

  25.各村重点工作排名后三的联包村干部分别扣30、20、10分。

  考核方式

  一、述职测评(1000分):年终进行干部工作述职测评,按照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四个等次进行评定。大会测评参评对象为全体机关干职工、村总支书记、部门单位负责人。具体测评方式待定。

  二、日常考核(1000分):由镇纪委和党政办按照此管理考核办法及机关干部管理制度开展督查,年终汇总排名。

  述职测评占比30%,总分300分;日常考核占比70%,总分700分。年终按综合成绩进行排名。

  监管执行

  一、以上考核情况建立台账管理,每季度镇机关通报,年底汇总评比。

  二、按照《公务员法》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凡存在应评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或不称职(不合格)的行为,由班子成员研究决定予以认定。

  三、本办法自2022年2月28日始执行。执行过程中需修改的条款,必须经班子成员集体研究决定并公开发布方能生效。

  四、本办法未尽事项以《机关干部管理制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