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神鼎山镇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神鼎山镇   日期:2020-12-15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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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发〔2020〕56号

 

中共神鼎山镇委员会

神鼎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神鼎山镇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村(社区)党总支、村(居)民委员会、各部门单位:

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将《神鼎山镇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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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12月14日


神鼎山镇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

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为落实汨罗市委办、汨罗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全市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汨办发〔2020〕64号)要求,确保全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顺利进行,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此次村(社区)“两委”换届,是村(社区)“两委”任期3年改5年、与省市县乡同步开展的首次换届,也是“两个大局”交织、“两个百年”交汇、“两个五年规划”交接的关键时期进行的换届,意义重大、关系全局、影响深远。

全镇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坚持充分发扬民主与严格依法依规办事相结合,提出好思路、选出好干部、配出好班子、换出好风气,使换届过程成为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团结凝聚广大群众的过程,成为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发扬基层民主、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成为围绕推动全面脱贫与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组织保证的过程,成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和提升治理水平的过程,为建设更高品质的秀美神鼎山镇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换届选举工作在镇党委的领导下,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充分发挥镇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村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切实加强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确保党组织在换届工作中始终处于主导地位、发挥主导作用。

(二)坚持发扬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制度,尊重和保障党员群众的民主权利,改进和完善政治参与,引导党员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三)坚持事业选人。紧扣事业发展全局抓换届,实现选好人与干好事相统一,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为基层发展注入新活力,推动基层治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四)坚持依法依规。换届选举工作要严格依法按章办事,严肃换届纪律,着力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

(五)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问题导向,加强分类指导,综合考虑每个村(社区)实际情况,认真分析村情社情,做到因地制宜施策,确保换届选举平稳高效有序。

三、工作要求

此次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政治性、政策性、程序性、规范性都很强,涉及党员群众多、地域范围广、社会关注度高。要从严把握以下要求:

(一)明确人选标准条件。牢固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用人导向,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突出“双好双强”,选拔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优秀人员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特别要选优配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结合换届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党支部政治建设考察,严格政治标准,做好政治体检,充分运用考察成果,对政治上不过关的坚决一票否决。村要更加注重选拔致富带富能力强、敢闯敢拼、能推动乡村振兴的干部,社区要更加注重选拔治理和服务能力强的干部。

旗帜鲜明地反对把近年来有违法违纪行为、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人选为村(社区)干部。有下列十种情形之一的,不能确定为村(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①对党不忠诚,政治上的“两面人”,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言论的;②受过刑事处罚,以及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的;③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尚在有关任职影响期的,以及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④组织、实施或参与非法宗教邪教、迷信、黄赌毒活动,组织、利用宗族宗派宗教势力干扰侵蚀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的;⑤非法串联拉票、贿选或操纵、破坏选举的;⑥有组织、煽动、串联、胁迫、利诱、参与聚众闹事、违法信访的,以及有扰乱公共秩序、妨碍公务等行为被处理的;⑦在疫情防控、抗洪救灾等重大应急处置工作中存在玩忽职守、不服从安排、干扰破坏等情形的,本届任期内考核不称职、有被依法罢免等情形,近3年内曾被评为不合格党员,以及长期外出不能正常履行职务的;⑧有截留挪用惠民政策资金、侵占村(社区)集体财产等行为未整改到位的;⑨有严重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的,近5年内有严重损害生态环境行为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的;⑩其他不宜确定为村(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的。村(社区)选举办法中应明确,凡出现上述情形人员当选,当选无效。

实行任职回避制度,村(社区)“两委”、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班子成员间存在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关系的,应实行任职回避。

(二)严格人选资格审查。镇党委成立资格审查组,由党委副书记罗腾任组长,纪委书记李德平、组织委员许霞任副组长,于伟、龙磊、吴扩、何鑫、张洁、戴时锋、周鹏良、周华、童云龙为成员,对候选人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初步审查合格后报市资格审查组复审,最终以市审核结果为准。各村(社区)要根据实际,按照要求把好初选关。对通过另选他人形式选出的人员,也要进行资格条件审查,不符合候选人资格条件的,当选结果无效。

(三)合理确定干部职数。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职数,要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村(社区)规模大小合理确定。村“两委”班子成员职数一般核定为3至7名,其中,人口3000人以下的村一般核定为4至5名,人口3000人以上的村一般核定为5至7名,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职数一般核定为5至9名。村党的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至5名,其中书记1名。村(社区)党的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至7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村民委员会成员不得少于3名,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不得少于5名。最终到村职位以镇党委依据各村(社区)实际情况核定为准。大力推进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引导、鼓励、支持村(社区)党组织成员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民委员会成员。

(四)注重选好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对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要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注重从本村后备干部、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中选拔,也可从优秀的大学生村官、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乡村医生、乡村教师中选拔,还可从本村(社区)在外的机关事业单位退出领导岗位或退休公职人员中选拔(此类人员不受提名年龄限制)。

(五)积极稳妥推行“一肩挑”。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积极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对于本村暂时没有合适人选、由镇党委下派干部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一般不实行“一肩挑”。同时,要推选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

(六)着力优化班子结构。优化村(社区)干部年龄、学历结构,力争通过换届实现年龄、学历“一降一升”。新一届村(社区)“两委”提名人选原则上要能干满一个任期。新提名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1966年1月1日后出生),新进“两委”班子成员一般在5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后出生),继续提名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年龄一般在57周岁以下(1964年1月1日后出生),继续提名的“两委”班子成员一般在55周岁以下(1966年1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人选,经镇党委审慎从严把关,报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年龄可适当放宽1岁。每个村(社区)一般要选配一名30岁左右、大专以上学历的年轻干部。社区“两委”新提名人选,一般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重视选拔女干部,确保村(社区)妇联主席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每个村(居)民委员会有1名以上女性成员、全镇有1名以上女性村(社区)主职,力争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到30%以上、村民委员会主任中女性比例达到10%以上。

四、方法步骤

此次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按照先村(社区)党组织,后村(居)民委员会的顺序进行,2020年四季度启动, 2021年元月5日前完成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元月25日前完成村(居)民委员会换届,3月初前全面完成。共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准备阶段(2020年12月15日完成)

1.开展摸排整治。全面落实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社区)制度,逐村(社区)调研分析,摸清社情民意,全面掌握村(社区)“两委”班子、党员队伍、后备力量、选民数量等情况。对软弱涣散、选情复杂等村(社区),采取“六个一”措施,扎实开展集中整顿,把问题和矛盾解决在换届选举前,做到整顿到位再换届。镇党委与所有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进行一次谈心谈话,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由镇党委书记和组织委员一起谈,做深做细思想工作。积极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发动群众,宣讲换届精神和要求,做到家喻户晓,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换届选举。

2.做好人选准备。组织精干力量进村入户开展调查摸底,逐村(社区)分析研判,多渠道摸排找准最佳人选,及早搞好人事安排。要注重在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疫情防控、防汛救灾等重大任务落实中考察识别干部、发现优秀人才,对看准的人要大胆使用,引导村(社区)党员、群众增进了解和认可。

3.抓好财务清理审计和评议测评工作。认真做好财务清理和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公开审计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财务清理审计结果要作为新一届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人选把关的重要依据;未完成村级财务清理审计的,不能启动换届工作。组织党员和村(居)民代表对现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进行民主评议和测评,在新一届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人选安排上充分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

4.加强业务培训。对第一书记、全体镇机关干部职工、村(社区)“两委”成员、村级后备干部和村(居)选举委员会成员进行培训,讲清换届的政策要求、流程办法等,统一思想认识、提高业务能力。  

5.制定换届方案。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方案。对问题较多、选情复杂的村(社区),要“一村(社区)一策”制定工作预案。

(二)实施阶段(2021年元月5日前完成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元月25日前完成村(居)民委员会换届)

1.做好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深化完善党员和群众推荐、镇党委推荐、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的“两推一选”制度。重点把握以下环节:①党员和群众推荐。村(社区)党组织组织召开党员、村(居)民代表和群众会议,推荐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镇党委派人到现场指导,推荐结果向镇党委报告。②镇党委研究推荐。镇党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党员和群众测评推荐情况,召开党委会议,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推荐并研究确定下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并通报村(社区)党组织。③组织审查和考察。镇党委对候选人初步人选任职资格初审后,报市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并将联审结果书面逐级反馈至村(社区)党组织。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研究确定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名单,报镇党委。由市委组织部会同镇党委联合组织考察,坚持以政治建设考察统领换届考察,确保考准考实候选人预备人选政治素质和一贯表现,人选情况经市委组织部部务会审议,其中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调整方案应经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后,再逐级反馈至村(社区)党组织。④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研究确定下届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在全村(社区)范围内公示5天;公示结束后,向镇党委上报确定下届村(社区)党组织班子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镇党委作出批复。没有经过组织考察、资格审查和公示的,不能列为候选人。⑤组织大会选举。上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主持召开党员大会,将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提交党员大会酝酿讨论,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由党员以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再召开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要将选举情况书面报镇党委批复。

2.做好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村(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要在村(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法有序进行。重点把握以下环节:①推选村(居)民代表。依法依规推选产生村(居)民代表,总人数不宜超过 100 人。注重提高村(居)民代表素质,通过法定程序把党组织成员推选为村(居)民代表,大幅度提高党员在村(居)民代表中的比例,保证妇女代表占村(居)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②推选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村(居)民选举委员会一般由村(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主持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要强化党组织对换届工作的主导权,引导村(居)民代表依法按程序把组织上安排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人选推选为村(居)民选举委员会主任,把组织放心、群众认可的党员骨干推选为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副主任,提倡把优秀党员选民推选为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选举委员会主任被提名为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候选人后,由不是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选举委员会副主任主持工作。③制定选举办法。镇党委统一制定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参考模版,结合实际,指导村(社区)在村(居)民代表会议上议定。选举办法要明确规定选民登记方式、委托投票形式和要求、正式候选人禁止资格、正式候选人禁止行为和违规处理、正式选举地点设置和工作人员安排、正式投票选举起止时间、正式候选人签字程序等细则,向全体村(居)民公开。村民委员会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先锋社区属于村改居后的首次换届,采取村民委员会换届的形式。④做好选民登记。村(居)民选举委员会要依法开展选民资格确认、审核、登记和公告,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工作或居住一年以上的,可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登记为选民。社区可探索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参加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的方式方法,保障其民主政治权利。⑤提名和审查确定候选人。村(居)民选举委员会要发布提名办法,村民委员会成员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由有选举权的居民五人以上联合提名或者居民小组提名。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根据提名情况、候选人条件和差额数确定候选人名单,经村(社区)党组织会议审议后,报镇党委、市委组织部按程序进行资格审查和组织考察。根据审查和考察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镇党委与正式候选人进行集体谈话;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在选举日7日前,发布正式候选人公告。⑥组织投票选举。村(居)民委员会选举,要将正式候选人情况向村(居)民公开,介绍其个人基本情况、考察情况和参选承诺;对上届担任村(社区)干部的要增加介绍其民主测评情况、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投票选举时,要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依法办理委托投票手续;要设立秘密写票处,实行秘密写票制度;要公开唱票、计票,当场宣布选举结果。要加强治安防控,切实维护选举现场秩序。

3.同步推选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等村级配套组织。①推选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由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设主任1名,成员3至5名,主任原则上由不进入村(居)民委员会的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或纪检委员担任。②推选村(居)民小组长。召开村(居)民小组会议,从本村(居)民小组的村(居)民代表中推选1名村(居)民小组长。提倡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村(社区)党组织所辖党组织负责人、党小组长通过村(居)民小组会议推选兼任村(居)民小组长。③推选村(居)民议事会。村(居)民议事会成员由各村(居)民小组推选,成员10名左右,村(居)民议事会召集人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④开展村(社区)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换届。村(社区)共青团、妇联换届,由镇团委、妇联按照团市委、市妇联制定的方案具体组织实施。

(三)总结阶段(2021年3月初前完成)

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基本结束后,及时组织新老班子做好公章、办公场所、办公设施和设备、财务账目、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债权债务等移交工作。统一组织变更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信息,并更新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开展新一届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履职轮训,指导新班子理清工作思路,制定任期目标,提出具体措施。注重做好离任和落选人员思想政治工作,引导积极支持配合村(社区)“两委”开展基层治理。

五、严肃纪律

(一)严明纪律要求。严禁以威胁、恐吓、欺骗等手段,妨害党员或选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严禁通过吃请、赠送现金、电子红包、有价证券和各种礼品,以及采取口头承诺选举后给予某种利益等形式搞拉票、贿选活动;严禁利用家族、宗教和黑恶势力干扰、破坏换届工作;严禁采取发传单、发信息等方式进行相互诋毁或打击报复;严禁寻衅滋事或无理闹事,以毁损、抢夺票箱和伪造选票、虚报票数、冲击选举会场等手段破坏和妨碍选举正常进行;严禁村(社区)干部擅离职守、中断工作,借换届之机突击花钱、私分公物公款、处置集体资产;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说情打招呼,干预换届选举工作;严禁换届结束后不交工作、不交印章、不交账本、不交档案。

(二)加强纪律教育。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肃换届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确保换届工作平稳有序推进。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以及相关纪律要求,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各村(社区)党组织要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围绕严肃换届纪律开展专题学习,坚持正面教育与反面警示相结合,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增强纪律规矩意识。镇党委与候选人集体谈话,签订换届纪律承诺书,督促严格遵守换届纪律,自觉抵制违法违纪行为。

(三)规范竞职行为。选举前,村(社区)党组织应当以适当方式将候选人的简历、工作实绩和主要优缺点向选举人作出实事求是的介绍,对选举人提出的询问作出负责的答复。根据选举人的要求,可以组织候选人与选举人见面,回答选举人提出的问题。有条件的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可在选举日前统一组织候选人在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村(居)民会议上公开竞职陈述,增加党员群众对候选人的了解。竞职活动必须在有组织、有规范的条件下进行,不得私自开展,选举投票日停止竞职活动。

(四)强化监督问责。推行换届选举全程纪实制度,换届选举各个环节,都要由有关人员签字认可。镇党委对每一个村(社区)派出工作组驻村(社区)指导,对选情复杂的难点村(社区),要进行重点监督。要强化换届选举纪律监督和查处力度,对换届选举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快从严、决不姑息,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候选人资格,已经当选的宣布其本届当选无效;违反党纪政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镇党委设立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方便群众举报反映贿选等违法违纪问题。要加大追责力度,对换届风气不好、查处不力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组织领导

(一)成立专职机构。镇党委成立神鼎山镇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由李海波任组长,曾海波、罗腾任副组长,黄常勇、郑国、李德平、许霞、·霍然胜、杨沙、郑开洪、高洁、黄秀文、周和平、汤林、周虎、于伟、龙磊、吴扩、何鑫、周鹏良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许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明确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分工及职责(附件1),同步设立各村(社区)换届工作组及纪律监督组(附件2)。各村(社区)要成立换届工作机构,具体抓好组织实施。

(二)落实领导责任。各村(社区)党组织要坚持把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全面负责本村(社区)换届组织领导工作,做到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定期研判,落实必要的人员和经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为直接责任人,亲自部署,靠前指挥,具体抓好换届选举各项任务落实。

(三)强化统筹协调。建立党委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协同机制。镇纪委要切实担负监督责任,严肃执纪监督,为换届顺利进行提供纪律保证。各工作指导小组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和指导。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抓好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财政所要落实相关工作经费。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要积极参与,主动配合,形成合力。

(四)加大宣传力度。要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强化正面宣传,注重发挥网络平台和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的宣传作用,大力宣传换届选举工作的意义、政策、纪律和经验,提高广大党员群众的知晓率,组织引导广大群众有序参与。特别是要把为什么举行换届选举、应该选什么样的人、不该选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竞争行为是合法的、什么样的竞争行为是非法的等问题,明确具体的告知党员群众。要严格宣传纪律,换届工作有关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须由镇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审核把关。要加强舆情监测和引导,严防不实炒作,妥善做好突发舆情的应对处置,营造良好氛围。

(五)注重风险防控。要把防范化解风险摆到突出位置,对重点群体、重点地区、重点环节深入进行风险排查,及时做好政治风险、疫情风险、纪律风险、稳定风险、舆情风险等各类风险的防范准备。对有可能越级上访的苗头和隐患,要提前做好排查化解工作。要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在选举组织上充分考虑疫情变化影响和人员集聚风险,完善换届选举期间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强化防控措施,确保安全可控。要将谈心谈话贯穿换届始终,深入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动态早掌握、问题早发现、情绪早疏导、矛盾早化解,引导干部讲党性、讲团结、讲大局,自觉遵守换届纪律,正确对待进退留转。要认真做好正常离任村(社区)干部的关怀激励工作,通过加强正面引导、开展谈心谈话、举行交接仪式、鼓励发挥余热、落实待遇保障等举措,增强离任村(社区)干部的荣誉感、成就感、幸福感,营造心齐气顺、和谐稳定的换届环境。要建立换届选举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向镇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度和有关情况。建立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加强对换届期间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

(六)加强督促指导。建立镇党政班子成员包村(社区)包联推进机制,指导、帮助村(社区)分析换届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掌握工作动态,及时消除不稳定因素,并认真组织指导好大会选举工作。镇党委向各村(社区)派出工作组,加强现场指导和风气监督检查。
    村(社区)“两委”换届结束后,镇党委将组织验收,并将相关情况向市委组织部汇报。各村换届选举工作总结报告要在2021年3月初报送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神鼎山镇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

2.神鼎山镇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组及纪律监督组成员名单


附件1

 

神鼎山镇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成员名单

 

办公室主任:许  霞(兼)

办公室副主任:龙  盼、陈  邦、张  洁

办公室成员:戴时锋、周鹏良、周  华、童云龙、

吴  朔、周泽栋、楚  磊、朱勇军

政策资料组:龙  盼、吴  朔、楚  磊

综合协调组:陈  邦、周泽栋、朱勇军

资格送审组:张  洁、戴时锋、周  华、童云龙、周鹏良

 

政策资料组要做好各村(社区)选举工作方案、选举办法、选举程序等制定过程的指导工作;及时向上沟通,制定、宣讲和传达好选举相关政策,帮助解答换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上报换届工作动态。综合协调组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做好向上级沟通汇报,督办各村(社区)换届选举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加强舆情监测和引导,严防不实炒作,妥善做好突发舆情的应对处置,积极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做好票箱和选票印制等后勤保障工作。资格送审组要严把村(社区)“两委”人选入口关,认真细致核查到位,切实做好村“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资格审查工作。


附件2

 

神鼎山镇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

工作组及纪律监督组成员名单

 

序号

村(社区)

组  长

成  员

1

新龙村

高  洁

江扬帆(兼资料员)、欧阳泽丰

2

神鼎山村

李德平

朱卫胜(兼资料员)、伏建军

3

先锋社区

郑开洪

周鹏良(兼资料员)、伏龙文、曾昊勇

4

黄柏村

曾海波

黎细敏(兼资料员)、苏雪根、于伟

5

苏南村

汤  林

周泽栋(兼资料员)、陆嘹亮

6

双枫村

郑  国

周虎(兼资料员)、彭考新

7

丰仓村

黄常勇

饶浩(兼资料员)、戴时锋、晏向前

8

新开村

霍然胜

楚磊(兼资料员)、任光伍

9

沙溪村

黄秀文

彭洲(兼资料员)、缪文伟、朱志君

10

飘峰村

杨  沙

李雄国(兼资料员)、卢要

11

兰溪村

许  霞

吴朔(兼资料员)、龙盼

12

鹅江村

周和平

卢佳鹏(兼资料员)、王正茂

13

双江口村

罗  腾

周华(兼资料员)、楚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