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发〔2020〕54号
中共神鼎山镇委员会
神鼎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严肃会风会纪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
根据十届市委第十一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就进一步严肃会风会纪通知如下:
一、严格会议签到制度
参会人员严格按照会议通知要求按时报到、亲自签到,不得代签,对没有履行签到手续的,按缺席处理。参会人员提前十分钟进入会场,按要求就座,未具体明确座位的会议,需靠前居中入座。凡会前不请假、到会不签到、无故迟到、早退的均视为缺席处理。
二、严格会议请假制度
参会单位和个人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按时参加,遇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必须提前报请会议主持人或者召集人批准方可请假或安排他人替会,并要及时报党政办、镇纪委备案。未经批准,无故缺席或擅自安排他人替会的,均按照无故缺席会议处理。
三、严格会议精神贯彻情况报告制
参会人员认真听会,做好记录,会后及时汇报、传达、贯彻会议精神,并按要求反馈报告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对延误和未传达会议精神而影响工作的,严肃追责相关责任人。
四、严格遵守会场纪律
会议期间,自觉维护会场秩序,关闭通讯工具或调整到静音或振动状态,不准在会场内吸烟、随意走动,不准交头接耳、吃零食、打瞌睡、接打电话、浏览手机和玩游戏、不准在会场大声喧哗,不得在会场处理与会议无关的事项。如必须接听的紧急电话,报告后到会议室外接听。参会人员遇紧急情况需要中途退会的,经会议主持领导批假方可。
五、严格实行督察问责
会风会纪由镇纪委和党政办负责进行督查,对因违反会风会纪而贻误工作甚至造成严重后果的,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实行一会一通报制度,对迟到、早退、无故缺席及违反会场纪律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进行通报,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记入绩效考核。多次违反会风会纪的,镇纪委启动问责程序,严肃查处。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中共神鼎山镇委员会
神鼎山镇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