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水镇应急救援行动方案
来源:白水镇   日期:2019-06-26 16:39
浏览量:1 | | | |

为加强对可能发生的重大特大地质灾害、道路、人员密集场所、危化品、易燃易爆物品等易发安全事故的处置。把国家、集体、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上级领导指示精神,结合辖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白水镇武装部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基本情况

白水镇位于汨罗市西南部,距市区22公里,辖10个行政村,1个社区,总面积80平方公里。

二、可能出现的灾情、险情

(一)辖区内公路运输易发生交通安全事故。

(二)辖区内企业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三)学校、幼儿园、娱乐场所易发生群众性事物中毒及安全事故。

(四)居民住房老化,山林多、易发生火灾事故。

(五)辖区地质结构复杂,发生山体滑坡或地震灾害。

为保一方平安,维护社会稳定,减少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充分发挥各应急分队在重、特大灾情、险情的发生中的突击队作用。切实加强对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的处理的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了处理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组织实施抢险、救灾工作,统一调动辖区内各抢险应急分队。若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时间掌握各方面情况,及时把灾情、险情上报市政府、应急办、安监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三、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指挥长:  周  振

副指挥长:熊细平   佘  勇

(一)联络员:王  亮   仇  明

(二)疏散队

熊献军  吴玉进   何  辉   杨  铮  仇永利 

(三)应急救援队

队 长:佘  勇

成 员:各总支书记、主任、民兵连长、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

(四)医疗队

队 长:傅绍平

成 员:陈 栋  胡鹏飞  周四根

四、情况处置

1、若辖区内发生洪涝灾害:

(1)指挥所:设在白水镇武装部

(2)指挥所人员:由上述抢险指挥中心所列人员担任。

(3)抢险分队:民兵应急分队、各村抢险分队

(4)安全保卫分队:白水派出所、司法所干警

2、若公路交通发生重大险情及重、特大事故 。

(1)指挥所:设在白水镇武装部

(2)指挥所:人员由上述抢险指挥中心所列人员担任。

(3)抢险分队:民兵应急分队、各村抢险分队

(4)保卫分队:白水派出所干警

3、若辖区内的学校、幼儿园、农村100人以上聚餐,农家乐等人员密集场所发生重特大食物中毒

(1)指挥所:设在白水镇武装部

(2)指挥所:人员由上述抢险指挥中心所列人员担任。

(3)应急救援分队:民兵应急分队、学校、幼儿园、各村等组织救援队。

(4)安全保卫分队:白水派出所、司法所干警

(5)事故调查及处置分队:白水镇党委领导、上级有关部门、医院院长、公安等部门。

4、若辖区内山林、农村民房、娱乐场所、学校、幼儿园等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1)指挥所:设在白水镇武装部

(2)指挥所:人员由上述抢险指挥中心所列人员担任。

(3)抢险分队:民兵应急分队、发生火灾的各企事业单位应急分队、各村应急分队、119火警及市区消防中队。

(4)人口疏散及物资抢运路线

①人员就地安全转移;②物资抢运至安全地带

(5)安全保卫分队:白水派出所、司法所干警

(6)事故调查处置分队:镇党委领导、上级消防、安监、白水派出所等。

5、若辖区内企业发生危化品泄漏及易燃易爆物品爆炸

(1)指挥所:设在白水镇武装部

(2)指挥所:人员由上述抢险指挥中心所列人员担任。

(3)抢险分队:上级专业抢险队、各企业专业人员及消防队。

(4)安全保卫分队:白水派出所、司法所干警

(5)事故调查及处置组:上级专业部门专家、安监、公安、消防、镇党委领导、派出所等。

五、保障措施

1、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预防灾情、险情知识教育,提高人民群众对灾情、险情的防范意识,引导人民群众抗灾自救。

2、建立灾情、险情防范网络,提高发现和处置各类灾情、险情的能力。

3、加强对各应急分队整组训练,随时保持齐装满员,做到一声令下,能及时收得拢、拉得出、用得上、起作用。

4、要树立整体观念,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确保抢险救灾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

5、各级各类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把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6、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做好灾民的生产自救及灾后重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