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水镇交通安全整治暨“戴帽工程”专项行动方案
来源:新稿   日期:2021-11-22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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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水镇交通安全整治暨“戴帽工程”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近阶段作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增强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遏制交通事故高发势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自9月1日起至12月底,在全镇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整治暨“戴帽工程”专项行动。现结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始终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聚焦“减量控大”总目标,通过源头治理、加大宣传、专项整治等工作措施促使人民群众自觉遵守和宣传交通安全法规。进一步增强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摩电”)骑乘人员头盔佩戴意识,力争到2021年底,集镇道路头盔佩戴率达到85%以上,普通公路头盔佩戴率达到80%以上;快递外卖代驾行业头盔佩戴率达到100%以上。不断强化深化事故预防工作、努力减少事故,确保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深入推进交通安全整治暨“戴帽工程”专项行动,镇政府联合交警五中队、镇派出所、综合执法中队等部门成立了白水镇深入推进交通安全整治暨“戴帽工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镇长杨浩任组长,副镇长吴玉进任副组长,交警五中队、派出所、综合执法中队、联校、各村(社区)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镇应急站,负责集中整治行动日常工作,由镇政府应急站站长陈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编制方案清单和统筹、协调推进、检查、通报、总结等工作。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部署阶段。9月30日前,各村(社区)、部门单位组织动员部署、开展集中宣传等工作,坚持宣传开路,迅速掀起舆论声势,营造整治氛围。
    (二)集中治理阶段。11月15日前,镇属部门单位、各村全面开展源头清理、路面管控、基层创建等工作,通过密集开展主题活动、联合执法、案件办理、检查考核、经验推广、跟踪报道、新闻发布等各种方式,系统深入组织推进始终保持整治张力。
    (三)巩固提升阶段。12月10日前,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镇纪委督查室组织开展“回头看,总结工作经验,查补短板漏洞,完善手段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
    四、主要措施
    (一) 强化源头管控
    1.对全镇营运车辆驾驶员做好登记工作,加强驾驶员的管理,对屡次交通违法、肇事的,要列为重点进行管理;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管理。
    2.专项领导小组近期要组织全镇范围内的摩托车、电动车销售维修网点及加油站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格督促落实所有新出厂摩托车、电动车应当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头盔,对未配备安全头盔的不得销售,同时要求维修网点负责人对未佩戴头盔的车辆不得进行维修服务。加油站要向未佩戴头盔的摩托车进行劝导。
    3.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农村交通管理“两站两员”的积极作用,对各村(社区)的摩托车、电动车进行排查登记,建立基础台账。切实掌握辖区内摩托车、电动车数量和驾驶人的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4.积极推动机关、学校、村(社区)、企业将员工驾乘摩托车佩戴安全头盔纳入本单位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提倡为本单位员工配发安全头盔,并要求员工上下班途中必须佩戴摩托车安全头盔,遵守交通安全规则。
    (二)加强宣传引导
    1.充分利用村村响、微信群、一封信、宣传车、挂横幅、宣传栏、电子屏等方式大力宣传交通安全暨“戴帽工程”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和要求,提高群众的知晓率。镇、村干部组织召开户主会,通过列举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以案说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
   2.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对路面查获违法、违规人员一律开展现场警示教育。“两站两员”以及青年志愿者在集镇、S210主要路口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劝导。
   3.充分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致信全体学生及家长,号召驾乘摩电自觉佩戴头盔,规范行停秩序。督促完善“家校警”共治机制,强化学校门口头盔检查记录和劝导教育。建立通报警示制度,定期发布校级、班级头盔佩戴情况通报,督促家长、学生养成佩戴习惯。
    (三)开展专项整治
    1、坚持严查严管力度不松劲,加大对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专项领导小组联合公安交警、派出所、运政等部门组织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集镇三角坪、兔子岭、湘泉路与白政路十字路口为主要整治执法区域,结合三星村T型路口、铁路桥T型路口、城界线群玉村塘湾组T型路口为选择性执法区域。每天开展一次执法行动时间为上午9:00-11:00,参与人员五中队6人,派出所4人,运政2人,政府2人。集中整治时间为期一个月(11月18日-12月18日),重点查处酒驾,驾乘人员不佩戴头盔,加装伞具、违规超员超载等行为。尤其对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头盔行为要形成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2.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作用,建立交通安全包片责任,扎实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标识标牌、减速带、警示桩等缺失、损坏的要及时进行安装或修补。落实交通安全劝导“七必上”,即:重要节假日出行高峰时段必上,学生上放学高峰时段必上,赶集日高峰时段必上,群众早晚出行高峰时段必上,红白喜事出行时段必上,开展民俗活动时段必上,冰雪、暴雨、泥石流、道路塌方等恶劣天气时段必上。在各村(社区)的交通主要路口要对摩托车、电动车的驾乘人员未佩戴头盔人员采取有效措施教育劝阻。
    3.在中小学校、幼儿园上下学重点时段、重要路段安排负责干部包片、网格员、村干部分路段到人,明确责任。安监站、交警五中队加大对学生乘坐车辆的检查力度,深入辖区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督促学校严格执行《校车安全管理规定》,强化校车安全监管。严格整治校车超员、超速、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接送学生、幼儿的非法改装动力三轮车、报废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非法营运客车,要坚决予于禁止,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校车管理的相关规定,从严、从快予以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提高到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力投入,牢牢抓住目前道路交通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强化措施,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二)务必强化组织推进。各村(社区)、部门单位要及时开展会议部署,搞好统筹,细化具体任务,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工作成效。制订一个实施方案、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每周不少于两次行动、每月有问题分析与工作小结。
    (三)建立长效工作机制。针对当前交通事故高发的成因,研究探索有效的管理手段,要积极探索把交通管理向各村交通协管员延伸,强化村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找准重点,科学安排工作,合理调整工作,加大对每个交通协管员纠违数量、质量的考核,促进路面管理,提高整治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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