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政发〔2024〕8号
关于强化森林防火措施办法的通知
各村、部门单位:
屈子祠镇共有山林4.8万余亩,山林资源丰富,境内屈子祠、屈子书院、普德观、普济寺等历史文物及文化旅游景点,为保护境内森林资源,确保各重要文化景点安全,保护秀美青山,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必须强化森林防火措施,特制定本办法:
一、强化领导
经镇党委、政府决定,成立屈子祠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毛利任政委,镇长刘俊偲任组长,党政负责干部黄维、何君琪任副组长,周艳军、黄建宏、吴光远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周艳军任办公室主任,成立20人的森林防火应急分队,由黄维任队长。
二、强化措施
1、加强宣传教育。镇政府出台禁火令,并将禁火令发放到每个农户,做到家喻户晓,另通过学校组织中小学生发放《文明清明,小心山火》,致学生家长的公开信,做到文明过清明,让小孩不玩火,大人不失火,在各重要路口,重点屋场、竖立森林防火警示牌,并出动森林防火宣传车,安排专人书写石灰固定防火标语。
2、强化值班轮守。森林防火特护期间,森林防火应急分队轮流值守,星期一至星期日,每天由一名主要负责干部负责,一名负责干部为值班组长,每组8人负责当日森林防火值班及险情处置。第一、二、三、四、五组分别负责星期一至星期五,第六、七组负责轮流值守星期六,第八、九组负责轮流值守星期日。
3、强化巡山巡查,各村护林员在防火特护期,必须坚持每日巡山查险,发现违反禁火令的行为和山火险情及时报告及时处置,特别是G240沿线及各林场专业护林员,要确保巡查到位,确保万无一失。
4、强化群防群治。各村要召集各组长参加森林防火专题会议,将禁火令发放到位,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必须组建由组长、民兵、党员组成的森林防火应急小分队,由村党总支书记任教导员,村主任任分队长,每村的应急小分队人数不少于10人,应急小分队名单必须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备案,由各村应急小分队专门负责本村辖区内的森林火灾的抢险打火任务。各村出现火灾险情,联保村干部无特殊原因必须到现场处置险情。
三、严明惩罚
1、发生一起森林火灾,全镇范围内通报批评。
2、发现一起森林火灾,村书记、村主任无一人到现场处置,又无应急小分队成员现场救火,则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重警告处分。
3、发生三起以上森林火灾,取消该村年终所有评先评优资格,并对村主要负责人给与记过处分。
4、发现一起森林火灾,现场处置救火及时扑灭,同时查出失火责任人,并报森林公安处置,则不计算考核火灾数。
5、对故意纵火,或故意违反政府颁发的禁火令,屡教不改的一律报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以上办法望各村、部门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屈子祠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