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1年屈子祠镇粮食生产及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屈子祠政府   日期:2021-03-03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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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政发〔2021〕28号

 

屈子祠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1年屈子祠镇粮食生产及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

《2021年屈子祠镇粮食生产及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2021年屈子祠镇粮食生产及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实施方案》

 

 

屈子祠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日

 

2021年屈子祠镇粮食生产及早稻集中育秧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一号文件“确保粮食安全始终是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粮食生产要稳字当头,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的要求,汨罗市《关于印发<2021年度汨罗市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实施方案>的通知》(汨粮办[2021]1号)文件精神,为促进我镇粮食生产稳定发展,提升全镇双季稻覆盖率及优质稻生产规模与社会化服务水平,实施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以直播区和双季稻生产优势地区为重点,以提升水稻育秧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以提高农民双季稻生产积极性和促进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发展为目标,以解决因劳力短缺不能育秧、技术缺乏不会育秧、天气太冷不想育秧、成本太高不愿育秧等问题为中心,转变水稻生产及服务方式,促进水稻生产专业化、规模化、机械化发展,稳定我镇双季稻生产面积。

二、目标任务

(一)全面落实育插秧任务。全镇应落实早稻种植面积22478亩(其中集中育秧种植面积12647亩、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种植面积6000亩),有效遏制耕地抛荒、水稻直播和“双改单”等问题,做到应种尽种。

(二)培育壮大育插秧主体。重点培育专业服务组织(公司)、专业合作社和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主体。支持村组或育秧能手组织开展专业化集中育秧。鼓励育秧主体以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为纽带,延长服务链条,开展六代(耕、插、防、管、烘、销)社会化服务。

(三)补贴标准。早稻秧田面积以市农业农村局核定面积为准。早稻补贴标准:按大田面积70元/亩进行补贴(市级补贴60元/亩,镇补贴10元/亩)。秧田折合大田面积计算标准:盘育抛栽按大田80盘/亩推算,有序机抛秧按大田50盘/亩推算,机插秧按大田40盘/亩推算。每个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点抛栽大田面积不少于30亩。

三、工作重点

(一)突出重点区域。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重点在直播区、双季稻生产优势地区、绿色高质高效示范区、优质稻生产基地和粮食调查点五类区域。优先在这些区域开展专业化育插秧、有序机械抛秧服务,提升育秧技术和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促进粮食生产规模发展。

(二)推广关键技术。一是开展大型有序机械抛秧技术示范。在范家园村开展大型有序机械抛秧技术示范,在渔街村开展小型有序机械抛秧技术示范。二是因地制宜选用专业化集中育秧品种。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应根据本地的土壤、气候等实际情况搞好早晚稻品种搭配,选用抗病、耐旱、耐寒、高产、生长期适宜品种,倡议选种优质稻品种,如武冈34等高产、优质、抗性好的主导品种。三是推广机械化育插秧和软盘抛秧。早稻抛秧每亩大田要抛足80个(353孔)-100个(308孔)软盘,杂交种子5斤以上,常规种子10斤以上,确保抛栽密度和基本苗,大力推广机械化育插秧技术,应用23.8(25)厘米行距插秧机,解决机插密度偏稀、有效穗不足等问题。四是推广壮秧培育技术。严格种子消毒,统一浸种催芽,精细整地,精量播种,施用好壮秧剂和旱育保姆。搞好病虫防控和肥水管理,提高出苗率、成秧率,培育健壮秧苗。五是落实防灾减灾技术。搞好早晚稻品种搭配,科学安排播插期,全面实行地膜保温育秧,杜绝“赤膊”秧。早稻按照2%的比例育好备用秧,确保早稻秧苗供应和种植计划的落实。

(三)完善服务机制。2021年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项目由专业化集中育秧主体自愿申报,明确镇农业综合服务组组织及指导责任,强化专业化集中育秧主体的实施责任。以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为纽带,通过突破生产链条中育秧瓶颈问题,促进粮食生产等社会化服务发展。进一步创新和完善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服务方式,规范服务内容、服务合同、服务流程、服务台账、付费标准、验收评价方式等,建立专业化、社会化专业化集中育秧服务的长效机制。

(四)狠抓生产管理。一是落实计划。在农民确定种植计划之前,深入到村组、农户开展宣传发动,组织专业化集中育秧主体与农户商定好育秧事宜,落实好品种与面积。二是合理布局。育秧点布局应以“方便群众、规避风险”为原则,规模要适宜,以方便管理和运秧。三是签订合同。要求育秧主体与农户签订育秧合同(见附件6),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并将服务合同装订成册。四是建立台账。建立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主体育秧面积台账(见附件3、4),做到账、实相符。

四、保障措施

(一)坚持行政推动。成立以党委书记毛利任政委,党委副书记、镇长黄光大为组长,黄维、何君琪为副组长,各村、农业组成员、联包村干部为成员的镇粮食生产及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农业综合服务组,负责全镇粮食生产及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示范领导工作。

(二)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广播等各种媒体和贴标语、挂横幅等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在发展粮食生产中的重要意义。

(三)跟进技术服务。由农业综合服务组负责全镇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技术指导,在2-4月早稻集中育秧关键季节,督促、组织和指导开展早稻集中育秧工作,切实规避和化解早稻集中育秧技术风险,杜绝早稻集中育秧的人为失误。

(四)加大资金投入与管理。汨罗市将从适度规模补贴资金中配套专业化集中育秧补助资金,用于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项目物资、农户用工等补贴和新购水稻有序抛秧机及其播种流水线的累加补贴。镇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领导小组对各村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实际面积检查核实(见附件2),按实际育秧面积进行补贴。财政补贴资金拨付前,村应对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资金补助主体、补助标准、验收面积、补助金额等信息进行不少于一个星期的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五)强化督查与考核。推进双季稻种植是今年粮食生产的头等大事。各村应作为一项政治任务,高度重视,成立班子,明确责任,做实工作。镇明确村总支书记为粮食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村级农业工作村干部为直接责任人。镇早稻集中育秧领导小组将对早稻集中育秧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对各村工作进展情况实行日调度制度,并将检查结果纳入村绩效考核。对下达任务完成100%、90%、80%、70%的村,分别奖励2万元、1.6万元、1.2万元、0.8万元。对连片抛荒5亩及以上,领导不重视,工作不力、弄虚作假的村、个人,取消年终绩效评先评优资格。各村农业相关项目参照各村粮食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实行联审报批。

(六)严审大户申报条件。对不进行早稻集中育秧、早稻种植面积未达申报面积50%的农户,不予以大户申报。

五、具体工作安排

(一)2021年2月。落实好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示范点及其面积,准备好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物资。3月25日前,建立育秧主体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面积初步台账。

(二)2021年3月。加强指导和督查,落实早稻集中育秧主体、面积,完善土地流转合同、集中育秧台账。

(三)2021年4月。4月2日前,建立并上报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主体的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正式台账。4月10日前进行检查考核,核定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示范面积,考核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