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子祠镇农村“空心房”整治工作考核细则
来源:办公室文档   日期:2018-06-07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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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子祠镇农村“空心房”整治工作考核细则

根据《屈子祠镇农村“空心房”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

一、考核范围

屈子祠镇11个行政村。

二、考核内容及积分标准

1、机构队伍(5分)各行政村成立专门机构,由联村干部为政委,村书记为组长,分管村干部为常务副组长,其他村干部为成员,分片包干5

2宣传动员(10。各村组织召开村、组整治工作动员会议(5)。利用村村通标语、横幅、宣传栏等渠道广泛开展“空心房”整治工作的宣传(5

3保障措施(20。将农村“空心房”整治工作纳入各村年度综合绩效考核,落实分管负责人、包连村干部、村支两委负责人的整治责任,考核干部评先评优(8)。及时响应并完成上级或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2)。整治工作中,不出现上访、闹访事件,不发生恶性事件、安全事故和负面舆情(10)。

4工作成效(65。数据摸底及时、精准,程序到位(5)。对“空心房”整治前中后进行拍照留存,及时报送图片信息,内容齐全(15)。根“空心房”户主签订拆除协议,并于拆除前对拟拆“空心房”基本情况进行集中公示(5)。“空心房”整治任务在领导小组规定的时间节点如期完成(10)。复垦(复耕、复绿)任务按照分配的面积、规定的时间节点如期完成(25)。有整治垃圾处理方案并能妥善处理,对整治后的地方建立长效管理机制(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