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大荆镇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
来源:大荆镇人民政府   日期:2021-05-12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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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政发〔2021〕42号

 

关于印发《大荆镇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

 

各村:

《大荆镇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大荆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2日   

 

 

 

大荆镇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方案

 

为全面落实汨罗市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创建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小型水库管理,确保水库安全运行及效益发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

镇域内共有水库23座,其中小(一)型水库2座,小(二)型水库21座。根据本镇实际情况,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是成立专门领导班子。以镇分管领导为组长,镇纪委、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及联包村干部为成员,指导督查每座水库管理、管护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即时整改。

二是明确产权和保护范围。配合水利、自然资源部门开展水库管理及保护范围划定,办理有关产权证书。按照上级要求,开展河道、水库划界确权工作,将水库河道管理范围收归国有,产权归属为镇政府。管理范围边界埋设界桩并进行公示。

三是明确主体及管理责任。进一步明确各小(一)型水库管护主体为镇政府,小(二)型水库管护主体为水库所在行政村。按小(一)型水库配备2名,小(二)型水库配备1名的标准,要求全镇共落实25名专职水库管护人员,签订用工合同,具体负责水库日常巡查、观测及日常养护保洁工作。

四是强化相关管控措施。在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和各项措施逐步落实同时,积极整合资源,积极修建坝体、工程监控设施、加大对迎水坡、背水坡、溢洪道、输水设施的维修养护力度,全面清除水库周围杂草、杂物等,大力改善提升水库周边环境卫生水平。打造样板水库,以点带面争取短期内达到镇域23座小型水库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工程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消除,设施不断完善,大幅提升水库的管护水平、管护质量,水库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达到不断增强抗旱供水等综合功能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