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荆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来源:大荆镇人民政府   日期:2022-01-14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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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政发〔2022〕1号

 

关于印发《大荆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根据汨罗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指令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将《大荆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大荆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1日


大荆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继续做好我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尤其是重大活动期间和农村地区发生本土病例的应急处置调度指挥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则

(一)工作目标

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把重大活动期间和农村地区疫情防控作为重中之重。在出现本土病例、聚集性病例时,保证指挥体系 24 小时保持运行状态,压实四方责任,迅速有序地调度各部门、各阶层和全社会参与的力量,做到精准防控。坚持底线思维、突出重点,做到思想不松、机制不变、队伍不散,确保防疫工作机制发挥作用,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两促进”的结合文章,努力实现全年工作目标。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第八版)(国卫办医函〔2020〕680号)、《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七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29 号)、《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16号)、《关于印发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11号)、《关于印发聚集性新冠肺炎疫情处置指南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20 号)等法律法规和《湖南省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调度指挥预案》《岳阳市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调度指挥预案》《汨罗市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调度指挥预案》有关规定编制。

二、指挥体系

(一)保持战备化指挥体系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岳阳市、汨罗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指导下,大荆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全面领导、组织全镇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始终保持战备化的指挥体系,常态化运转,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够迅速启动,高效处置。指挥部成员组成如下:

总指挥长:党委书记  颜念龙(负责全面防疫工作)

第一指挥长:镇  长  张  磊(负责具体工作指挥)

常务副指挥长:傅  谦(负责调配各项事务)

副指挥长:汪明付(负责大荆村防疫、落实各项决议,

分管敬老院、学校所属防疫工作)

成      员:

吴玉清(负责古仑村防疫)

姜煌辉(负责防疫维稳及宾馆、KTV等场所的防疫工作)

黄  曙(负责大荆片区、古仑片区人员防疫)

陆海峰(负责金水村防疫)

曹  正(负责东文村、企业部门、市场管理所所属防疫工作)

徐  柳(负责金龙新村、机关防疫)

李  泳(负责金渡村防疫)

徐龙波(负责桂花村防疫)

夏  阳(负责大荆村防疫)

陶先明(负责白杨村防疫)

付林芝(负责金渡村防疫)

黄云祥(负责大荆集镇防疫)

联包村干部、各村总支书记、村卫计专干、杨海仁、

朱德高、李彧晗、王心玉、彭淦、李昊徐、吴倩倩。

①指挥部工作职责。

(1)指导本镇疫情防控指挥体系开展专业处置,力争在 1-2个潜伏期内控制疫情。

(2)组建核酸检测、流调溯源专班及医疗救治等应急处置队伍,保持24小时待命状态,根据疫情特点和部门职责随时调度,迅速开展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②指挥部工作机制。

指挥部工作专班抵达现场后,与各村(社区)疫情防控指挥体系和专业处置团队融合,指导协助该村(社区)高效、科学、精准、规范、有序处置疫情。

③启动指挥部的时机。

按照湖南省方案要求,省内任一地区出现1例及以上本土病例,在省委、岳阳市、汨罗市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挥下,大荆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迅速响应,靠前指挥。

(二)分级启动原则和方式

根据疫情程度,依据湖南省预案要求分级启动和调度应急指挥体系。

1、当省内2 个以上市州同时发生社区传播疫情(Ⅰ级)时。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指挥,省委领导小组统筹全省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省联防联控机制主要领导(或分管省领导)带领疫区指挥部驻地指挥,各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共同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

2、社区传播疫情(Ⅱ级)。

当发生较大规模的聚集性疫情,且发生持续社区传播或出现连续对外输出病例时,在省委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省联防联控机制主要领导(分管副省长)统筹指挥,省联防联控机制相关领导带领疫区指挥部驻地指挥,相关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共同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

3、聚集性疫情(Ш级)。

当发生一定规模的聚集性疫情,但未发生持续社区传播或仅出现少量对外输出病例时,在省委领导小组领导下,省联防联控机制具体指挥,相关组组长或省卫生健康委相关分管领导带领疫区指挥部驻地指挥,相关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相关领导亲自指挥,共同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

4、散发疫情(Ⅳ级)。

当出现散发病例和少量聚集病例,未引起三代及以上持续传播时,在省委领导小组领导下,省联防联控机制具体指挥,派省卫生健康委相关领导带领疫区指挥部相关专家驻地指挥,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领导统筹协调,共同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

三、划定风险区域

(一)按湖南省中高风险地区划定建议,中风险区由汨罗市人民政府确定报岳阳市和湖南省确认后宣布。高风险区由汨罗市人民政府报岳阳市确定,湖南省确认后由岳阳市宣布。

1、高风险区:以14天内计算确诊病例数和无症状感染者数。

(1)以乡镇为单位,确诊病例数≥10例时或出现1起聚集性疫情。

(2)以县为单位,两个以上乡镇确诊病例数≥10例时或出现2起聚集性疫情。

2、中风险区:以14天内计算确诊病例数和无症状感染者数。

(1)当出现感染来源非常明确的1例确诊病例时,密切接触者全部核酸检测阴性、风险评估认为传播风险较低时,可不划定。

(2)出现本地确诊病例数≥1例,以病例所在村民小组区域为单位划定。

(3)确诊较晚、密切接触者多、流行病学调查和风险评估认为有较大区域暴发或流行风险时,适当扩大区域到乡镇。

(二)封控原则

1、管控区域:为疫点疫区。

2、防控区域:为近期疫情可能扩散到的区域。在中风险区域扩大至行政村(社区)。在高风险区域扩大至全市。

3、波及(影响)区域:波及区域为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短暂活动过的地区;影响区域为有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可疑暴露者的分布区域和活动区域。在中风险区域扩大至乡镇。在高风险区域扩大至岳阳市。

(三)中风险地区的处理措施

1、村(社区)管控。

有疫情村(社区)实施封闭管理,24小时值守,禁止人员出入并予以终末消毒,取消所有聚集性活动,做好居民健康监测、环境消毒工作,落实封锁期间生活服务保障;做好慢性病患者的健康服务和药品保障等。其他村(社区)减少聚集性活动,全面开展“敲门行动”,进行健康排查和医学告知,对进出人员执行体温必查、口罩必戴、扫电子健康码或查验健康证明通行等防控措施,引导居民非必要不离开防控区域。所有人员实行全员核酸检测。紧急调配全镇域内核酸检测力量,必要时向汨罗市申请支援。

2、交通管制。

管控区域内采取停止公共交通工具运营等交通管制措施,其他区域落实各类交通运输工具通风消毒,实施乘客扫电子健康码、测体温、全程佩戴口罩等措施。

3、重点单位和场所管理。

管控区域内的学校、托幼机构采取停学、停课、封闭式管理、线上教学等措施。中风险地区其他区域内学校、托幼机构,允许线下上课,严格落实各项常态化防控措施,实施分餐制。管控区域内的部门单位采取暂停上班等措施,中风险地区其他区域内部门单位采用无纸化办公,减少工作人员直接接触和聚集性活动。根据风险评估结果,以及是否发生疫情,确定工厂企业是否停工停产,在强化常规防控措施的前提下,视情况复工复产。养老院等机构实行全封闭管理和全员核酸检测,禁止人员进出,实施视频探视探访。养老机构暂停接收新入职员工、新入住老年人。

有疫情的村(社区)内暂停开放棋牌室、网吧、KTV、培训机构、密闭场所,暂停农贸市场和肉类加工企业营业,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发热门诊管理,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核酸检测制度。其他区域各类公共场所严格落实经营主体防控责任,加强冷链食品监测。所有零售药店在销售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药品时,要如实按照相关规定,登记、填报购买人员个案信息。

疫情发生后,启用隔离场所,对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可疑暴露者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为受影响人群提供紧急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疏导服务。发布健康提示和就医指南,科学指导公众正确认识和预防疾病。

(四)高风险地区的处置措施

在落实中风险地区各项防控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

1、扩大管控区域范围至全镇,甚至全市。

2、人员流动管理。全镇实行封控管理,禁止人员进出,取消所有聚集性活动。高风险地区内所有人员坚持非必要不出防控区域,确需离开的,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企事业单位管理。全镇涉及保障疫情防控必需品、生活必需品、公共事业运行必需、农业生产必需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企事业单位等要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经风险评估后可不停工,其余企事业单位一律停工停产。学校、托幼机构全面停课停学,实行在线教学。

4、特殊机构防控。大荆中心敬老院等机构实行全封闭管理和全员核酸检测,禁止人员进出,实施视频探视探访。

5、公共场所管理。全镇餐饮服务单位停止堂食;暂停开放棋牌室、网吧、KTV、培训机构等密闭场所。

6、医疗机构管理。大荆卫生院做好转运病例的准备;当病例超过本地医疗资源储备时,提请汨罗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支援。

7、隔离场所管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启用一定规模的隔离场所。

8、公共交通管理。停止运营公共交通,限制私家车、出租车和网约车等出行。

9、核酸检测。全镇所有人员按照“应检尽检”的原则实行核酸检测,紧急调配汨罗市域内核酸检测力量,必要时可向湖南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申请支援。

10、新型冠状病毒疫苗应急接种。根据疫情风险,经专家综合研判,适时按程序启动高危人群新型冠状病毒疫苗应急接种。

(五)波及区域和受影响区域

波及(影响)区域管理措施参照中风险地区。

(六)村(社区)管控要求

落实“五有一网格”措施,对疫点终末消毒,做好健康监测、宣教、环卫整治和生活保障。落实农村地区及春节返乡人员“镇包村、村干部包片和党员包户”的疫情防控责任制。落实“村报告、镇采样、市检测”规定和相应的处置流程。严格落实首诊报告制度,充分发挥村卫生室、个体诊所、药店等的“哨点”作用。

四、重点工作

(一)全面加强信息工作。

1.各村、各部门单位要转换思维,按照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继续保持现有的组织架构,完善优化值班值守制度,落实领导带班,成员值班制,值班人员保持24小时联络畅通,随叫随到,确保有人管事,有人做事。

2.各村、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分区分级防控的要求,继续强化网格化管理,推进疫苗接种,做到应接尽接,不落一人,做好测量体温、对健康码红、黄码人员和体温异常人员进行严密监控。

3.各村、各部门单位,进一步完善信息收集、研判、监测、预警、共享等机制,及时、准确、动态掌握境外入荆人员、中高风险地区入荆人员和四类人员(即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密切接触者)信息。

4.办公室宣传线要主动发声,加强舆情监测、研判风险和处置,做好媒体沟通,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灵活运用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传统媒体、微博、微信等宣传手段,引导群众做好常态化防控要求,做到群防群控。具体按照市委宣传部的《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预案》实施。

(二)建立健全快速报告和应急处理机制

1.各村、各部门单位要根据职能职责,采取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防控举措,做好发现、排查、管控、隔离、救治等处置方案,加强涉疫信息登记、整理、甄别、报送,建立快速报告和应急应对制度,进一步筑牢疫情防控阵线。

2.各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主体、村、个人及家庭落实疫情报告主体责任,做好境外和中高风险地区入荆人员信息登记、健康管理和跟踪服务,要及时向镇卫健办、镇防指报告所发现的异常情况。

3.对上级部门和有关方面推送来的异常情况信息,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工作职责和分工,迅速核查到位,并将详细情况反馈至镇防指。

(三)切实落实重点人员管控措施

1.所有我镇入境人员、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抵达我镇后须主动向所在单位、村报告,配合镇政府采取相应健康管理措施,健康码是红码人员在核酸检测是阴性的情况下一律到集中隔离点隔离,黄码人员在核酸检测是阴性的情况下一律居家隔离,做好个人及家庭防护措施。

2.我镇有在入境口岸所在地集中医学观察期满14天后、再在汨罗集中隔离7天,在解除隔离后要进行14天的自我健康监测,每天向村或工作(接待)单位报告其健康状况,期间如出现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或腹泻等消化道症状时,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配合村或工作(接待)单位到定点医院就诊。

(四)完善流调机制

1.卫健办、派出所、卫生院等部门要通力合作,在接到疫情报告或发现四类人员信息时,及时上报镇防指,并按要求管控到位。

2.对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的人员,所在单位、村要立即上报镇防指,及时安排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医,一旦发生影响疫情防控的异常情况,各有关单位要立即启动应急应对预案,实行精准管控。

(五)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管理

对人口密集场所坚决按岳突发【2021】14号管控到位。对敬老院等特殊单位,要强化风险防范,做好人员防护、消毒等日常防控工作,控制探访人员数量和探访频次,限定活动区城,确保不出任何纰漏。各村、各部门单位要做好红白喜事的操办劝导工作,做到白事简办,红事缓办、余事不办,严防聚集性疫情反弹。

五、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一)集中隔离场所

按照不少于20间/万人口规模储备集中隔离场所。按照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下称次密切接触者)“应隔尽隔、一人一间、集中隔离”的要求,规范隔离点设置,建立工作制度和流程,按照“三区两通道”标准进行改造。全镇共有临时集中隔离场所1处,隔离房间18间。

制定调用征用后备隔离场所方案、农村地区大规模集中隔离预案和建设临时集中隔离场所方案,提前准备好一定数量、可随时转换的隔离房间。隔离区内配齐送餐人员、垃圾清运人员、保安人员和医务人员,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加强管理人员、医务人员和相关服务人员培训,规范送餐、消毒和垃圾处理等服务保障工作,避免交叉感染。加强隔离人员日常健康监测,发现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后及时转运。

(二)集中隔离场所的调度

1、按照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隔离人员数量占比1:100原则,做到隔离人员12小时内转运到集中隔离场所;同时,保证一定数量、可随时转换的隔离房间。

2、农村地区发生疫情时,启动调用或征用后备隔离场所方案、农村地区大规模集中隔离场所方案,如本地集中隔离场所不能满足需求时,可采取异地隔离的形式,确保“应隔尽隔”。

六、核酸检测

(一)分类检测。

根据疫情程度,确定核酸检测对象和范围如下。

1、散发疫情(Ⅳ级):对高风险人群(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可疑暴露者,下同)、管控区域内人员、防控区域内人员、波及区域内人员、受影响区域内人员开展核酸检测。

2、聚集性疫情(Ⅲ级):在Ⅳ级疫情检测对象的基础上,对出现病例的重点行业、重点机构、重点场所人员,社区防控人员、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口岸检疫(边防检查)人员、监所内人员、社会福利养老机构人员、近 1个月以来的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进行核酸检测检测;对其他人群进行“愿检尽检”。

3、社区传播疫情(Ⅱ级)和多个市州同时发生社区传播疫情(Ⅰ级):在Ⅲ级疫情检测对象的基础上,逐步扩大核酸检测范围,实现疫情发生地人口全覆盖。同时,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可对相关重点人员进行多次检测。

(二)调度原则。

立足本地,分级调度,片区支援。

1、统筹核酸检测资源。

通过统筹市内、镇内资源,具备2天内完成大荆镇全员检测的能力。

2、有效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根据人口数量和全员核酸检测规模,组建满足上述能力的核酸检测队伍,并完善物资设备配备。统筹医疗机构核酸检测力量,有效开展全员核酸检测。湖南省卫生健康委依托全员核酸检测信息平台,实现身份信息收集、采样信息匹配、检测结果发布等全流程信息化管理。

3、调动机动检测力量。

在省联防联控机制的统筹下,由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协调,调度机动检测力量。

4、合理调配采样物资。

核酸检测应急支援队伍,要根据人口数、采样点数合理储备、调配采样所需各类物资,至少满足一次全员采样所需的物资。应急工作启动后,要及时跟进评估核酸应急检测需要,科学、足量调配采样场所数量。

(三)检测调配。

以村为单位,制定大荆镇内、网格内的两级全员核酸检测资源调配方案,做好采样检测场所准备、人力物资设备调配、支受援调度衔接、样本运送检测、检测结果发布等工作,做到各环节配合顺畅、无缝衔接,力争实现当天采样、当天检测、当天报告。

1、网格内全员检测。

由大荆镇统筹辖区核酸检测力量实施。参照2000人左右设1个采样点的标准,明确采样单位和采样人员(每网格内日采样量应达网格内人群总数的1/2 以上),采样点要确保在接到采样任务的4-6小时内可正式启用。

2、全镇全员检测。

原则上由汨罗市统筹辖区核酸检测力量实施。

七、医疗救治

1、坚持“四集中”原则,确保2小时内将病例转至汨罗市定点救治医院。12小时内转至所在岳阳市定点救治医院, 对重症病例实行集中收治。

2、镇卫生院严格抓好院内感染防控制度的落实,确保不发生院内感染。具体按《湖南省医疗救治工作应急预案》实施。

八、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

当本地冷链物流环节核酸检测发现阳性产品,大荆镇市场管理所将处置情况逐级报送上级疫情防控指挥部。按照汨罗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开展产品布控、人员管控、溯源排查等响应措施。对外地流入本地部分批次阳性冷链食品。由汨罗市市场监管部门配合卫生健康部门按照程序组织检测机构对涉及食品、从业人员、环境采集样品开展核酸检测等措施。根据核酸检测结果,开展后续处理工作。如检测报告呈阴性,终止应急响应;如检测报告呈阳性,按照规定开展应急处置。具体工作由按市场管理和供应保障组的《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实施。

九、物资生活必需品的保障

加强生活必需品的市场运行日常监测,确保居民生活物资市场供应不脱销、不断档,严厉打击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实时掌握粮油、肉蛋奶、蔬菜等生活必须品物流运输情况。做好水、电、暖、天然气等供应。对留在当地过春节的群众做好关心关爱,做好困难群众生活兜底保障工作。具体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的预案实施。

十、疫区社会稳定工作

加强对重点疫区疫情期间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采取果断有力措施处置疫情,并根据疫情发展态势,及时调整防控策略。全面启动社会面防控,开展重点人群场所管控,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全力维护医疗救治秩序,全力维护生产生活和市场秩序,全力维护校园秩序,全力维护网上秩序,全力依法打击违法犯罪,严防各类风险交织叠加,全面做好应急处突准备。具体按照社会稳定组《重点疫区社会稳定工作应急预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