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荆镇2022年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
来源:大荆镇人民政府   日期:2022-04-11 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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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政发〔2022〕28号

 

关于印发《大荆镇2022年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大荆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更上台阶,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将《大荆镇2022年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荆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0日

 

 

 

 

 

大荆镇2022年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

工作方案

按照国家长江办《关于移交2021年长江经济带生态问题清单的函》(函〔2022〕10号)要求,切实抓好《2021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我市的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和岳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岳阳市2022年“碧水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汨罗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汨罗市2022年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以及省、岳阳市相关文件精神,强力开展大荆镇农业面源污染及养殖污染治理,抓好全镇区域内农业面源污染突出问题整改,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强化“守护好一江碧水”政治担当,切实增强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问题整改摆在全市工作的首要位置,把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作为全市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做到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不动摇、不松劲、不谈条件、不讲价钱、不搞形式主义,切实狠抓农业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坚决打赢汨罗市2022年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 工作目标

1.强力开展全镇农业面源及养殖污染治理。严格控制大荆镇水产养殖业、禽畜养殖业和种植业等污染,打赢“守护好一江碧水”攻坚战。

2.抓好我镇农业农村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完成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2022年整改任务和岳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六大专项督察行动反馈汨罗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问题整改。

三、工作任务

(一)严格控制水产养殖业污染。加强对全镇养殖鱼塘、湖库养殖尾水管控,2022年6月底前,30亩以上的大规模养殖水体要完成“四池三坝一湿地”建设,确保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放(执行总磷<0.2mg/L标准)。禁止天然水域投饵投肥养殖,重点河湖周边要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破坏水生态行为。禁止小规模精养鱼塘干塘取鱼;禁止稻虾、牛蛙等养殖尾水不达标排放(执行总磷< 0. 2mg/L标准)。

(二)严格控制畜禽养殖业污染。严格执行畜禽养殖分区管理制度,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立即关停退养,禁养区外沿河、湖、沟、渠、塘、库岸线500米内实施禁养退养。落实养殖场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依法取缔超标排放的畜禽养殖场,推进规模养殖场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达标排放。所有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50 头以上的专业养殖场要实现粪污贮存、无害化处理,综合利用设施装备配套率100%, 废水达标排放(执行总磷<0.2mg/L标准);50头以下的零散养殖户要实现粪污收集、 贮存设施装备配套率100%, 粪污综合利用,直接外排粪污的坚决取缔关闭。严格管控汨罗江、罗江、等重要水域,沿河、沿江、沿线和全镇畜禽养殖场排污口的巡查工作。

(三)推进化肥负增长行动。以汨罗江、罗江、城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地和国、省控断面等农业面源污染较突出的流域为重点,深入推进化肥负增长行动。通过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应用、秸秆还田、绿肥生产、水肥一体化、有机肥替代化肥、机械深施、深翻耕、合理施用石灰等化肥减量措施,开展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引导农民科学施肥,确保全镇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提高到60%以上,化肥使用量零增长。完成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和汨罗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任务销号。

(四)推进农药负增长行动。以汨罗江、罗江、 城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地和国. 省控断面等农业面源污染较突出的流域为重点,持续推进农药减量负增长.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和“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科学植保”的理念要求,不断开展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推进农作物病虫防控精准化、绿色化、专业化,农药年使用量减少1%。

(五)扎实开展农用薄膜回收利用工作。加快农用薄膜回收利用工作,做好农用薄膜归集和无害化集中处置,到2022年底,我镇开展农用薄膜回收利用治理,探索建立农用薄回收利用处置机制。建设农用薄膜回收网点,逐步建立农用薄膜回收和资源化利用体系,2022年全镇农用薄膜回收率达90%以上。

(六)加快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加快推进农村改厕工作,重点对沿河、湖、沟、渠、塘、库附近住户优先改厕,建立工作台账,确保2022年底前完成全市年度改厕任务。重点抓好沿河、沿江、沿线垃圾清理、生活污水治理、风貌管控,加快推进全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全镇范围内严禁(秸秆、枯枝、垃圾、落叶、杂草等生物质)露天焚烧行为,全年确保不超过汨罗市所下达的火点数。

(七)重点水城禁捕退捕

1.加强市场监管。加强水产制品企业监管,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得采购、加工长江、洞庭湖非法捕捞渔获物;加强市场销售监管,以水产品批发市场、餐饮单位为重点,重点检查水产品经营者是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要求;加大广告监管力度,强化网络交易信息监测,及时发现相关违法违规信息并依法依规处理。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对未经批准、未取得专用标识或者未按照规定使用专用标识,出售、购买长江流城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 一经发现,依法从重予以查处。

2.打击非法捕捞。按照全覆盖无死角的要求,加强我镇重点水域走访摸排,深挖细查违法捕捞活动线索;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加大巡查力度,高频次开展巡航执法,持续打击电、毒、炸等各类非法捕捞和破坏珍稀濒危水生生物行为;强化非法捕捞多发高发时段和重点区域管控,紧盯交界水域、沟港湖汊传统非法捕捞高发地和背包式电打鱼、地笼、丝网等非法捕捞方式。以国省控断面监测点为中心,水域内上游 3000米、下游300米范围内禁止垂钓及捕捞等渔业活动,进一步规范垂钓行为。

(八)开展土壤行染防治行动。进一步摸清底子,以省生态环境厅和省农业农村厅耕地重金属加密调查的最新矢量数据为基础,建立到丘块、到农户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数据台账。巩固严格管控区的种植结构调整成果,继续加强监管,建立长效管控制度,防止严格管控区水稻种植反弹.落实中轻度污染耕地的治理措施,大力推广低镉品种水稻种植,利用“淹水法”借促农机作业补贴大力开展生石灰撒施为主的安全利用农艺措施,保证治理效果,提升农产品合格率。建立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全过程监管机制,加强修复过程监督和检查。到2022年底,全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九)压实乡镇主体责任。镇、村两级应切实履行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明确一名专管,设立环保专干,建立镇、村、组三级农业环保网格体系和巡查监管长效机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严格控制大荆镇水产养殖业污染、畜禽养殖业污染、种植业污染,打赢“守护好一江碧水”攻坚战。完成第二轮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2022年整改任务和岳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六大专项督查行动反馈汨罗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问题整改。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大荆镇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政  委:颜念龙

组  长:张  磊

副组长:陶先明、黄云祥

成  员:傅  谦、陆海峰、汪明付、李泳、吴玉清、曹正、徐柳、夏阳、何裕东、徐龙波、付林芝、游太云、杨细保、李永忠、朱新保、人居环境组全体成员、各联包村干部,各党总支部书记、各部门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游太云兼任办公室主任。

集中力量提供保障条件,确保整改排查工作取得实实在在地成效,确保各项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位。

(二)完善扶持政策。争取加大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养殖池塘标准化升级改造、有机肥生产贮运和使用、生物农药生产使用、渔民转产转业、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等政策支持力度。创新政策支持方法,通过贷款贴息、提高补贴等方式,撬动金融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业生态环境治理。科学拟定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终端产品进入市场的质量和价格门槛,探索建立有效的市场运作制度.

(三)加强宣传培训。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全市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强化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知识普及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畅通公众表达及诉求渠道,充分保障和发挥社会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和监督作用。深入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培训,推广化害为利、变废为宝的清洁生产技术和污染防治措施,提高农民和农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四)加强督办考核。大荆镇纪委将分线开展日常检查、专项督查、及时掌握全镇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对任务进度滞后的部门,分管责任人,采取通报批评、约谈、重点督办等形式,强力推动问题整改。采取“分线+责任人”的考核方式,对2022年度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报市委、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并将具体情况纳入年度绩效目标考核。